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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文後,各地專項整治中小學違規招生

記者從河北省教育廳了解到,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行為,河北省教育廳決定2019年在全省開展中小學違規招生行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是群眾反映強烈的中小學違規招生行為問題。主要是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學校違規組織考試(或變相考試)、利用各種競賽成績招收選拔學生;普通高中學校違規自行組織考試(或變相考試)提前錄取(或承諾錄取)學生;中小學校與各類社會機構串通收集生源信息、組織招生活動。

河北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浙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不得變相考試 民校招生禁問卷“考家長”

據新華社電 浙江省教育廳4日發布通知,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測評不得考核學科具體知識點,嚴禁借招生之際以問卷等名目“考家長”。

通知要求,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必須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有關義務教育免試入學的規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除可組織面談、學習能力測評外,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文化學科考試或變相考試,嚴禁與校外培訓機構等掛鉤組織考試、選拔學生。

浙江省教育廳提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的招生時間段,與公辦學校同期招生,積極推行同步招生、同步錄取,製止招生“搶跑”現象。

記者了解到,浙江杭州已發布公辦民辦小學同步招生方案,統一招生報名時間,每名兒童在兩類小學中只能選報一類,其中選擇民辦小學者限填報一所學校,民辦小學不得另行組織招生報名。

在普通高中招生方面,要求民辦學校應當主要立足於當地招生。實施跨區域招生的,需納入生源地招生計劃,涉及設區市內跨縣(市、區)招生的,由設區市教育局負責統籌;涉及跨設區市招生的,由浙江省教育廳負責統籌。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

江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

江蘇省教育廳近日發出通知,明確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通知要求,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各種名義組織考試選擇學生。江蘇還將繼續壓縮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規模,至2020年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江蘇明確,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後段班,以及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讚助費或捐資助學費。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按課程標準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小學一年級要設置“幼小銜接”的過渡性活動課程。

所有高中學校(含民辦高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要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政策,確保名額分配比例不低於70%,並進一步提高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升入優質高中比例。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國標教材。公辦普通高中“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招生要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原則上要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不得招收或用變通辦法招收中國籍學生。

江蘇提出,要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公辦學校學位不足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規模佔比偏高的地方要增加公辦學校資源供給,合理調整招生計劃,堅決防止將政府舉辦義務教育的責任推向市場。

江蘇將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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