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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裡的三次省親,暗伏了三位女性的悲劇命運

《詩經》中的周南篇裡有一篇叫“葛覃”的小詩,其中最後兩句是:言告師氏,言告言歸。薄汙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歸寧父母。這兩句話的意思是,一個出嫁的女子,洗完衣服,急於回娘家探望父母的情形。

  

在古代,女子沒有任何社會地位,她們的一生是附屬於男人的,出嫁的女子,如果要回娘家探親,是必須要經過夫家同意才可以的。紅樓夢裡就寫到了三次場面不同的女子省親,但鍾愛女兒的曹公,卻在這三次探親裡,暗伏了三位女性的悲劇命運。

  

  

元春省親。說到紅樓夢裡的省親,很多人首先會想到的便是元春歸省。她很早就入宮,經過多年苦心經營,終於在賈府這座大廈敗落前,才選鳳藻宮加封賢德妃,成為賈府最後的一個輝煌頂點,也是大廈將傾的賈府,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元春省親,對於賈府之人來說,對於只看到賈府金玉其外的當時百姓來說,自然是烈火烹油、鮮花著錦的盛事,是可以令時人口耳相傳的天大的榮寵,但對於元春本人來說,卻並非如此。

  

元春以貴妃的身份省親,但她卻怎麽都開心不起來,先後數度哭泣,令人不忍卒讀,“賈妃滿眼垂淚”“賈妃方忍悲強笑”“不覺又哽咽起來”“又不免哭泣一番”“ 又隔簾含淚謂其父曰”“ 一語未終,淚如雨下”“ 賈妃聽了,不由的滿眼又滾下淚來”……

  

元春為何會在這樣張燈結彩,家人團聚的大喜之日,不顧身份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哭泣呢?因為那深宮之中,對她來說是“不得見人的去處”“雖富貴已極,骨肉各方,然終無意趣”,由此可知,入宮並非元春本意,但作為賈府賈府子孫,又是榮國府長孫女,她身上肩負著振興家族的重擔,說不得要犧牲個人幸福,為家族未來分憂。

  

元春的悲劇,在省親一回已經伏下了,她晚上回到娘家,半夜回宮,前後在家待了隻七八個小時,這與她二十年的宮中生活相比,實在是太短暫了,短暫到可以忽略不計。

  

她點的四出戲的第二出《乞巧》,脂硯齋批曰:《長生殿》中伏元妃之死。由元春大半夜一去不回可知,這次省親之後,她再也沒能回娘家。直到寂寞地死去,她的魂魄終於還是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娘家,“故向爹娘夢裡相尋告:兒命已入黃泉,天倫呵,須要退步抽身早!”死時的她,心中最惦念的還是“天倫”。

  

一直想要過“田舍之家,雖齏鹽布帛,終能聚天倫之樂”生活的元春,終於還是沒能如願,為家族繁榮獻出了年輕的生命。娘家賈府對於她來說,是一個路遠山高之處,是永遠回不去的地方。便是死去,她也只能香消玉殞在深宮高牆之內。

  

  

襲人省親。襲人是寶玉身邊的第一丫鬟,前八十回裡,並沒有寫到了襲人出嫁之事,而“省親”說的是出嫁女子回家探望父母,但襲人身份的特殊就在此處。

  

襲人雖然未出嫁,但賈府上下皆知,寶玉挨打之後,她就被寶玉母親王夫人看重了,且在三十六回裡,當著眾人的面,王夫人從自己的月例銀子中,給襲人漲了工錢,這相當於是默認了襲人準姨娘的身份,只是還未挑明。

  

五十一回中,襲人母親病重,哥哥花自芳來求王夫人恩典,要接妹妹回家去看看,王夫人交代了王熙鳳一句話“命酌量去辦理”,這話就有深意了。什麽是“命酌量去辦理”?言下之意即是,襲人身份今非昔比,回家探親,要拿出該有的身份(款)來,王熙鳳會意,於是就把襲人完全按照姨娘的身份進行了一番打扮和交代。

