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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紅遛狗不牽繩 與孕婦發生肢體衝突致其先兆早產

saya一狗撲人,對孕婦大打出手致其早產!

昨日,杭州一孕婦在微博控訴稱,懷孕32周的她和丈夫散步回家,一條未牽繩的鬥牛犬突然朝她猛撲,丈夫為保護她,用腳將狗推開。隨後與網紅「Saya一 」發生爭執,遭對方辱罵毆打致先兆早產。直到現在都沒有脫離高風險早產的徵兆。而事發後,「Saya一 」仍持續在微博宣傳自己的服飾。杭州警方昨夜回應稱:確有爭執,網紅母女已被強製傳喚調查。

孕婦微博發文


遛狗不栓繩,不如狗遛人!據了解,「Saya一 」在微博上是一名網紅,微博認證為「時尚紅人」,擁有超過300萬名粉絲。自己在經營一家淘寶店,主打女裝,生意不錯。自己有錯在先,不僅不道歉,還動手打人。而saya的母親不但不阻止並惡語相向,各種惡毒言語辱罵孕婦和肚子裡的寶寶,這是什麼樣的奇葩一家人?

此事被曝光後,她先前的老闆大發出來說她能做出這種事一點不意外,當初解約的時候,saya跟她媽在公司大吵大鬧還詛咒人家女兒,最後還把自己抓傷碰瓷。看了影片裡她媽媽那副嘴臉,顯然她們能做出這種事來,一點都不意外。意外的是,這樣的人品竟然能大紅大紫,名利雙收。

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第七十七條" 損傷引起子宮或者附件穿孔、破裂。第七十八條 孕婦損傷引起早產、死胎、胎盤早期剝離、流產並發失血性休克或者嚴重感染。"所以行為人已經涉嫌犯罪.不但要負刑事責任,還要負賠償責任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還應該向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Saya現在最應該做的就是到醫院請求受害孕婦的諒解,該賠償賠償該道歉道歉,這樣或許還能把影響降得低一點;而現在微博熱搜已登,民意沸騰的情況下,膽敢去找水軍洗白並抹黑孕婦,真的不害怕被輿論反噬嗎?而反觀「Saya一 」仍持續在微博宣傳自己的服飾,沒事人一樣,你要知道如果孕婦真流產了,你要負的可是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錢可能你出得起,坐牢你未必願意吧。

也許有些愛狗人士還要站出來為saya說話。一些寵物主人,總認為自家「寶貝」乖順、可愛,不會傷人,凡事可以「鬆鬆繩子」。養狗者反覆強調自己的狗不咬人,這是遛狗者常掛在嘴邊的話,但它本質上是個人主義的話術,沒法放到公共場所。狗不咬人,不代表他人能夠識別,就像性騷擾,語言或行為是否構成侵犯是以他者的感受為標準的,而非自身。

也許,你可以像愛人一樣愛狗,但也必須要尊重他人不愛甚至害怕、討厭狗的權利,體現在日常生活中,就是一些基本的自律行為——不養烈性犬,遛狗要拴繩、戴嘴籠、清理糞便,平時要打疫苗等。這些細節不僅是遵守社會公德的起碼要求,更是法律法規賦予養狗者的義務,關鍵時候還能自保。進一步說,狗繩不僅是控制狗活動的工具,更意味著將可能性限定在一定範圍內:不會走丟,不會嚇到路人,不會咬到路人……相反,放任狗四處亂跑,其所造成的後果也許絕不僅是「咬了你給你打疫苗」那麼簡單。

天下大事必作於細,管狗亦然。國外經驗可資借鑒,美國有三部涉及狗的法律:《惡犬法》、《妨礙公共利益法》和《聯邦動物保護法》,法規中有一條著名的「三吠」原則,即任何一隻狗在居民區內狂吠超過三聲,狗主人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人家管狗就管得夠細夠嚴。狗吠三聲就要挨罰,說遛狗不拴繩是在放任可能潛在的狗傷人風險並不為過,更該懲罰。如果等遛出禍端來訴諸於司法解決,為時晚矣。

從嚴、科學管理居民養狗,我們有必要借鑒一下國外的經驗。據報導,很多國家的寵物狗管理制度都很細化甚至苛刻,居民養狗絕不是一件輕鬆隨意的事情。在日本,飼養寵物實行終身製,也就是飼養寵物也要管「養老」,不得中途出售、送人,更不得遺棄。遺棄寵物行為最高可被處以30萬日元的罰款。在英國,每隻狗的脖子上都要掛有標註主人姓名、住址的狗牌,狗狗不慎跑掉,管理部門很快就能找到主人。可見,不但是遺棄狗的成本很高,且很難遺棄成功。

說到底,治理狗患,關鍵在管。如果像交警(包括電子警察)治理交通違章一樣,發現遛狗不拴繩等不文明行為,就依法施以警告、罰款甚至更嚴苛的罰,治理狗患就有戲了。一根拴狗的繩子能管得住,其他涉狗問題管起來,想必也就沒那麼難。

狗咬人,說到底不是狗的問題,而是養狗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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