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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王府裡也有太監,待遇太好連皇宮太監都來投靠

在我的潛意識裡面,太監屬於皇宮特有之物,尋常人家包括王府,都不應該養著太監。近日讀金寄水所著《王府生活實錄》,才發現這種潛意識是錯的。清朝王府裡不但養著太監,太監的數量還不少。

《王府生活實錄》記載:“內眷們的內院屬於太監們管理職責範圍。”如果有女性客人來訪,“回事處官員則要先把來客姓名告知內院回事太監,由內院太監引進、導出”。在收發電報、信件時,如果是內院的,“則循規送到太監之手”。

在這裡,太監主要負責為內院女性眷屬提供服務。

金寄水是睿親王多爾袞的第十一世嫡孫、末代睿親王中銓的侄子,在睿親王府裡住了好些年頭。如果不是清朝滅亡,他是有可能承襲爵位的。《王府生活實錄》是金寄水當年在王府生活的回憶錄,準確度很高。

事實上,清朝王府裡養太監,有著悠長的歷史。早在1621年,努爾哈赤就下了一道諭旨,提醒諸貝勒,將家中所蓄養的家奴,趁他們年幼時就閹割了,這樣他們父母可以獲得富貴。否則,這些家奴長大後,往往與府中婦女私通。一旦事情洩露,就會被處死。如果諸貝勒不忍心對他們施以閹割,從長遠來看,卻是害了他們。

在那以後,王府裡所養的家奴,就變成了太監。

在清朝初期,朝廷有意控制太監的數量。不管是皇宮還是王府,太監的數量都不多,不像明朝那樣泛濫成災。康熙時期,朝廷進一步明確限定了王府太監的數額。親王府能使用25名太監,郡王府能使用20名太監;貝勒及其以下,依次遞減。

然而,康熙時期制定的這個規定,並沒有得到很好地執行。王府養的太監數量,遠遠超過了這個限額。由於王府裡太監做的事情不多,又不像皇宮內那樣宮禁森嚴,相對比較自由,而且離主子很近,得到賞識提拔的機會很多,所以太監都願意投靠到王府。

乾隆時期,曾經發生過皇宮太監逃出來後,投靠王府的事情。

1748年,內務府查到了一名從皇宮逃出的太監,叫宋順。宋順受不了皇宮的嚴厲管制,逃出來了,投靠到一家王府。乾隆皇帝大怒,在嚴厲懲處這位逃跑太監的同時,傳諭各家王府,不允許私下收留從皇宮中逃出的太監,否則必將連主子和太監一同懲處。

各家王爺這才慌了,趕緊將從皇宮裡逃出來的太監查出來,送回內務府。

不僅如此,乾隆皇帝為了彌補皇宮太監的不足,趁此機會,命令各家王府不定時向皇宮進獻太監。同時,再次限定各家王府所養太監的數量,超過這個數量,也要受到嚴懲。

嘉慶皇帝進一步規定,由王府選派年輕力壯的太監送往皇宮,再將皇宮裡年老力衰的太監退還給王府使用。這相當於交流使用。只是,這種交流使用明顯不利於王府。面對強大的皇權,王爺們也不敢說什麽。

我們知道,清朝晚期有一個著名的大太監叫李蓮英,李蓮英是慈禧太后跟前的紅人。慈禧太后為了表示寵信,突破“太監官銜最高為四品”的祖製,賞了一項二品頂戴給他。鮮為人知的是,李蓮英在進入皇宮之前,最初是在鄭親王端華府當太監。

那麽,李蓮英又是怎麽到了皇宮呢?

這是因為,李蓮英13歲那年,端華按照朝廷規定,在王府裡選了一批年輕太監進入皇宮,李蓮英名列其中。於是,這才有了李蓮英與慈禧太后的故事。

【參考資料:《清實錄》《王府生活實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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