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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將成為城鎮小區的標配,但這些遺留問題解決了嗎?

導語

2個月前,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乾意見》,提出要規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使用,並對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情況進行治理作出部署。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公布了《關於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工作的通知》,該《通知》無疑是對《若乾意見》的進一步落實。

《通知》明確指出城鎮小區嚴格依標配建幼稚園、確保小區配套幼稚園如期移交、規範小區配套幼稚園使用;組織實施包括建立治理工作協調機制、落實治理責任分工、加強治理工作保障等。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以縣(市、區)為部門,對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針對規劃、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況,分別列出清單、建立台账。該項工作於2019年4月底前完成。

對於已經建成、需要辦理移交手續的,原則上於2019年6月底前完成;對於需要回收、置換、購置的,原則上於2019年9月底前完成;對於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原則上於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關建設規劃,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竣工驗收。

在日前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針對民眾關心的如何保證小區配套幼稚園招生的公開透明,如何保障分配均勻,如何提高幼稚園教師數量和品質等問題,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出了回應。

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工作小組聯合辦公室負責人答記者問:

Q:本次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麽?

這次治理工作重點聚焦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環節的突出問題。

一是解決規劃不到位、建設不到位問題。

針對小區配套園沒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規劃或規劃不足,或有完整規劃但建設不到位的,要求各地嚴格依標配建幼稚園,通過補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解決配建問題。

二是解決移交不到位問題。

針對小區配套園沒有按照相關規定交給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小區配套幼稚園在建成後及時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移交的限期移交,已挪作他用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關部門要盡快為移交幼稚園辦理土地、園舍移交和資產登記手續。

三是解決不普惠的問題。

對於已移交教育行政部門的幼稚園,必須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稚園。

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辦成公辦園的,要做好機構編制、教師配備等方面的工作,辦成普惠性民辦園的,要加強資質、管理能力、衛生安全及保教品質等方面的審核,並做好扶持與動態監管工作。

Q:為什麽要開展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

城鎮小區配套建設幼稚園是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的主要管道,是滿足人民群眾就近入園需求的重要保障。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對城鎮小區配套建設幼稚園提出強製性要求,同時,對幼稚園用地位置、面積和布局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2010年以來,《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乾意見》和教育部等部門《關於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意見》、《關於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意見》均對城鎮小區配套建設幼稚園提出明確要求。目前,全國已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的具體辦法,加強了小區配套幼稚園的規範管理。

小區配建幼稚園涉及規劃、土地、建設等多個領域,由於沒有建立多部門協調配合、聯審聯管機制,各地小區配套幼稚園普遍存在沒有規劃、規劃不落實、應建未建、應交未交、挪作他用等突出問題。

2017年對全國學前教育調研結果顯示,一些地方城鎮小區有的沒有配建幼稚園,有的雖然建了但沒有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

小區配套幼稚園具有天然的地域壟斷性,這些小區配套學前教育資源的嚴重流失,是造成城鎮“入公辦園難”、“入普惠性民辦園難”、“就近入園難”的主要原因。

2018年11月,黨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乾意見》,進一步明確學前教育堅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提出到2020年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覆蓋率要達到80%,要求把普惠性幼稚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列入本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確保優先建設,強調規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使用,要求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建園專項治理。

Q: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將采取哪些措施,有無具體時間表?

《通知》提出分步治理的要求,明確路線圖和時間表。

一是全面排查。

要求各地以區縣為部門於2019年4月底前完成對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情況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針對規劃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情況,分別列出清單,建立台账。

二是全面整改。

要求各地根據摸排出的問題,對每一所配套園制定專門的整改方案,提出針對性的整改措施,逐一進行整改,確保整改實效。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稚園的移交手續。

2019年9月底前,對於需要回收、置換、購置的,完成相應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對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稚園,完成相關建設規劃。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項目竣工驗收。

三是監督評估。

在各地全面自查和全面整改的基礎上,對各地加強督導、監督和評估,並適時抽查關鍵環節,通報落實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區。

Q:即便有小區配套園,並不是所有的幼兒都能入園,家長們不得不找關係,或者交讚助費等等,花各種手段進入又便宜又好的幼稚園。如何保證小區配套幼稚園招生的公開透明?

對於沒有進入小區配套園的學生,他可能無法享受生均經費補貼和更低廉的學費,這是否存在一些分配不公的問題?對於解決這樣的問題,下一步有沒有設想?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薑瑾:因為現在我們學前教育總體上是資源不足的,普惠性資源短缺,入園難、入園貴的問題還比較突出。這個問題是我們各級政府必須直面的一個問題,也需要我們拿出攻堅的韌勁,來著力解決的一個問題。

小區幼稚園怎麽才能做到公平,怎麽才能讓老百姓的孩子就近接受教育,我覺得可能要考慮這樣幾個方面:

第一,按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必須配套建設的這樣一個公共服務設施。

第二,小區配套幼稚園轉變為根據城市的公共管理和教育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居住區同步開發和建設,這已基本成為城市幼稚園建設的主體模式,能不能解決小區業主孩子公平受教育的問題,已經成為對於地方公共服務和治理能力的一種重要考驗。

第三,小區配套幼稚園實際上具有一種天然的地域壟斷性。受現在城市土地的限制性因素的影響,實際上政府已經很難在小區或者在附近另外找一塊地方來辦一所提供普惠性服務的幼稚園。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小區配套幼稚園的普惠,就不會有整個學前教育事業普及普惠的發展。

所以,我們可以暢想一下,如果這次通過治理活動能夠把歷史遺留問題解決了,把存量的問題解決了,同時又通過加強監管,把新增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好、管好、用好,那麽剛才你講到的老百姓的孩子能夠就近公平地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問題、困擾老百姓的入園難的煩心事和操心事就能得到妥善解決了。

Q:很多小區原來的私立園已經移交到政府進行統一規劃了,比如說學費降下來了,還有教委也派了督導人員進行督導。

但是我們也發現,很多原來的一些私立園老師基本上沒有變,還是之前私立園時聘任的,這樣的老師保教能力可能就良莠不齊。所以在下一階段,針對這類幼稚園,在教師的數量和品質提高上將會有哪些舉措?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第一,中央發的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劃發展的檔案明確作了規定,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移交以後,應該辦成公辦園或者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這是辦園的性質問題。

第二,中央的檔案也規定了,不管哪一類幼稚園,都要依標依規配備合格教師。所以,今後一段時間,對公辦園也好、普惠性民辦園也好,教師配備的問題將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任務,加強這方面的督導督查,包括過程的監管,都已經明確提出來了。

在這次專項治理過程當中,國辦發的這個通知,也有個明確規定,移交以後,凡是辦成公辦園的,相關部門要解決好機構編制和教師配備問題。辦成普惠性民辦園的,我們要對舉辦者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核,在審核當中,就包括舉辦者能不能保證教師的配備、保證聘用教師的合格。

有些小區配套幼稚園移交以後辦成普惠性民辦園,價格下來了,但是老師的合格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這是我們下一步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下發的若乾意見要進一步推進的工作,要加強對教師的嚴格監管,凡是不具備資格條件的,要依照具體情況,妥善予以解決。

比如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讓一部分合格的人員,能夠勝任科學保教工作的人員,取得教師資格。如果經過考試、經過認定,仍然不具備教師資格,那麽他就不具備繼續從事學前教育的資格了,這樣也要做出相應的調整。這是下一步我們加強幼稚園監管當中要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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