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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勾搭”消費金融 市場前景仍存爭議

  塞翁失馬,危機並存。

  新金融行業遭遇信用危機的同時,信託機構卻在向消費金融頻頻“招手”。

  《中國經營報》記者發現,近期發行成立的信託計劃中有相當比例涉及消費金融,其資金用途包括向第三方平台推薦的合格投資人或機構發放指定用途消費貸款、信用貸款等。

  由於資產負債結構、目標客戶群體以及風控流程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信託業與新金融曾被分析人士視作兩個業態,其合作也存在諸多限制。在當下新金融行業整體流動性緊張的特殊時期,發行成立相關信託產品無疑需要極大的風控自信。

  一位分析人士對記者評論稱,當前信託公司應謹慎參與新金融業務,需要等到行業整頓完成,市場恢復信心才有可能存在更大的業務機會。

  入局消費金融

  8月9日,中融信託發行了一款名為“澤卦6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澤卦6號”)的產品。該產品發行時間為8月9日至8月15日,發行規模為4500萬元人民幣,預期收益7.3%。該計劃資金用途為“向百度金融集團(度小滿金融)下屬公司安一恆通(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推薦的符合放款標準並通過受託人審批的合格借款人發放指定消費用途的信託貸款”。

  中融信託同時規定,受託人及貸款服務機構不得將資金用於P2P業務、投向小額貸款公司或用於法律法規禁止的業務領域。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除了上述產品以外,近期發行的、涉及消費金融的產品還有“渤海信託·普益13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陝國投“捷信消費金融流動資金貸款(24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外貿信託·匯金3號消費信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六十五期”等。這些產品的資金用途均為向受託人(信託機構)審核通過的自然人發放個人消費貸款或向消費金融公司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渤海信託回復稱,前述項目屬於渤海信託依法合規正常開展的消費金融業務。渤海信託擁有完備的消費金融管理系統和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且已成功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個人征信系統,是信託行業極少數獲批對接央行征信系統的公司之一。

  事實上,近年來,消費金融業務已成為部分信託公司業績增長的“引擎”。渤海信託一位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其2017年信託收入的大幅增長,即得益於消費金融業務獲得大發展。

  外貿信託2017年年報顯示,該公司已將“小微金融”作為“四大業務方向”之一。

  華能貴誠信託宋雨軒在《信託公司參與消費金融的新機會與模式分析》一文中梳理了目前信託公司參與消費金融的三種模式,包括消費信託、助貸模式以及消費金融資產證券化。

  該文認為,信託公司的強項在於資產管理能力,弱處則是獲客能力,通過與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有可能將助貸客戶轉化為自身客戶,從而實現雙贏。

  市場前景存爭議

  雖然參與機構一路唱多新金融信託產品,但市場整體反應似乎仍趨冷淡。

  “這個項目隻說了大概的投資範圍,但是沒有說具體投向哪裡,其實類似於資金池了。這種情況的話,資金有可能是投向一些高風險對象的。對於這種底層資產不清晰的產品,我們一般不會主動向客戶推薦。”記者以投資人身份向三方代銷機構谘詢某新金融信託產品時,一位客戶經理這樣告訴記者。

  銷售管道不願推薦,主要基於融資主體不明確。用一位市場人士的話來說,“我們不知道誰借走了錢,如果出了問題,也不知道該找誰”。

  除了上述擔憂以外,中國信託業協會亦曾撰文,直指信託公司在實際操作層面可能遇到的問題。

  協會認為,消費信託與傳統信託在業務模式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在風控體系上有衝突,且信託公司缺乏IT系統技術支持。同時,信託公司不能主動公開行銷產品、《信託法》對於信託計劃獨立銀行账戶的規定、信託合約需要面簽、消費信託利潤微薄不足以支撐保證金等均限制了業務的發展。

  如果說上述擔憂自業務開始時就已存在,那麽最近發生的一系列新情況則使新金融信託產品的前景更加充滿了不確定性。

  2018年8月8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長官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於報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廢債資訊的通知》,該《通知》稱,部分借款人借機“惡意逃廢債”,逾期不還款,等待P2P平台資金鏈斷裂倒閉,從而逃脫還款義務,加劇了P2P平台的風險爆發。

  風控關鍵在場景

  不過,對於上述情況,信託公司也並非毫無準備。

  西南某省信託公司綜合管理部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信託公司自有風控體系可以識別上述風險。據其介紹,他們在新金融領域從事的主要是農業相關的供應鏈業務,具有很強的場景性。

  “以糧食項目來說,我們會找到當地符合國儲糧標準的糧倉。他們有當地種植戶的數據,我們通過這類機構聯繫有生產經營能力的農戶。如果農戶要買糧種、農機具,我們就提供資金,但錢實際上只是過了他們的账,資金最終流向是種子基地或農機具供應商。同時,糧倉還承諾收糧。由於資金的使用是指定用途的,風險就可以被識別出來。”該人士說。

  記者注意到,大部分發行的消費金融信託產品均設定了“指定消費用途”這一限制性條件。除此以外,信託公司還會采取多重審核。以“澤卦6號”來說,每一筆借款均由中融信託終審;同時,中融信託還設定了借款人準入標準、風險監測指標,並要求貸款服務機構就資金使用效率和貸款利率作出承諾,未達承諾標準時,服務機構需按照差額的兩倍對信託計劃進行補償。

  “我們堅定看好普惠金融的未來,這也是我們公司重點的一個轉型方向。我們想服務傳統金融機構服務不到的群體,堅持場景是我們推這個業務的基本思路。市場有自己的特點,有些時候會出現走偏的情況,市場自己也會糾偏。我們還是會繼續做這一塊業務的,這個業務也是國家大力倡導的,所以不會因為市場波動就放棄這塊。”上述信託人士說。

  對於如何看待近期新金融行業波動,以及如何應對並就風險控制進行調整,記者也曾向中融信託、外貿信託等機構發送採訪請求, 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責任編輯:吳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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