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晨、倪大紅領銜
郭京飛、彭昱暢等明星參演的
電視劇《都挺好》正在熱播
剪不斷理還亂的原生家庭
真讓人欲罷不能!
《都挺好》還是一部普法大劇
魯檢君這就帶大家
get劇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識!
魯檢君不知道大家關注到了沒有?蘇家小妹蘇明玉因為母親的極度偏心,從18歲起就自食其力,並和父母達成協議,斷絕了父母子女關係,日後不管他們的贍養問題。
斷絕關係後,子女可以不贍養父母嗎?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親子之間簽訂的解除親子關係的協議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簽訂了類似協議,該盡的撫養義務或贍養義務還是要盡的。
從《都挺好》中,已斷絕親子關係是否還能繼承財產?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時,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無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在劇中,蘇母突然去世,生前未立遺囑,因此,其遺產應當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發生繼承。即便蘇明玉與父母鬧僵,發了“解除關係聲明”,並不能影響蘇明玉依法享有的繼承權,除非有下列情形: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綜上所述,自願斷絕親子關係在法律上是不予認定的,因此繼承法還是對已斷絕子女是有約束力的,還是可以繼承父母遺產的。
來源|煙台市福山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