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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都無一人推薦的好片,今天我來安利

小說、編劇都不敢寫的情節,在現實中總會屢屢發生。

真實發生的犯罪案件,永遠超出編劇的想象。

看過辣麽多電影,魚叔覺得,最驚悚、最刺激的其實往往不是恐怖片,而是以真實事件改編的犯罪片。

如果是犯罪紀錄片,則更為刺激。

今天,魚叔就為大家介紹一部,比恐怖片還驚悚的犯罪紀錄片——

《晦暗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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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 Netflix 出品,以色列拍攝的紀錄片,在外網口碑不俗。

IMDB上有 8.1 分的好成績,爛番茄上也有 87% 的喜愛度。

然而在國內,卻幾乎是「涼透了」。

豆瓣上連評分都沒有。

短評區裡只有 5 條評論,標記想看的人數也只有 53 人。

國內唯一找得到的資源底下,只有一條評論,還是在為它鳴不平:

這麽好的東西,為什麽不火?

魚叔今天就本著「絕不放過一部好片」的信念,把這部真人真事,無數反轉的紀錄片,推薦給大家。

該片記錄的是 13 年前,以色列的一起爆炸性的 13 歲女童謀殺案

2006 年的一天,13 歲的女孩蒂兒,放學後沒有照常回家。

察覺情況異常的父母立即到處搜尋蒂兒,然而遍尋無果,只能報警。

警察進入學校,搜進了女廁所,終於才發現了異常——

女廁一塵不染,所有的隔間門全都打得開,只有第三間的門被鎖住了。

直覺這間廁所有問題的警察,立刻爬上頂棚,於是就看見了這驚悚的一幕:

蒂兒頭靠牆角,坐在馬桶上,渾身是血。

顯然,她已經死了

負責此案的警察說,「我處理過 204 起凶殺案,而這個案子,是最為觸目驚心的」。

案發一周後,警察將視線集中到了學校的瓷磚工羅曼身上。

面對警察的盤問,羅曼始終含含糊糊,說不清自己當天穿了什麽衣服,也說不準當天做了什麽。

非常可疑了。

警方立即將他逮捕審訊。

審訊過程中,羅曼堅決否認自己殺人。

而在審訊的同時,警方還開展了對羅曼背景的調查工作。

羅曼是烏克蘭人,沒有以色列的公民身份,他所持有的簽證是遊客簽證,身份極其不穩定。

而與此同時,在工作生活中,他也是透明人一般的存在。

學校裡沒人對他說早安,走進辦公室也不會有人和他打招呼。

接著,警察還發現作為社會邊緣人的羅曼,最大的興趣是收藏各類刀具,而就在命案發生前幾天,他還在瀏覽一篇「如何制服敵人」的文章。

此外,警察還在羅曼的電腦中發現了250 多張色情圖片

而這些色情圖片並非成人,全是幼女

面對無數指向自己的線索,羅曼不但不招,反而還更加堅定,反覆強調著自己沒有殺蒂兒。

而羅曼這樣的反應,正是體現了殺人犯必要的素質:

冷靜且功於心計,在某種程度上表現出強大的自律。

這是一個人成為凶手所必須具備的能力。

確實,審訊錄像中我們也看得出羅曼的確有些異常。

審訊暫停,警察們離開房間,羅曼會用眼神仔細確認所有的人都已離開,然後雙手半掩嘴唇突然唱起歌來,「黑烏鴉,黑烏鴉,你為何於我頭頂盤旋,你今天不會捕獲獵物,黑烏鴉,我不是你的獵物。」

