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明代吏員是如何產生的?主要有三個來源

本文作者為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宋佳

不同於其他朝代,明代的官與吏職責分工非常明確,官主行政,吏主事務。官員在政府某一部門擔任主管,擁有決策權。而吏員則在各級各類衙門中負責具體事務,負責執行。明代的吏員大致可以分為四類:主管吏員、案牘吏員、司財吏員、司獄吏員。主管吏員的主要職責是起草文案。案牘吏員的職責是抄寫收發、保管文案。司財吏員的職責則是保管、收支錢糧及其它實物。司獄吏員的職責是分管獄吏、管理人犯。

明代為官需要通過科舉考試,那吏員如何產生呢?大致說來,明代吏員主要有三個來源:僉充、罰充和求充。僉充主要行於明初,求充自景泰以後逐漸取代僉充成為主要參充方式,而罰充作為僉充補充方式,在成化以後因效果不佳而停止。吏員的僉充方式主要有政府選取和官員點用兩種。參加僉充的吏員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要清白無過,二要年齡在30歲以下,三要識字會算。僉充的步驟較為複雜,首先自願為吏者要提出申請,然後裡老鄉紳上送經層層審核,最後由布政司備案,才能成為一名正式的吏員。吏員的另一個主要來源是罰充。

監生犯過就有可能被罰充吏。學校中屢試不及格的學生也會被罰充作吏。罰充吏員,已經成為一種懲罰士人違紀違法的重要手段。吏的第三個來源是求充。雖然吏員的身份低微,但畢竟是一份正式的職業。所以充吏成了一些科舉無望的生員進入仕途,以及農家子弟謀生的方式,所以就出現了納銀求吏的現象。納銀只是第一步,之後還得通過考試,才能成為一名吏員。

吏員充役九年為期,如果稱職,便能夠獲得為官的資格,但是由於明代的吏員實在太多,所以充役九年之後很多吏員也難以獲得為官資格,即使做官,也是到很邊遠的地區擔任小官。所以顧炎武有句話:“吏員與科舉,高下天淵”。就是說官與吏之間的懸殊是非常大的。同在官府,官與吏相差懸殊,吏員升官無望,就會把精力轉向盤剝百姓、貪汙受賄上來,明代腐敗叢生也可以從這裡找到一點原因。

參考文獻:

1.劉濤:《明代吏員的參充及指參——以《盟水齋存犢》為考察中心》,《西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3期。

2.郜慧敏:《淺論明朝的吏製》,《北方文學》(下半月),2010年第1期。

3.趙毅:《明代吏員和吏治》,《史學月刊》,1987年第2期。

華 興 春 秋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趙培文 王雪慧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