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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夢泡湯轉建捷運?拿下審批還要等5年

  地鐵夢泡湯轉建捷運?  拿下審批還要等5年

  ■本報記者 張智 北京報導

  目前,河南洛陽的地鐵建設拉閘了。和洛陽相比,綜合條件略差的南陽由於在最初選擇了捷運,將比洛陽先享受到軌道交通帶來的便利。

  7月13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提高了申報建設地鐵和捷運的相關經濟指標。按照新規,洛陽由於市區常住人口不達標,不滿足修建地鐵的條件,規劃中的一二號線或將告吹。

  一個尷尬的情況是,不滿足新規規定修建地鐵的城市,如果想轉成捷運,則需要從環評、項目考察、立項等重新開始,按照規定,這個周期可能是5-6年。

  “軌道交通此前擔負著拉動地方經濟的重任,被各地爭搶立項,產生了不理性的‘地鐵熱’。一些城市其實不具備修地鐵的條件,也不願意修建捷運、有軌電車等其他種類軌道交通。現在提高標準,正是讓地方政府回歸到理性的時候。”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交通規劃院院長張國華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擰緊閥門

  事實上,從去年開始,多地地鐵項目被叫停,已經傳遞出一些“地鐵熱”將被降溫的信號。

  此次《意見》,大幅度提高了申報建設地鐵和捷運的相關經濟指標,按照要求,申報建設地鐵的城市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應在300億元以上,地區生產總值在3000億元以上,市區常住人口在300萬人以上;申報建設捷運的城市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應在150億元以上,地區生產總值在1500億元以上,市區常住人口在150萬人以上。

  而根據2003年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3〕81號),申報建設地鐵的三項指標分別為100億元以上、1000億元以上和300萬人以上,申報建設捷運的三項指標分別為60億元以上、600億元以上和150萬人以上。

  兩相對比,在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和地區生產總值方面,地鐵申建新標比舊標足足提高3倍,捷運提高了2.5倍。

  同時,和此前相比,300萬以上人口從“城區人口”變為“市區常住人口”,變相提高了門檻;初期客流負荷強度明文要求地鐵大於等於0.7萬人/日/公里,捷運大於等於0.4萬人/日/公里。

  依據新的標準,洛陽在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和地區生產總值兩項也是達標的,但因市區常住人口還有約100萬的差距,不再符合地鐵申建標準。

  據了解,河南也是軌道交通申請大省。除了鄭州和洛陽申請地鐵以外,開封、南陽、新鄉、焦作四市此前都曾通過官方管道,表露有實施軌道交通項目的計劃。不過,這些沒趕上變化的計劃,多數可能要暫時擱淺。

  但是,就目前正在做前期工作的南陽來看,2017年南陽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為174.84億元,生產總值為3377.7億元,這兩項指標均為全省第三。同時,一則2015年的公開報導顯示,南陽市中心城區常住人口已經在150萬人左右,這意味著其各項經濟指標均符合捷運的申建標準,可能成為鄭州之外又一個享受到軌道交通便利的城市。

  這或比洛陽軌道交通落地快得多。

  不僅是洛陽,按照新規,有17個城市將暫別地鐵,其中,南寧、呼和浩特、包頭、昆明、西安、蘭州、沈陽、哈爾濱、貴陽等9個城市因政府債務率不符合條件;太原因一般預算內收入不符合條件;烏魯木齊因地區生產總值不符合條件;包頭、蘭州、洛陽、呼和浩特、南通、福州等6個城市因市區常住人口不符合條件。

  不過,一個好消息是,房價過快上漲情況或有所緩解。

  據了解,有些城市的地鐵項目往往還未落地,一些地產商就已經炒作起了“住在地鐵旁”“地鐵上蓋”等噱頭,帶動地價與房價的提前上漲。2017年,洛陽房價從均價5000元/平米到均價8000元/平米,甚至不少高層建案均價達到了10000元/平米。

  重走程式

  對洛陽來說,儘管無法趕上地鐵大建設末班車,但捷運、有軌電車也是很好的選擇。

  一位地方軌道辦的工作人員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捷運、有軌電車的審批,省發改委批複就可以。

  據了解,2015年,軌道交通審批權限由國家發改委下放至省級政府,也是從那時候起,地方軌交項目建設進入“快車道”,越來越多的三四線城市申報或規劃地鐵項目。不過,由於部分城市對軌交發展的客觀規律認識不足,對自身實際需求和實力把握不到位,存在規劃過度超前、建設規模過於集中、資金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不過,上述軌道辦的工作人員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如果將地鐵項目轉化為捷運項目,則需要重新立項,前期規劃、調研、方案,一系列準備需要大量的時間。

  據了解,去年被叫停的包頭地鐵,從2010年成立項目部,2012年開始做前期規劃調查,到2015年確定了6條地鐵線,上報審批,中間超過6年。

  此次新規也明確,規劃期限要求5-6年;需要編制建設規劃調整情況從原來的要求變化15%,到現在要求增幅20%;新編建設規劃要求的條件,要求實施最後一年或完成投資的70%。

  有軌電車方面,由省級發改部門負責審批;責任主體方面,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城市主體。

  “收緊並非不建,而是需要各城市探索地鐵建設新模式,引入社會資本緊密參與到城市建設中。”張國華表示。

  需要明確的是,在保證地方債務有序可控的前提下,符合條件的地鐵建設還是應該有序推進。對此,《意見》就作出了理性判斷,明確指出已被國家批準的城市軌交建設規劃應嚴格執行,原則上不得變更,規劃實施期限不得隨意壓縮。當然,這並不意味著那些不滿足新規卻已被批複的城市就可以吃下“定心丸”。接下來,如何找到可持續又具有推廣價值的盈利模式,如何杜絕地鐵建設成為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將對這些地方政府的管理智慧提出考驗。

  在業內人士看來,高層對基建項目的財政思路發生徹底轉變,給一些正在發生、已經出現過熱、以PPP為名義的基建項目提了一個醒,基建項目要重視地方財務承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建設需求。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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