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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證和房產證區別是什麽?

品房閣房產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現在很多朋友購房都會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我購房了,會有房產證嗎?不動產證又是什麽?”

不動產權證書其實,就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據小編了解,自2015年起,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工作陸續開展完成,房產證逐漸被不動產權證替換;而自2017年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已經停發舊證、頒發新證。

那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別到底是什麽呢?下面,請大家隨品房閣小編一起了解。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區別:

房產證有什麽用?

房屋有了產權證後,不僅可以長期住下去,而且可以出租、轉讓、交換、贈予、繼承和抵押,遇到建設拆遷時可以得到補償。

而如果購房者在入住後不能取得房地產權證,其所購的房屋所有權尚處在一種不確定的狀態,購房者將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進行出租、置換、買賣、贈與、繼承等活動,即使簽定相關合約也均為無效合約,不受法律保護。

2、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3、無法設定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4、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製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

5、開發商因債務糾紛被強製執行時,沒有辦理過戶的房地產仍屬於開發商的財產,可以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製執行。

6、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不動產權證書是什麽?

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於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後,原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樣式將逐步停止發放,以前依法制作並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戶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麽?

根據現有資料顯示,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

一、性質不一樣:

不動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

二、防輻射標簽:

房產證沒有防輻射標簽,不動產證有防輻射標簽。

三、內容不一樣:

房產證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產權證,並無其它內容;房產證內頁內容包括房屋產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而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不動產證內頁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為部門)。

四、發證機構不一樣:

房產證:發證機構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

不動產權證:動產登記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如:“××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五、版本不一樣:

房產證書只有一個版本,而不動產證書有“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

六、費用不一樣:

房產證需要當時辦理這些證書時,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份製證成本費。不動產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製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

以上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區別小編已經羅列出來,希望能供大家參考,幫助大家解決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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