而當他警覺地發現警察們返回房間時,又會立即停止歌唱,馬上把手從嘴上拿開,回到原本的動作。

審訊多日都沒有任何進展的警方,開始在他身上采取新招,直接騙他說,警方已經在他的物品中發現了蒂兒的血跡。

羅曼先是矢口否認說「那不可能」,可在警方的再三逼問下,他開始改口了,說,事發當天他在男廁看到了幾滴血跡,那也許是他不小心踩到的。

有了突破口,警方繼續詢問,「你猜我們是在你的哪件東西上發現的蒂兒的血?」

羅曼含糊地回答,「也許是在我的工具上。」

警察追問,「哪件工具?」

羅曼說,「也許是我的刀子上。」

這可是重大突破。

通過假設式的審問,警方發現他的思維邏輯與罪犯常有的邏輯是吻合的,即以一種尋找作案漏洞的心態,回溯這個「沾血」的問題。

羅曼漸漸露出馬腳,警方也立即乘勝追擊。

他們派出了一個線人潛伏在羅曼的牢房中,線人不斷與羅曼走近關係,取得信任,變成朋友,最終無話不談。

在線人的追問下,羅曼終於松口了,說,也許真的做過,但自己不記得了。

接著他談起關於弟弟的事。

曾有一次,羅曼和弟弟起了衝突,於是揍了弟弟一頓,甚至揍得弟弟尿血。那時候他完全陷入瘋狂,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

而後,他哭了起來,承認自己確實殺了蒂兒,但就是記不清了

隨後,他還向線人認真展示了殺害蒂兒時的全部過程和細節。

羅曼歸案並招認,故事講到這裡,這只是一起凶手狡猾的普通凶殺案而已。

然而事情並沒這麽簡單

在羅曼招認後,兩位律師負責了他的案子。

與往常的工作方法一樣,律師們進入監獄與羅曼會面了解案情,可當會面結束後,律師們發現,事有蹊蹺。

「如果他是凶手,我就不乾律師這行了。」

鏡頭前,律師皮格斯十分激憤地提出6 個疑點

1.凶殺現場充滿了血跡、鞋印、頭髮、DNA,而如果羅曼真的去過現場,不可能一點痕跡都沒有;

2.警方在羅曼電腦中找到的「幼女色情照片」,經過查證後發現,那是成年女性的色情照片,而這證明了羅曼並非戀童癖;

3.在學校從事鋪瓷磚工作的羅曼,當時正在申請以色列公民身份,而事發一周前,羅曼的兒子也剛剛降生。他的人生正處於逐漸圓滿的上升期,一切都有盼頭,在這樣充滿希望的節骨眼上,他沒有任何殺人動機

4.羅曼的希伯來語很差,僅僅掌握工作中必要的幾個詞匯,而在審訊中,他甚至連警察說的「嫌疑人」一詞都聽不懂,這樣艱難的溝通下,他是如何認罪的?

5.審訊中,羅曼經歷了侮辱式的提問和巨大的心理壓力。警察張牙舞爪地說他是個變態戀童癖,不斷地催促他趕緊認罪,甚至還編造出妻子打算跟他離婚的謊言向他試壓,而作為社會邊緣人的羅曼,根本無力應對這些壓力;

6.警方拿出並不存在的 DNA 檢測結果欺騙羅曼,告訴他「我們在你身上找到了死者的 DNA 」,這徹底擊垮了他的心理防線,讓本來正常的他記憶錯亂,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殺了人。

