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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賭局”看經營,格力和小米都是贏家

3月19日,小米集團公布了其上市後的首份年報。小米集團的2018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實現總營收1749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52.6%,經調整利潤86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59.5%。總營收符合預期,淨利潤超市場預期。

隨著小米集團2018年年報的披露,牽動國人眼球的雷軍與董明珠的“10億賭約”也就見分曉了。早在2013年12月12日,雷軍和董明珠同時獲得央視財經“中國經濟年度人物”榮譽。在頒獎典禮上,董明珠對小米的商業模式有不同看法,風頭正盛的雷軍自然不服,兩人互相嗆聲,現場打賭。雷軍稱:小米模式能不能戰勝格力模式,我覺得要看未來五年。請全國人民作證,五年之內,如果我們的營業額擊敗格力的話,董明珠輸我一塊錢就行了。董明珠回擊道:第一,我告訴你不可能;第二,要賭就賭10個億。董明珠、雷軍的“10億賭約”因此流傳開來。

如今,5年之約已經過去。小米集團2018年的總營收最後定格在1749億元人民幣的位置上。而董明珠的格力電器雖然還沒有披露2018年年報,不過早在今年1月16日晚,格力電器就發布了2018年年度的業績預告,預計2018年營業總收入2000 億元 - 2010 億元。也就是說,格力電器2018年的營業收入在2000億元左右,超出小米集團約250億元左右。因此,在2013年12月12日“訂約日”的5年之後,小米集團的營收確實沒有超過格力電器。就此而論,雷軍輸掉了這場“10億賭約”的賭局。

但雷軍顯然不是輸家。因為就“10億賭約”來說,本來就只是輿論的一種炒作而已。這個賭約本身就是不成立的。雷軍不必為此向董明珠支付10億元的賭資。畢竟董明珠“要賭就賭10個億”的說法並沒有得到雷軍的認同,這場“賭約”也沒有形成白紙黑字,更沒有經過雙方的簽字,同時也沒有公證人,更何況我國是不允許賭博的,因此,即便“10億賭約”成立那也是不合法的。也正因如此,早在去年12月2日董明珠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已明確表示“與雷軍的賭局本身並沒有什麽意義”。既然是一個不成立的賭局,一個沒有什麽意義的賭局,所以,雷軍也就談不上是什麽“輸家”了。

而且從小米集團這5年的發展來說,雷軍更不是輸家。2013年,小米集團的營收約為300億元,而2018年則達到了1749億元,是5年前的5.83倍。這種成倍數的高速發展,對於任何一家企業來說都是難能可貴的。因此,不論是雷軍還是小米,在這場賭局中都不是輸家。

而從董明珠與格力方面來說,同樣也不是輸家。因為從數據來看,格力電器2018年的營收是2000億元,在數據上是壓倒小米集團的1749億元的。而從格力電器這5年的發展來看,成績也是顯而易見的。2013年格力電器的營收是1200億元,5年後達到了2000億元,較5年前增長了66.67%,對於傳統的電器行業來說,取得這樣的增長也是相當不容易的,董明珠為此付出了辛勤的努力是國人都看得到的。雖然格力電器的增長速度明顯慢於小米集團的增長速度,但這反映出來的是新經濟與傳統經濟的不同,實際上這二者之間是缺少可比性的。

所以,跳出“賭局”之外,不論是雷軍或小米,還是董明珠或格力電器,在這5年的發展過程中,他(她)們都是贏家。雷軍與董明珠在各自的領域裡都付出了自己的努力,也帶領著各自的企業小米集團與格力電器在各自的行業裡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這都是值得國人為之點讚的。雖然在這5年中,輿論方面常常拿著這“10億賭約”來說事,但實際上,兩家企業的發展與“10億賭約”並沒有任何的關係。“10億賭約”更不是兩家企業發展的推動力。有這種看法的人,至少是低估了董明珠、雷軍這兩位企業家的情懷。難道兩位企業家積極推動企業發展,就是為了這“10億賭約”?更何況從一開始這“10億賭約”就是無法兌現的呢?

如今,隨著小米集團年報的公布,“10億賭約”的結果已經揭曉,“10億賭約”也因此成為歷史。而作為小米與格力這兩家公司來說,又開始邁向新的發展目標。以格力電器為例,未來5年的發展目標是到2023年營收達到6000億元。這個目標對於格力電器與董明珠來說都是一個很大的挑戰。這裡沒有“賭約”,有的就是一個企業家的責任感。而正是這種責任感,成就了小米與格力在過去5年裡的雙贏,也正是這種責任感,也將推動著小米與格力在未來的5年裡向著更高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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