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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說:“余”的繁體字都可以寫作“餘”嗎?

接著我們的《說文解字》課程,今天是第123課。講一個漢字“余”。這個字在《說文》540部裡歸“八”部,在現代漢語201部部首檢字歸法歸“人”部,檢字時要注意。

余。現代漢語常用字。這個字有四個讀音:(一)中華書局注音版《說文解字》隻標注了一個讀音yú。《說文解字》給的解釋是:“余,語之舒也。”先看字形演變:

(余的字形演變)

在甲骨文裡,余的字形就是木柱支撐的房屋,這應當是人類較早的居住方式,在這個角度來看,它的字義應當同“舍”(《說文》稱“市居曰舍”)略同,只是在卜辭裡,余的被借用為第一人稱代詞,相當於“我”。到了金文,略有變化,有一種寫法“房屋”的底部支撐又多了兩根木柱,這就基本是小篆字形的前身。隸變後並沒有太大的變化,與楷書大體相似。

余的小篆寫法如圖:

(余的小篆寫法)

【猜想】為什麽以木柱支撐的房屋會成為第一人稱“我”的代用字呢?大概是古代的人們,為了躲避大型的食肉動物的襲擊(它們多不會爬樹),因此各自居住在樹上,樹頂簡單的居舍就是自己的全部家當,因此,這點家當就成了對人自稱的代名詞。可以想象一下,一個古人指著樹端的自己的小窩對別人介紹。那就是“我”的“家”。有意思的是,現代人也有模仿這種生活方式的,他們也把自己的房子建在樹頂,只是結構先進多了。如圖:

(現代人樹頂的房屋)

但許慎放棄了這個原始的本義,他認為余的本義是語氣詞。徐鍇的《說文解字系傳》稱:“與爾意同”,當然,這裡的“爾”,也是指的語氣詞用法下的爾。嚴格意義上說,這已經不是余的本義,而是《說文解字》系統下字的本義。

本義之外,余又發展出來許多意思,常用的有:(1)代詞。表示第一人稱。這種用法在甲骨卜辭裡已有,《爾雅.釋詁下》稱:“余,我也。余,身也。”邢昺的《爾雅注疏》稱:“此皆我之別稱也。”郭璞又注“今人亦自稱為身。”古人用余或者身來指代自己。比如《詩經.邶風.谷風》有“伊余來暨。”鄭玄《詩經注箋》稱:“我始來之時安息我。”伊,語氣詞。余,第一人稱代詞:我。暨,通“塈”,本義是“息、安息”,放在這裡應當是照顧、愛惜。完整的意思是“我曾經被照顧愛惜過”,詩經原文上一句是“不念昔者”,完全不懷念過去的時光。這是一段悲戚的愛情故事。女人的丈夫原本是一個貧窮的農民,由於兩口子努力勞作,生活慢慢好起來了,但男的卻變心了;

(《詩經.邶風.谷風》詩意)

再比如屈原《九章.涉江》:“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我從小就喜歡這種奇裝異服,年紀老了這種愛好仍然沒有減退。

(屈原《涉江》詩意)

(2)農歷四月的別稱。《爾雅.釋天》:“四月為余。”在有些書畫作品中有落款稱余月,就是四月,而寫成“餘月”的,一般指的是閏月,余與餘雖有通用,但在指代月份時並不相同。

(四月的西府海棠)

(3)通“餘”(餘)。朱駿聲的《說文通訓定聲.豫部》有:“余,假借為餘”《周禮.地官.委人》有:“凡其余聚以待頒賜。”鄭玄作注說:“余當為餘。餘謂縣都畜聚之物。”在這個意義下,余實際上是指多餘的、余下的。另有一說這是古人的錯誤用法,余不應當通餘,就是我們多餘的“餘”,但在現代漢語裡,“余”直接成為“餘”的簡化字,由此還引起一些誤用。【注意】余雖然是餘的簡化字,但實際上兩個字還是有區別的,繁體餘如果簡化,可寫作余;而簡體字余,如果需要繁體化,則需要考慮,這個字出現在什麽語境,比如多餘,有余,寫成有餘,多餘或許可以,而有些作品署名時也寫作餘,這是錯誤的。余用作姓,就寫作余,《通志》有載。比如現代學者余秋雨,要寫成餘秋雨,就大錯特錯了。在古漢字裡,余和餘根本就是兩個字,不是所有余的繁體都可以寫作餘或者餘。

(二)余的第二個讀音讀作tú。即同都切,平模定。有兩個用法,一個用法是指接余,《爾雅.釋草》有:“莕,接余”邢昺《爾雅注疏》:“莕菜一名接余”。莕菜,就是“荇菜”,這個我們非常熟悉了,前面的課程幾次提到過它,舉過《詩經.關雎》的裡的“參差荇菜”的例子,來回憶一下它的樣子:

(荇菜)

讀這個音時的第二個用法用於專用名詞“檮余”,指山的名字。《集韻.模韻》:“檮余,山名,在匈奴。”《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有:“右北平太守路博德屬驃騎將軍,會與城,不失期,從至檮余山。”看位置,檮余山應在貝爾湖以北。如圖:

(漠北決戰示意圖)

(三)余的第三個讀音讀作xú。即詳餘切,平魚邪。專用於名詞“余吾”《集韻.魚韻》:“余,余吾,水名,在朔方。”實際上,余吾水離朔方城還有一定的距離,見上圖。

(四)余的第四個讀音讀作yù。即羊菇切,去禦以。同“豫”指大象。《說文解字》豫字下有:“象之大者,或作余。”

這個字的後三個讀音均不常用,了解即可。

(【說文解字】之123,部分圖片引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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