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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愛》撞名《如果·愛》 片名保護有盲點

2005年陳可辛導演電影《如果·愛》2005年陳可辛導演電影《如果·愛》
2018年新劇《如果,愛》2018年新劇《如果,愛》

  [一家之言]

  片名往往是一個作品給大眾的第一印象,創作者在給作品取名的時候傾注了許多心思。一個流傳甚廣、影響力頗深的片名是創作者智慧成果的結晶。但是在如今的影視圈,模仿、借鑒甚至照搬別人片名的例子比比皆是,究竟是法律規定的缺失,還是行業自律的失范?

  對知名作品名的模仿,容易畫虎不成

  最近,一部新劇《如果,愛》播出,劇名與陳可辛導演的電影《如果·愛》除了中間的標點符號,完全是一樣的。我看了看劇情介紹,故事卻完全不同。不知道劇的出品方有沒有獲得陳可辛以及原電影版權方的授權,包括編劇杜國威、阮世生等人的授權,如果沒有,這算什麽?

  其實,《如果,愛》作為片名,是不大成立的。原片《如果·愛》中間的標點用於外國人的人名,或者用於隔開兩個詞,這個片名是有設計感的,形成了“如果”與“愛”並列後語義的拓展,而“如果”後面跟了“,”就是結巴了。這種改還不如不改,但如果一定要改,是不是沒有獲得授權的技巧了呢?

  影視行業,片名蹭熱度不勝枚舉

  之前,韓寒拍攝的《乘風破浪》被影迷認為故事主情節來自於陳可辛的舊片《難兄難弟》,陳可辛則表示他並不在意,陳可辛的寬容大度,也許鼓勵了更多往他身上蹭的人。

  這方面,陳可辛簡直是蹭熱度者的富礦,他拍的著名的電影《甜蜜蜜》,國內很快就拍了同名而故事完全不同的電視劇。《親愛的》也沒有逃脫被照搬片名的命運,2013年被拍成了28集電視劇,故事也與電影毫無關係。

  之前,有電影《道士下山》就有網劇《道士上山》,有《港囧》就有了《巷囧》,像《失敗筆記》、《灌籃吧,高手》、《來自星星的繼承者們》之類的就更不勝枚舉。

  有些作品的名字是常用詞,比如《人到中年》,電影用的也是這個名字,也許版權人對“人到中年”這四個字很難具有獨佔性,但是諶容女士的這部小說作品太有名,再使用這幾個字拍攝影視作品,我認為至少應該與原著者打個招呼,明白事兒的應該付人家一些費用。可據我所知,電視劇就沒有給。

  我與費明、閆剛曾經創作電影《說好不分手》,後來被一家公司用這個片名拍了電視劇《說好不分手》。起初我們很憤怒,後來發現涉及一些朋友,出於朋友面子,更多的是不願麻煩,原本準備好的投訴材料,也就一直放在我車裡,沒有遞交給廣電總局。其實,即便遞交,我也不知道主管部門會不會管。但作為作者,我內心是非常不悅的,如同吃了蒼蠅般惡心。

  之前看到杜國威與高志森與電視台交涉,《演員的誕生》欄目組未經其許可改編《我和春天有個約會》的劇本進行演出,要求節目組解釋和道歉。杜國威也是電影《如果·愛》的編劇,不知他看到這個改了個標點符號的同名電視劇作何感想。

  就算同名的尚不能保護,改個字,改個詞兒,甚至隻改個標點,你奈我何!

  《著作權法》對片名保護仍有盲點

  影視圈愛投機取巧不是一天兩天了。《著作權法》對於片名、劇名的保護仍然不具體,留下較大的打擦邊球的太空。我特意谘詢了律師王軍(瓊瑤訴於正案的律師),他告訴我,一般性的片名,版權局有個檔案,傾向於不受保護,不歸入獨創性的範疇。但是一些獨特性的名稱,如《何以笙簫默》這種怪異的名字,肯定受保護的力度大於《鄉村愛情》這樣的片名。如果可以確認片名被使用造成市場混淆、誤認,或是明顯蹭熱度,可以歸入不正當競爭,提出訴訟是可以的。

  新的《著作權法》修改草案依然沒有最後定稿,我建議,把作品名稱作為一個獨立的保護對象列入保護範圍內,並對蹭片名的行為做出明確的限制和禁止。

  我一直覺得影視行業,講法律很重要,但除了講法律,也要講行業規範,講職業道德,喪失了職業操守和自律,就等於是在眾目睽睽之下人格的裸奔,希望這樣的裸奔,能早日遭遇寒風。

  □汪海林(編劇)

(責編: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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