  

襲人最終風風光光地按照姨娘的規製回家“省親”,坐著車,帶著丫鬟婆子,帶著包袱行李,很是風光。我們可以想像,這一切一定會得到襲人母兄和四鄰的另眼相看,皆以為她終身有靠,就是襲人自己,也一定覺得自己的一生,能做寶玉的姨娘,即便只是個妾,跟著這樣一個好性兒的主子,她知足了。

  

遺憾的是,襲人最終卻沒能成為寶玉的姨娘,而是嫁給了蔣玉菡,而這次提前進行的“省親”,對於襲人來說,也只是一次名義上的姨娘身份罷了。

  

她從未被過明路,永遠身份不明,在丫鬟和姨娘之間不停矛盾著,一不小心就會露出心事,被晴雯譏諷為“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裡就稱上‘我們’了!”這正是襲人身份的尷尬之處。

  

襲人素有“爭榮誇耀之心”,他對寶玉的盡心服侍和保護,既有盡忠盡職的奴才本分,也有初試雲雨情時終身相托之意,王夫人曾對她承諾“我自然不辜負你”,但最終她卻不得不離開寶玉,與戲子蔣玉菡過起了貧寒生活,真真是白操了一世的心了。

  

  

迎春省親。迎春是賈府四春中的二小姐,但也是個身份尷尬之人,她的尷尬在於,她首先是庶出的小姐,其次是大老爺賈赦那邊的人,加上懦弱的性格,她從小跟探春、迎春等人跟在賈母身邊,就是個不大引人注意的女孩,甚至常常被忽視,沒人會關心她,疼愛她,給她該有的溫暖。

  

迎春的懦弱最終也葬送了她自己,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代,她的終身幸福並不是自己說了算,而是她的父親賈赦。甚至迎春還不知道男方的任何消息,“原來賈赦已將迎春許與孫家了。”她的命運已經被人攥在了手裡。

  

迎春嫁給孫紹祖,顯然是羊入虎口,在夫家被折磨打罵的遍體鱗傷不成人形的二小姐,終於有機會回家省親,卻“哭哭啼啼的在王夫人房中訴委曲”“一行說,一行哭的嗚嗚咽咽,連王夫人並眾姊妹無不落淚。”

  

我們那有句俗語,形容女孩出嫁後是“兩頭瞞”,即女孩如果受到了丈夫的打罵,她既不會告訴婆家人,更不會告訴娘家人,這被視為一個女人成熟和懂事的標誌,其實就是學會隱忍,一切都要服從丈夫,“夫為妻綱”。

  

作為大家出身的二小姐迎春,她一到娘家,就對著嬸嬸和眾姊妹哭訴,可以想見,這是受了多大的委屈啊?但凡日子過得去,以她什麽事總不過問不開口的懦弱本性,是不可能哭哭啼啼訴苦的。

  

迎春被孫紹祖欺辱打罵不說,說是嫁給孫紹祖,其實她嫁的不是一個男人,而是一個中山狼,是一個無情獸,而這一切,都是她的父親賈赦為了抵銷欠孫家的五千兩銀子做下的,她怎能不委屈?

  

迎春回到娘家,並沒有著急回到後母邢夫人那邊,而是還記掛著她自己的屋子,她出嫁前住過的紫菱洲,“還得在園裡舊房子裡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不知下次還可能得住不得住了呢!”迎春的這番話,最終也成了她命運的讖語。

  

她最終“可憐金玉質,一載赴黃粱”這次回娘家,成為迎春身後生前最後一次回到娘家,一如她的大姐姐元春一樣,她們省親從娘家離開後,再也沒有回來,直到淒慘地死去。

  

這三次形式不同,身份各異的省親,結果卻“殊途同歸”,隱伏了她們各自的悲劇命運,而她們最終的出嫁,甚至走向死亡,全是迫不得已,因為她們無法主宰自己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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