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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女子圖省心花340萬買別墅樣板間,不料坑慘了

天花板多處掉落

牆面大面積發霉

地板開裂

南方都市報12月19日報導,為圖省心,業主花340萬元購買別墅樣板間,但從樓頂漏到地下室的水,讓省心變成了煩心。

2017年5月,深圳的蘇女士在大亞灣澳頭皇庭波西塔諾購買了一套169平方米的聯排別墅樣板間成屋,但從今年5月份開始,蘇女士發現別墅有漏水跡象,7月份台風過後,別墅頂樓天台大面積積水,滲漏到所有樓層,地板天花板因為漏水大面積受損發霉,她屢次協調開發商維修都未果。

開發商稱,蘇女士購買的樣板間是按現狀交付,購買時有折舊折扣,漏水造成的損失他們認,但業主的不合理要求拒絕接受。

律師解釋,漏水是品質瑕疵,由此造成的損失開發商應負責。

業主:牆面大面積發霉地板開裂、天花板脫落

2017年5月,蘇女士在大亞灣澳頭進巷路的皇庭波西塔諾購買了169平方米的聯排別墅。蘇女士說,因為家人希望盡快入住,且裝修太麻煩,就買了波西塔諾的樣板間,“印象中皇庭是深圳的大公司,品質應該有保證。”

蘇女士提供的合約顯示,購買的時間為2017年5月1日,建築面積為169.25平方米,總價為340萬元,約定的交樓日期是2017年12月28日。“皇庭波西塔諾那時沒帶裝修的毛坯在200萬到240萬元之間,樣板間因為有裝修,多了100多萬。”

今年5月,蘇女士第一次發現漏水,她說,自己當時就向銷售員反饋了,但是沒人理,“如果及時處理了,後面肯定不會損壞那麽嚴重。”

7月份,蘇女士發現漏水更嚴重了,“地漏堵住了,陽台都是水。開發商把水排掉,告訴我清理好了。8月份我發現,頂樓陽光房水都到腳踝了。”12月15日,南都記者來到位於大亞灣澳頭蘇女士位於皇庭波西塔諾的別墅,進門發現,一樓客廳天花板大面積發黑,天花板因為泡水脫落掉在隔斷牆上,牆角、柱子梁接觸處都是黃黑色的霉斑。從一樓的樓梯下到地下室樓梯兩側的牆面也是大面積霉斑。

二樓除了天花發霉之外,臥室的牆紙也大面積開裂,地面的木地板嚴重變形,呈現出脫落狀態,櫃子附近的牆面泡水的痕跡明顯,部分牆面的地灰已經完全脫落。三樓更為嚴重,主臥的洗手間木質吊頂因為被水浸泡脫落,衛生間的拱形門洞邊緣也開裂,衛生間的地面上,彩色的地磚已經變成了深黑色。

蘇女士說,罪魁禍首就是頂樓天台的陽光房。蘇女士提供的影片顯示,陽光房的水到腳踝了,“陽光房的防水沒做好,雨水灌進來,漏到下面幾層,導致裝修全部毀掉。”

開發商:樣板間按現狀交付 非精裝拎包入住

蘇女士要求開發商把泡過水的牆面、吊頂、電線重新做,“裝修公司說電線泡過水,不重新做不能保證安全。”

12月17日,皇庭惠州公司相關負責人李先生在受訪時表示,漏水問題不是沒人管,開發商的工程、設計等找過,累計協商5次以上,“這套房子是一期的樣板房,我們賣二期的時候,因為時間間隔比較短,就把這個樣板間維修了一下接著用,她買的時候,我們沒說是拎包入住,而是以現狀交付。”

該負責人解釋,7、8月份因為台風以及長時間使用老化,樣板間頂樓的陽光房是玻璃,周邊是用膠條連接的,因為膠條開裂,導致漏水被泡。因為漏水導致的損失,他們一直都承認,但不接受業主返修樣板間的要求。

李先生說,第一次業主自己找裝修公司報價是17萬多的維修費用,他們核算只要7萬多元。第二次報了29萬多的維修費用,他們無法接受,“現在我們給出兩個方案,第一就是談一個合理的價格,業主自己找裝修公司維修,第二就是我們找裝修公司維修,業主監督。”

該負責人說,床墊不可能買新的,因為有自然折舊,“樣板間的裝修是按很低的折扣賣的,房子市場價在270萬到280萬元,樣板間花了100多萬裝修,按照現狀交付的。樣板間是使用過的,不是全新的,和精裝修交付是兩個概念,漏水破壞的,我們無償修,我們會承擔,但是自然折舊的不承擔。”

李先生還解釋,陽光房經過處理,已經不漏水了,天花板、地板都有處理,“現在在協商處理,雙方的分歧太大,業主的不合理要求我們肯定不能滿足。”

說法

律師:漏水是品質瑕疵

廣東增華律師事務所主任曾環欽律師稱,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品質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複責任;出賣人拒絕修複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複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複。修複費用及修複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本案中,業主購買的建案(樣板房)雖按現狀交付,但因房產的品質導致漏水,導致房內其他物品受水泡而遭受損失,出賣方不僅要承擔修複責任,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采寫/攝影:南都記者 蔣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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