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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發表媒體聲明:“孟晚舟案”不符合加拿大法律引渡原則

中青在線北京6月7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張均斌)加拿大時間6月6日上午9:30(台灣時間6月7日凌晨00:30)加拿大法院就“孟晚舟案件”中法律層面的技術問題進行了討論。之後,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Benjamin Howes向媒體發表了聲明。聲明認為,此案件是政治和經濟因素驅動,不是出於法治考慮,且加拿大的執法存在嚴重的程序濫用,孟女士的憲法權利被侵害。

這是華為繼5月9日“孟晚舟引渡案”聽證會後的再次發聲,聲明強調了四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在加拿大法律下並不構成犯罪,引渡申請不符合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

“根據加拿大法律,如果被指控的行為在加拿大不構成犯罪,則不得引渡。” Benjamin Howes說,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是基於違反美國對伊朗實施的單邊金融製裁,而加拿大目前並沒有針對伊朗的金融製裁,因此銀行的相關交易不存在違反加拿大法律的風險,從而不會導致銀行遭受經濟利益損失風險。所以孟晚舟在美國被指控的行為在加拿大並不構成犯罪,應該被立即釋放。孟的律師也將於2020年1月份提交動議,反駁美方基於欺詐罪引渡孟女士的申請。

第二,美國政府提交的證據材料不充分,對孟晚舟的指控不能成立。 Benjamin Howes表示,目前並沒有證據證明孟晚舟曾誤導過任何金融機構,孟於2013年8月在香港向一家外國銀行陳述的PPT也沒有誤導性。銀行人員完全了解相關問題的實際情況,對相關問題的判斷不需要依賴孟的陳述。“此外,銀行完全了解Skycom在伊朗的業務和運營的性質,也了解華為與Skycom的關係。”

第三,加拿大的執法存在嚴重的程序濫用,孟晚舟的憲法權利被侵害。孟及其律師認為,孟在機場被捕時的合法權利受到嚴重侵害。律師將於2019年9月提交披露動議,要求獲取更多孟於2018年12月1日在機場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的記錄。

最後,孟晚舟的律師認為,美國對華為的打壓以及美國總統的相關言論也表明,此案件是政治和經濟因素驅動,不是出於法治考慮。孟及其律師將以此提請法庭以程序濫用為由終止引渡程序。

“華為堅決支持孟女士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也相信加拿大司法系統能公正、高效地審理此案,作出有利於孟女士的判決。” Benjamin Howes說。(經濟部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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