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防不勝防!第三方平台購火車票“套路”多 你遇到過嗎?

央視網消息:如今,網上購票、手機支付等快捷服務受到越來越多人的喜愛,然而便捷的背後卻藏有消費陷阱。最近有大量消費者爆料,在一些第三方平台購買火車票時,老是遇到火車票捆綁銷售並且默認勾選的情況。根據消費者提供的線索,記者在一些常用的第三方購票平台上進行了體驗。

記者打開微信小程式裡的同程藝龍火車票購票頁面,選擇了一張京津城際二等座高鐵票,票價顯示是54.5元。但在記者提交訂單的時候,價格卻自動變成77.5元,那多出的20元是怎麽回事?絕大多數用戶可能不知道,自己在購票同時還購買了一份優選服務,只有在點擊優選服務後,才能看到多出來的20元高速出票,而且這個高速出票隱藏很深,不仔細找很難找到,記者手動操作取消了多收的20多塊錢,卻發現商家捆綁銷售的套路並沒有結束,就在記者準備支付的時候,頁面顯示訂單總額為66.5元,並且以紅色小字注明已優惠2元。原來,系統又默認勾選了火車票折扣券*4的所謂優質用戶的特惠服務,這樣一來費用就比54.5元的實際票價多出了12元。一旦消費者在進入到支付階段發現多收了費用,想要手動操作取消附加服務時,系統會顯示行程重複,又自動跳轉到了原訂單。這些無意中多購買的產品和服務能否取消呢?為此,記者電話谘詢了同程藝龍客服。

同程藝龍客服:“可以的,我們這邊是可以幫您退的,您出示下您訂票的手機號碼,我幫您查一下。”

一段時間以來,通過消費投訴和行業整頓,一些旅遊APP的售後服務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和完善,但因為數額不大,又擔心投訴麻煩而對多收費選擇容忍放棄的,也是不少消費者的普遍心態。

消費者:“我覺得如果是僅只是幾十塊錢的話,可能我們也就不會太處理了,除非變化特別大的話。”

那麽,別的第三方購票平台是否也存在捆綁銷售的現象呢?記者在驢媽媽APP上訂了一張上海虹橋到北京南站二等座的高鐵車票,該車票的票面價格為553元。而當記者點擊提交訂單時,訂單總額卻顯示為623元,在此過程中,記者並未勾選任何附加項目。點擊明細後記者發現,這裡面有一份50塊錢的“VIP光速出票套餐”,包含尊享快速退改簽服務、簡訊提醒服務以及所謂贈送的10元火車票搶票優惠券、25元接送機優惠券。多出來的這些“套餐”都是系統默認勾選的,如果消費者稍不留意不主動取消,額外費用就會連同車票錢一並支付。

隨後,記者又在途牛APP上選擇了同一天由上海虹橋到北京南站二等座的高鐵車票,發現也存在貓膩,553元票價後以小號字體加上了30元的接送站優惠券。

通過一系列實驗,記者發現同程藝龍、驢媽媽、途牛等在線旅遊APP上,都普遍存在火車票捆綁消費和默認勾選的現象。在最終支付訂單時,都會平白多出快速出票、保險服務、酒店優惠券和租車券等費用。對於這些費用,平台都沒有進行明顯的消費提示。

對於第三方購票平台普遍存在的“默認搭售”情況,消費者又是如何處理的呢?記者隨機街采了部分北京市民。

消費者:“一個是保險,還有一個退票,還有一個是好像訂票的那個可以加急的吧。你要是保險的話可能還有情可原嘛,你要那個就加速訂票的話,我感覺挺虧的,你本來這票有多少就是有多少是不是?”

消費者:“從那些軟體上訂的時候遇到過,但平時都會看一眼,可以勾選嘛。一般都取消掉,但不注意的時候可能不小心就付掉了。”

一些購票平台的有償服務選項隱藏很深,消費者很容易就被“套路”,不明不白花了冤枉錢。

消費者:“它應該有個提示吧,有些人可能說他不需要的話,就直接就點了,沒有提示的話就莫名其妙的,有時候翻半天有可能找不著在哪。”

消費者:“我們年輕人對於這個多出幾十塊錢,我們可以及時發現,而且取消,但是對於很多中老年人來說,他們可能發現不了,然後就被坑了這幾十塊錢。”

消費者:“如果說真的是沒有勾選掉,我們就買到了,那可能我就會打客服,要跟他去理論一些,讓他給一個說法,或者是把我們不需要的那部分給我退回來。”

【專家觀點】默認搭售侵犯消費者權益

對此,法律專家明確表示,商家默認搭售侵犯了消費者權益,屬於違法行為。《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明年即將實施的《電子商務法》等多部法律,都對商家的搭售行為進行了明確規範。

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例,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這也意味著,消費者有權選擇接受或者拒絕購買任何商品,並且在下單時就應該明確知道自己要買的產品或者服務,而不是不明不白被商家誤導。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消法第26條對於格式條款是有專門的規定,明確告知顯著方式來告知消費者相關的一些比如商品服務的價款,還有一些和消費者利益相關的重大資訊。而且裡邊還作出一個規定,就是說你使用格式條款的時候,不能同時利用技術手段隱藏來強製交易。”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剛剛通過的馬上就要實施的《電子商務法》對這種搭售的禁止有明確性的規定,搭售並不是說百分之百不可以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充分告知消費者有搭售行為的存在,然後在尊重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基礎之上,讓消費者有一個自由選擇的空間。”

事實上,提供增值服務收取一定費用本無可厚非,只要消費者同意的話,搭售有時是更為便捷的購買方式。但專家表示,如果商家採用障眼法蒙混過關,設定消費默認同意選項,讓消費者不知不覺間花了冤枉錢,就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這實際上是一種極為短視的行銷行為。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對在線旅遊平台的捆綁搭售套路,不少消費者早已有了提防之心。

專家提醒,消費者在選擇第三方平台購票的話,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多番查看,不要輕易點擊付款。如果一旦購買了不必要的服務和產品,可以通過截圖保留好相應的證據,與商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費者維權組織進行投訴舉報,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為了保護廣大旅客的合法權益,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12306網站早在2015年就在其官方網站上作出公告,提醒旅客直接登陸12306網站或12306手機客戶端購票,不要通過第三方代購網站和手機客戶端購票,避免因代購方冒用他人資訊導致無法在網上辦理退票、改簽,影響出行;提醒旅客不要將個人資訊提供給第三方網站和手機客戶端,以免個人資訊洩露帶來風險。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