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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電商平台雲集擬赴美上市 曾涉嫌傳銷吃千萬罰單

這兩年以拚多多、雲集為代表的社交電商為新興電商平台殺出了一條血路。

這也是繼去年拚多多和“萬色城”港交所提交上市招股書之後,第三家擬IPO的社交電商,雲集創始人、CEO肖尚略也或將再次續寫拚多多創始人黃崢的暴富神話。

此前有消息稱,雲集擬融資10億美元,公司整體估值在70億美元至100億美元。但在招股書中,雲集並未透露IPO所要籌集的資金。

雲集擬美股上市

曾涉嫌傳銷吃近千萬元罰單

雲集成立於2015年5月份,是一家不滿四歲的互聯網公司。官網顯示,雲集是一家由社交驅動的精品會員電商,提供美妝個護、手機數位、母嬰玩具、水果生鮮等全品類商品。

擁有超過4500萬普通用戶和700萬付費會員,單日銷售額最高超過8.7億元。模式上雲集自己賣貨自己配送,通過社交特別是熟人社交的方式在促進銷售。

根據雲集招股說明書顯示,雲集2016和2017年營收分別為12.84億元、64.44億元,2018年營收為130.15億元,同比增長102%。雲集2016年、2017年、2018年的GMV分別為18億、96億和227億。相比2017年,其2018年的GMV同比上漲了136.46%。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雲集淨虧損分別為2466.8萬元、1.05億元和5632.6萬元(大約819.2萬美元),即2018年淨虧損較上一年減少46.7%。

此次IPO前,雲集創始人、CEO肖尚略為第一大股東,持股46.4%;鍾鼎創投為雲集第二大股東,持股13.7%;CPYD新加坡有限公司為第三大股東,持股10.5%;雲集首席技術官郝煥持股2.5%。

值得一提的是,雲集曾因涉嫌傳銷收到過958萬元的罰單。2017年5月份,杭州濱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浙江集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指出雲集微店招募店主的過程中存在“入門費”、“拉人頭”和“團隊計酬”等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涉嫌傳銷行為,下達了958萬元的行政處罰。隨後其公眾平台訂閱號和服務號被微信平台永久封號。

雲集微店的聯合創始人郝煥認為,微商之所以被人詬病,主要是缺乏監管和誠信體系。而雲集微店則讓微商中“賣貨”的人群借助雲集微店平台正規化,為他們提供保障並且賦能,讓社交電商推薦成為一種可持續、正規化的商業模式。

社交電商大爆發

單一價格優勢不能滿足需求

據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監測數據顯示,2018年上榜的社交電商平台包括:拚多多、禮物說、有讚、雲集、好衣庫、全球時刻、微盟、愛庫存、鯨靈、蘑菇街、萬色城等,其中B2C類有1家、拚團類有1家,導購類有1家、服務商類有3家、B2S2C類有5家。此外,2018年社交電商融資總金額超200億元,其中,雲集完成B輪融資1.2億美元。

《2018年中國移動社交電商發展報告》數據顯示,社交電商自2013年出現後連續五年高速發展。具體來看,2017年社交電商行業市場規模達到6835.8億元,同比增長88.84%。近年來,社交電商大爆發,2014年至2017年,年均複合增長率達到90%以上。2018中國社交電商市場規模達到11397.78億元,較2017年增長66.73%,社交電商蓬勃發展並連續多年保持著較高增長速度。

而在今年年初電商法的正式實施,對社交電商而言,規範化、品牌化是大勢所趨,在雲集的招股書中,雲集也明確表示,電商法的實施,可能會對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進而指出,由於社交電商賣家多、商品品類多、渠道來源繁雜,尤其是個人賣家的商品質量管控較難,容易出現產品質量和服務參差不齊的現象。這就需要平台方加強在商品和服務上的監管。目前,網絡消費用戶越來越追求網購的“性價比”,單一的價格優勢已經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社交電商只有在重視質量的前提下擁有價格優勢,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立足之本。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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