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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鎮“美女大學生替父賣酒”是假的!發布者被罰4.5萬元

古有替父從軍,今有代父賣酒。

此前,一則“我為父親代言”的茅台鎮醬酒廣告火遍網絡。廣告中,陳靜(或“李琴”、“李舒”等)自稱是仁懷市茅台鎮人,大學畢業後,放棄“月薪兩萬”,回到老家,為辛勞一生的父親賣酒。

據貴陽晚報報導,12月22日,仁懷市委宣傳部通報稱:經相關調查確認,網上“陳靜替父代言賣酒”廣告,系虛假宣傳,主角“陳靜”及“父親”毫無關係,也不從事酒行業。國內個別知名網絡平台為其發布虛假廣告,有的收費甚至不足千元。

茅台鎮的酒廠老闆都有個立志賣酒的女兒?

據金陵晚報此前報導,在網上搜索“陳靜為父親好酒代言”,則顯示有幾萬條目錄。但在這些目錄中,女主人公陳靜的年齡相當凌亂,有時是24歲,有時又是25歲、26歲、27歲。

每經小編發現,這些廣告配上“父女”在車間、庫房、高粱地的合照。但網友發現,這些圖片P圖痕跡嚴重,連“父親”的也由多人扮演。

“替父賣酒”的行銷模式大行其道,但套路是不變的。其中一個版本這樣寫:

我是陳靜(或“李琴”、“李舒”等),24歲,遵義人懷市人。我和父親都是茅台鎮人,父親今年64歲……上初中時,老爸跟幾個叔叔合夥自己開辦了酒廠,一直經營到現在,父親比較老實憨厚,話也很少,最大的本領就是釀酒。

大學畢業後,我開始接受一些酒廠的事務,接過了父親的活兒,天天扎在酒廠裡;看來,這輩子和茅台鎮注定有一段解不開的緣分……

“酒二代”美女放棄高薪回家替父賣酒,上演了一段“勵志”故事和一個銷售“奇跡”:短短幾月內,憑借一款‘酒糟埋藏酒’,月營收從不足10萬,增長至每月收入過百萬。

不少網友吐槽,“難道茅台鎮的酒廠老闆都有個立志賣酒的女兒?”

多個網絡平台低價為其發布虛假廣告

雖然廣告中的人物不斷變化,但每則“替父賣酒”的廣告中都暗藏著一家酒企的名字,比如屢屢被提及的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醉臣酒業有限公司(下稱醉臣酒業)。天眼查資訊顯示,醉臣酒業成立於2016年,注冊資金500萬人民幣,其主營是自主品牌(茅台鎮白酒)線上銷售,通過各大社交媒體平台對公司官方網站產品進行推廣。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官網並未有“替父賣酒”的相關廣告,僅是在首頁提醒:最近有人在盜用我們的廣告圖。

據貴陽晚報報導,今年11月21日,仁懷市市場監管局對“陳靜替父代言賣酒”推文展開調查,初步認定為虛假宣傳。11月27日,監管部門決定依法立案。

經調查確認:網絡上的“陳靜替父代言賣酒”部分推文,系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醉臣酒業有限公司自行設計、製作。該推文虛構“陳靜”為茅台鎮人、“父親”釀酒48年。

推文中的“陳靜”,實際名叫李燕,是遵義市播州區人,醉臣酒業員工;“父親”名叫祁聯移,既無酒廠也未從事釀酒。兩人之間,非父女關係。

醉臣酒業委託一家科技公司,在多個網絡平台上發布了廣告推文。根據合約及收據顯示,醉臣酒業為此共計支付9000元廣告費,其中百度2500元、搜狐3000元、今日頭條1500元、鳳凰網1200元。

醉臣酒業製作該廣告推文,是為了銷售一款貼牌生產的白酒。該款白酒,共生產500件、3000瓶,成本價格品瓶28元。被查獲時,銷售了860瓶,每瓶價格60元,銷售金額51600元,獲利27250元

根據《廣告法》和貴州省工商行政機構發布的裁量標準,該案可從輕處理,即“兩年內發布一次一般商品或服務虛假廣告,或廣告費用5萬元以下,或致使權利人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的,處廣告費用3倍以上3.5倍以下的罰款”。

案發後,臣酒業主動刪除虛假廣告推文,並前往監管部門接受處罰。但仁懷市市場監管部門認為,儘管如此,該內容及模式被模仿發布,造成一定負面影響,故決定加重處罰,給予廣告發布費5倍的處罰,即45000元。

據了解,醉臣酒業目前已履行處罰決定。此外,針對前述為醉臣酒業發布虛假廣告推文的平台,根據管理權限,仁懷市委宣傳部網絡監管部門,已按程式向上級匯報。

這類廣告也讓白酒業內人士非常不滿。據酒業家稱,某茅台鎮釀酒師認為,“在茅台鎮,所謂洞藏老酒、長毛老酒、酒糟埋藏等噱頭都是違背傳統工藝的,不僅無益於酒質,反而會起反作用。”

不少茅台鎮人士均對這種做法提出異議。某茅台鎮業內人士向酒業家記者表示,“如果一瓶酒需要打感情牌才能賣出去,不僅是茅台鎮醬酒行業的失敗,更是白酒行業的失敗。”

編輯 |王嘉琦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貴陽晚報、金陵晚報、酒業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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