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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詳解注冊製:不搞行政審批 不符規定不予注冊

  近期科創板IPO企業注冊發行環節變量重重,6家企業拿到注冊結果的時間差距顯著。同時個別企業在向證監會提交注冊後仍要經歷兩輪問詢。有市場人士擔憂注冊製變相為審批製。

  6月28日,證監會在注冊審核的職能定位終於有了權威說法。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解釋,主要承擔三方面職責,負責科創板股票發行注冊,不搞重新審核與雙重審核;建立證監會對交易所的監督機制來解決利益衝突問題;實施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一旦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嫌疑則撤銷發行注冊。

  不走行政審批老路

  6月28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就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製有關問題答記者問,談到證監會在科創板實施注冊審核中的職能定位時表示,證監會負責科創板股票發行注冊。

  相關負責人強調,注冊工作不是重新審核、雙重審核,證監會重點關注的是交易所發行審核內容有無遺漏,審核程序是否符合規定,以及發行人在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規定,側重於對上交所審核工作的質量控制,使其更符合科創板注冊製改革相關要求,其主要目的是督促發行人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內容,並不是回到行政審批的老路。

  據了解,在近期注冊環節中,市場人士對證監會的職能存在不少疑惑。

  目前共有6家科創板IPO企業“注冊生效”。但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查閱發現,多數企業在拿到注冊結果前,要經歷證監會問詢環節。

  比如6月25日瀾起科技注冊生效,距離其提交注冊(6月18日)已過去7天,在這過程中經歷了一輪問詢。天準科技在向證監會提交注冊8天后拿到注冊結果,其間公司經歷多達兩輪問詢,合計3個問題。

  上海一名投行人士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採訪時表示,證監會的問詢程序是法定的,但實務中內容超出了法定授權範圍。“法定的注冊階段證監會只能問詢重大遺漏問題,但睿創微納的3個問詢問題中有兩題半是此前問過的。天準科技的兩輪問詢內容都不一樣,且不屬於重大遺漏問題。”

  深圳一名券商投行人士談道,證監會表態不會回到行政審批,給予市場“安心丸”。“近期證監會問詢情況超出市場意料,主要因為有些問題並非重大遺漏。也許監管層也在摸索監管邊界,這次表態能給市場一個穩定預期。”

  但考慮到我國證券市場發展時間比較短,基礎制度和市場機制尚不成熟,市場約束力量、司法保障機制等還不完善,證監會表示,科創板注冊製仍然需要負責股票發行注冊審核的部門提出一些實質性要求,並發揮一定的把關作用。

  其中,證監會在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的基礎上,對發行審核工作以及發行人在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規定作出判斷,對於不符合規定的可以不予注冊。

  監督上交所審核工作

  在科創板注冊製的推行過程當中,證監會與交易所的職能如何進行區分,也備受市場關注。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解釋,科創板注冊製試點借鑒境外的有關做法及其背後理念,對證監會與上交所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中的有關職責做了明確劃分。其中上交所負責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證監會除前述負責科創板股票發行注冊以外,還要承擔兩方面職責。

  具體而言,要對上交所審核工作進行監督。除了通過注冊程序監督交易所發行審核內容有無遺漏,審核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外,證監會還可以持續追蹤發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上交所的審核意見,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上交所審核工作進行抽查和檢查。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科創板試點注冊製下,交易所是法定的發行審核主體,依法履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職能,但同時交易所又是科創板股票交易的市場組織者,存在社會公共利益與交易所市場角色的衝突,這也是全球交易所監管面臨的共性問題。“科創板試點注冊製通過建立證監會對於交易所的監督機制來解決利益衝突問題。”

  同時,證監會還會實施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在發行上市審核、注冊和新股發行過程中,證監會發現發行人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嫌疑的,可以要求上交所處理,也可以宣布發行注冊暫緩生效,或者暫停新股發行,直至撤銷發行注冊,並對有關違法違規行為采取行政執法措施。

  前述深圳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從表態來看,證監會在樹立強大的監管者形象,我認為沒有問題。關鍵在於監管層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介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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