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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百倫攜小卡回歸NBA 慢跑鞋之王這次能跑多快?

科懷-萊昂納德本賽季走出傷病陰影,打出出色表現,帶領猛龍一路高歌猛進,戰績領先全聯盟。球場之外,這位當今聯盟攻防綜合表現最出色的全明星側翼,也有大動作。

據《雅虎體育》報導,運動品牌新百倫(New Balance)已經與萊昂納德簽下多年球鞋代言合約,希望以此為契機,進軍籃球圈。

在過去幾個月時間裡,新百倫並不是唯一一支通過簽約明星球員吹響進軍NBA號角的運動品牌,不過相比彪馬、匡威,新百倫在過去與NBA的交集少得可憐,因此這次與萊昂納德的簽約,也更令人意外。【NBA專題】

慢跑鞋的鼻祖

提到新百倫這個品牌,相信大家並不會感到陌生。雖然對於籃球世界來說,它可能是個“新人”,但這其實是一家擁有百年歷史的運動品牌,曾涉足過多個運動項目,更堪稱慢跑鞋界的“鼻祖”。

新百倫這一品牌成立於1906年,創始人威廉-J-萊利當時在馬拉松之城——美國的波士頓成立了一家腳弓支撐器公司,專門定做整形外科的腳弓支撐器和矯正鞋,品牌命名為“New Balance”。

據說萊利險勝當時在觀察院子裡的小雞時,發現雞爪的三叉結構有利於保持平衡,因此受到啟發,將其應用到腳弓支撐器的設計研發當中,New Balance 的名字也由此而來。後來,隨著新百倫業務的不斷發展,他們從上世紀 50 年代開始,為包括麻省理工大學田徑隊在內的當地跑步者製造專業的運動鞋,從此開始轉型,主營鞋類業務。

70年代,詹姆士-S-戴維斯接掌新百倫,公司發展又迎來暫新契機。其獨家研發的高吸震鞋墊能有效吸收99%的地面反作用力,因此受到多國元首和各界精英人士的最愛,得到“總統慢跑鞋”之美譽,成為全美排名第二的鞋業公司。

新百倫的品牌方針,很重要的一點在於人性化的設計,目的是將最舒適貼近的鞋款提供給每一位普通消費者。因此,新百倫很少和運動明星簽約,因為適合明星的鞋未必適合大部分消費者,他們希望將公司費用更多投入在產品研發上,相信“鞋子就是最好的代言人”。

在幾十年的鞋類設計和製造歷史上,新百倫先後涉足過功能性跑鞋、競賽鞋、越野跑鞋、多功能鞋、健走鞋、戶外運動鞋、科技複古鞋等領域。對於籃球,他們有過嘗試,但只是淺嘗輒止——唯一叫得響的代言球星,只有前湖人球員詹姆士-沃西。由此可見,這次簽約萊昂納德,新百倫進軍籃球界的決心有多大。

飛人也穿新百倫?

新百倫雖然並不以籃球鞋作為經營主要業務,但並不代表籃球明星不會穿新百倫的鞋子。史上最偉大的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就曾穿過新百倫的鞋子,而且還因此被卷入了一場版權之爭。

說起喬丹,除了他在籃球場上飛天遁地無所不能的驚人球技之外,人們也會很自然想起由其代言的經典系列球鞋“Air Jordan”,以及那個著名的“jumpman”商標。可是你知道麽?這個喬丹雙腳交叉飛在空中,單手高舉作勢扣籃的經典動作,在其最初的版本中,腳上穿的正是一雙白色新百倫運動鞋。

這張照片攝於1984年,當時喬丹還是為北卡羅來納大學打球,《生活》雜誌在一份特刊當中刊登了一篇關於參加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的美國運動員的故事,由著名攝影師雅克布斯-蘭特米斯特為喬丹拍攝了一張照片作為文章配圖。

照片中,喬丹在曠野中做出飛躍扣籃的動作,身體的姿態的確與後來那個著名的品牌商標非常相似。而身披美國奧運代表隊運動服的他,腳上穿的,則是一雙白色的新百倫運動鞋。

2015年1月,蘭特米斯特起訴耐吉,聲稱由耐吉雇傭的另外一位攝影師在1985年拍攝的“jumpman”標誌,很明顯是受到了他的作品啟發,要求對方支付侵權賠償金。不過,美國聯邦法院在詳細調查和比對之後認為,兩張照片在關鍵元素上明顯不同,因此裁定上訴失敗。