這一系列操作,在律師看來,都是警方為了羅曼能夠盡快認罪而有意為之。

而另一個促使羅曼認罪的關鍵信息,也並不那麽可靠:線人。

原來,警察與線人之間是雇傭關係。

警方每天支付線人 300 元工資,而一旦羅曼招供,那麽線人會得到 12000 元的額外獎金

由此可見,線人的動機也並不單純。

線人十來天的時間裡不斷給羅曼洗腦,勸他盡早認罪,告訴他盡早認罪會被判過失殺人,六七年就放出來了,而一直拒不認罪,反而會被判在監獄裡呆一輩子。

因此,羅曼認罪的內容實際上是線人一句一句教給他的,就連那個「曾把弟弟打到尿血」的信息,都是線人為羅曼編好的。

甚至當羅曼去指認作案現場的時候,都不知道發生命案的廁所在幾樓,在左還是在右,就更別提他用什麽武器刺傷了女孩的哪個部位了。

這些他一概不知,從頭到尾就只是在警察的「提示」下,不斷承認自己沒做過的事情。

可以說,有關案情的所有細節,羅曼全都說錯了

是否跟蹤受害人、命案地點、屍體姿勢、死者傷口位置、是否強姦以及謀殺時使用的武器,這一切羅曼全都不知道。

他更像是無辜的。

而此時再看當初那段羅曼趁警察離去時唱歌的畫面,倒更像是他為了自己未卜的命運,而做的無謂的禱告了。

其實,這起凶殺案發生之初,就在當地立即引起了恐慌

學校的孩子們都認為凶手就徘徊在身邊,這讓他們十分恐懼,甚至有的女孩子幾個月都不敢一個人睡覺,更不敢一個人去洗澡和上廁所…

除非凶手歸案,否則人心惶惶是不能終止的。

因此,警察面對的輿論壓力是巨大的。

而巨大壓力下警方承諾,要在「24小時」之內,將凶手緝拿歸案

但實際上,案件過去一周,急於追凶的警方先後逮捕了幾名嫌疑人,而後不久這些嫌疑人又因為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而被釋放。

一籌莫展的警方,甚至尋求過當地靈媒的幫助——這簡直是無稽之談。

而羅曼的出現,則是因為蒂兒學校的一名心理老師回憶起自己曾在命案當天遇見過一個神色慌張,鬼鬼祟祟的男子,而那名男子是學校的園丁。

然而,這名園丁卻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自己當天並不在場。

於是,所有的懷疑就都集中在了瓷磚工羅曼身上。

原因是,羅曼與那名神色慌張的園丁長相神似

警察像是為了盡快拿到業績似的、急匆匆找到一個最適合當替罪羊的人選,然後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安在他的頭上,最後無所不用其極的逼他認罪。

可是無論此案多麽疑點重重,法庭上,三名法官還是一致認為羅曼就是凶手,最終判處他無期徒刑

瞬間,輿論上出現了四種聲音:

律師和鑒定專家說,「這不可能」。

警察和法官說,「這個結果我很欣慰」。

蒂兒的母親說,「凶手不找出來我誓不罷休」。

而民眾則開始出現無休無止的陰謀論,人們認為羅曼是無辜的,他們開始組織社團,集會抗議。

事情鬧了 6 年之久,羅曼一直被關在監獄裡。

這時候,有一個人出現了,他化名 AH 來到警察面前說,「正在坐監獄的那個人是無辜的」。

真正的凶手,是他的前女友 AK

AH 說,他和 AK 在一起的時候,曾有一天晚上 AK 帶著一包工具血淋淋地回到了家,向他坦白說自己殺了人,還展示了一包沾滿了血的工具,而之後不久,蒂兒被殺的新聞也傳了出來。

神奇的是,這位 AH 在警方面前,把作案所用工具,作案地點,以及逃跑方式全部說準了

據 AH 所說,AK 常覺得自己身體內有一匹母狼,這匹母狼喜歡血腥味,叫她殺人,而蒂兒就是 AK 在「體內母狼」的慫恿下被殺害的。

聽到 AH 所說的故事後,警方大為震驚,立即安排了以色列權威的測謊專家為 AH 測謊。

經過三輪測驗,測驗結果都顯示,AH 說的就是實話。

與此同時警方還查到,在蒂兒命案發生前六個月,AK 就曾因隨身攜帶獵刀而被警方逮捕過一次。

警方立即將 AK 逮捕。

審訊中,AK 承認自己喜歡血,承認了看見人就像殺這個癖好,她說在她眼中,「人是會走路的漢堡」,可以隨意砍殺。

而對於是否殺害蒂兒,AK 始終含糊其辭。

最終,法庭以 AK 精神狀態有問題為由,將此案判定為「無法宣判」。

之後,AK 被送往精神病院。

在 AK 入院接受封閉治療的三年後,更詭異的事情發生了

先是 AK 的室友亞娜突然自殺,自殺前,她把 AK 殺害蒂兒的經過告訴了自己的好朋友梅。

而梅在接受警方採訪,並將亞娜所說的事情告訴警察的兩天之後,便也自殺了…

這些知道「真相」並自殺的女孩,和 AH 並不認識,也從未有過串口信兒的機會,然而他們所說的 AK 殺害蒂兒的經過,竟然是完全吻合的。

但可疑的是,警方采集了 AK 的DNA樣本,卻在蒂兒案現場找不到一絲吻合的跡象

時至今日,AK 已經從精神病院出院;

