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帝網 樂天 1月22日報導
在“劉強東事件”中發表看法的當當創始人李國慶日前又在吳秀波事件上表態,稱呼籲立即釋放昱霖,法律不該認為是敲詐勒索刑事案件,而是分手費或封口費的民事糾紛案件。
李國慶還建議,應該在法律上積極核查吳秀波,陳昱霖的稅收。
吳秀波小三事件最近鬧得沸沸揚揚。
近期,陳昱霖父母以女兒账號@陳昱霖木木 發公開信,指出去年中秋節女方爆料之後,吳秀波願意以經濟方式補償一筆分手費,後來卻以銀行账戶被凍結為由,僅支付了小部分補償。
2018年11月4日吳秀波讓陳昱霖回國,次日女方便在機場被警察局帶走,因被吳秀波指控而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關押。按照指控,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
陳昱霖被抓後一開始引發了輿論的普遍同情,紛紛抨擊吳秀波“渣男”,但陳昱霖隨後的奢侈生活也曝光出來,陳昱霖也遭遇很多指責。
以下文字均來自當當網創始人李國慶的微博:
吳陳風波,我的拙見:
1,法律不該認為是敲詐勒索刑事案件,而是分手費或封口費的民事糾紛案件。且今後以曝光名人隱私而索要金錢都不該列為敲詐!呼籲立即釋放陳女士。
2,法律上,積極核查吳,陳稅收。
3,強烈譴責陳女士喪失契約精神,呼籲法官不支持她的合約之外索要並對違約給予處罰。
4,道德上譴責吳出軌小三!包養!尤其譴責喪失誠信,讓公關公司就有小三事實對全社會撒謊。
5,道德上強烈譴責陳女士破壞婚姻及奢靡炫富。6,要求吳就撒謊而道歉。7,在吳誠懇道歉後,請社會增加寬容度,給吳改過機會。
我一貫倡導社會理性,寬容,因為社會巨變,道德失范,法律不健全。對了,如果吳陳之事,吳妻同意,那我也不該道德譴責吳陳破壞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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