按照巡回法官保羅-沃特福德的解釋:雖然兩張照片同樣捕捉到了邁克爾-喬丹受芭蕾舞劇《絕地武士》啟發而做出的相同跳躍姿勢,但由於背景、燈光以及其他元素的不同,並沒有本質上的相似。

儘管蘭斯米斯特的官司打輸了,但“喬丹也穿過新百倫”這一事實,卻被更多人知曉,某種程度上,對新百倫也起到了一定的品牌宣傳作用。

簽約邦納卻引尷尬

新百倫和籃球運動員的合作,也曾有過尷尬的經歷。除了前面提到的沃西之外,曾效力過猛龍、馬刺等隊的前NBA球員馬特-邦納曾簽約新百倫,成為當時該品牌在NBA的唯一代言人。但在一場比賽當中,他的鞋子卻發生了鞋底脫落的意外狀況,一時淪為笑柄。

那是發生在2010年12月19日一場馬刺與灰熊之間的比賽,邦納作為替補上場打了29分鐘,三分5投2中得到6分4個籃板球。比賽中,他在一次對位盯防扎克-蘭多夫時,因為突然發力橫移,一下把右腳的鞋子蹬到開膠,鞋底和鞋身幾乎整個分了家。考慮到蘭多夫和邦納兩個人的移動速度,賽後關於新百倫球鞋的糟糕品質,成為了人們調笑的焦點。

而在主場觀眾面前丟了臉的邦納,事後接受採訪時也顯得很不滿意:“我本來希望能和匡威達成一份球鞋代言協定,可是沒成,所以就隨便穿了。我曾穿過匡威鞋,偶爾穿新百倫,但他們(匡威)沒來找我。”

這件事後來也成為了邦納經常被人開玩笑的點,人們見到他,經常會問候一句:“嘿!邦納,你的新百倫挺帥啊!”在 2014 年,邦納在一次接受 ESPN 採訪時,又談到了這件事,給出了新的說法。

“後來他們解釋說那只是雙樣品,我不該直接穿了打比賽的。但之前他們並沒有跟我說過。然後我寫郵件問他們,新鞋款什麽時候才能上市,讓我可以穿著比賽,他們回答,‘哦,我們決定不再讚助籃球了。’”

簽約小卡,吹響反擊號角

顯然,後來新百倫又改變了主意,再次產生了進軍籃球鞋領域的想法,並付諸了行動。

實際上,簽約萊昂納德,並非是新百倫的唯一嘗試,今年早些時候,他們還曾想要簽下凱爾特人球星戈登-海沃德,只是未能與對方達成一致。後來,海沃德與安踏完成簽約,新百倫又將目標集中在萊昂納德身上。

你也許奇怪,像萊昂納德這樣一位超級巨星,怎麽會沒有大品牌找他代言呢?實際上,萊昂納德之前一直是 Jordan Brand 旗下的一員,直到今年11月才剛剛合約期滿。因為對對方報價不滿,放棄續約,這才決定簽約新百倫。

萊昂納德早在2011年剛被馬刺選中後不久,就和 Jordan Brand 簽下了代言合約,因為當時尚未成名,這份合約每年只能為他帶來不到 50 萬美元的收入。在這份合約快要到期之前,Jordan Brand 曾接近與萊昂納德達成一份為期四年,總值超過2000萬美元的續約協定,但談判卻在最後一刻宣告破裂,原因是萊昂納德方面認為對方的出價配不上萊昂納德超級明星的地位。

Jordan Brand 給運動員的代言合約年薪很少超過千萬,但最近他們與韋少達成了一份為期 10 年的大合約,據稱是該品牌史上數額最可觀的一份球鞋代言合約。此外,雷霸龍-詹姆士、凱文-杜蘭特等超級明星,每年能從耐吉的代言合約中賺到超過 2000 萬的收入,史蒂芬-柯瑞和詹姆士-哈登也分別能從他們和安德瑪、阿迪達斯的代言合約中,獲得超過 1500 萬美元的年收入。

今年以來,彪馬、匡威先後回歸NBA賽場,包括德安德烈-艾頓、馬文-巴格利、特裡-羅齊爾、凱爾-烏布雷等多位 NBA 球星都先後成為這些相對“小眾”的品牌旗下代言人,因此,萊昂納德也做出了類似的選擇,與躊躇滿志的新百倫一拍即合,達成簽約一致。

而隨著像萊昂納德這樣的頂級球星的加盟,新百倫的品牌影響力勢必會在籃球圈大幅增加,讓NBA球鞋市場的競爭,變得更加激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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