羅曼仍被關在獄中,並依然堅稱無辜;

蒂兒的母親仍在尋找真凶,要求警方重啟案件;

而以色列警方拒絕合作。

真相撲朔迷離,難以水落石出,除了死去的蒂兒和真正的凶手,事情到底是如何發生的,可能大眾永遠都不會有人知道了。

其實,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這個案子裡的受害者不止是蒂兒一人,其中還包括羅曼(如果他真的無辜),以及蒂兒的同班同學。

在羅曼被宣判後,關注此案的熱心群眾仍在不斷挖掘蒂兒生前的人際關係。

他們最終得出結論,作為一個優秀出挑的女孩子,蒂兒很可能是被同學殺死的

於是,蒂兒的兩位閨蜜就瞬間變成了眾矢之的。

人們在網上發帖,一口咬定她們就是殺害蒂兒的凶手;

還有人跑去她們的社交網站留言,又是詛咒又是辱罵;

街道上還流傳起民間自製的,印有她們照片的通緝令;

甚至她們還被網友人肉出諸多家庭信息、成長背景,而這些也都被編造成一個個殺人凶手巧妙脫罪的故事。

似乎這是個定律——

真相越是虛無縹緲,急於尋找答案的人們就越是像蝗蟲一樣,迫不及待地要在每個與事件相關的人身上咬上一口

這讓我想起去年沸沸揚揚的「重慶公車墜江案」。

去年 10 月 28 日,重慶萬州區一輛公車與迎面而來的小轎車相撞,然後墜入江中。

這個事件的調查結果是,大巴的墜江是由於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

而在事故剛出,全車乘客生死未卜之際,現場圍觀群眾給小轎車的司機拍了張照片傳到了網上,一時間引起軒然大波。

重大事故發生,原因尚不知曉,急於尋找出口的圍觀者們立刻找到了最好的靶子——大事故+女司機

噴子們喜聞樂見的標配了。

當時網絡上的聲音是這樣的——

已經開始呼籲死刑了。

為了讓事件中的負面角色顯得更加「死有余辜」,甚至還有人憑借一張照片,捏造出一個完整的劇情:

大巴車正常行駛,而女司機駕駛的小轎車變道逆行,而大巴車之所以墜江,全是因為為了避讓小轎車。

於是「小轎車逆行論」迅速傳開了。

一眾行銷號也紛紛傳播起來——

甚至有些新聞官微都開始篤定地報導起「女司機逆行」。

現場調查報告都還沒出,人們就已經憑直覺找到罪魁禍首爭相凌遲,用變異傳播製造輿論狂歡,給同為事故受害者的女司機安上了莫須有的罪名。

這就是為什麽我說還原真實事件的紀錄片,永遠比恐怖片還驚悚。

因為這裡面除了刷爆下限的惡意,還有無數由此衍生而出的,假以「正義」之名的愚昧和暴力

我一直認為人性本惡,之所以我們擁有了這個和平善良的環境,一切都是教化的緣故。

生而為人,我們不斷學習克制,學會善意,而那些我們口中的「變態」、「惡人」,實際上就是不以社會尺度約束自己的人。

他們十惡不赦,是因為他們從未有過底線。

可是,在尺度學習的同時,我們中還常有人濫用這些標準。

這就是愚昧。

這就是為什麽我們常常能在那些十分恐怖的惡性事件中看到人性的無數種形態。

而其中每一種,都值得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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