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家裝行業貓膩:一百種霸王條款 一千個加價理由

【民生調查局】

編者按:

這裡是民生調查局,見人所未見,調查民生之變。關注你想關注的、你沒關注的,調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5月28日電 題:家裝行業貓膩:一百種霸王條款 一千個加價理由

作者 邱宇

買房裝修幾乎是每個家庭都要經歷的大事。裝修行業水非常深,暗藏許多陷阱,尤其是對於第一次裝修的人來說,一時不察就會上當受騙。

裝修公司的套路都有哪些?如何避免這些套路?

低價背後是擅自增項多收費

“經典套餐6.16萬元”、“每平米只需799元”、“8.8萬元拎包入住”……現在,不少互聯網家裝公司都會打著“低價全包”的口號攬客,殊不知,看似低價的背後很可能有加價套路。

2018年10月,家住北京的孟女士花12萬元購買了某互聯網家裝公司的裝修套餐。但在施工過程中,工長提出牆體過薄,需要增加保溫層,且並未告知具體每平米多少錢,也沒有報價單,要求孟女士私下把幾千元錢交給他,不走公司账戶。

“工長的上述行為屬於私自增項,是不合理收費,消費者完全可以拒絕支付。”驗房師王清華在建設項目管理行業從業20多年,他表示,在裝修過程中,所有的項目一定要按米、平方米收費,在合約中提前約定好價格,防止裝修公司虛報價格。

這種低價簽約、中途加價的情況並不少見,屢屢被媒體曝光。如,上海於女士包工包料把店面交給裝修公司,約定預算為24萬元,但工程中,裝修公司加價10萬元,包括材料品牌變更產生的差價、預算中漏算關鍵施工項目需額外增補等情況。

對此,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時兵認為,家裝的實際施工與提前預估相比存在變量,後期根據實際施工的工程量多退少補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但不少裝修公司利用這一點,在商業行為上失范”,周時兵說,故意用“低價”吸引消費者,後續再加價“回血”,從而讓消費者產生了一種上當受騙感。

裝修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約定

都說一分錢一分貨,但問題在於,花了高價也不一定能買到滿意的裝修服務。

比如,有業主反映,自己購買了一處面積較大的住宅,由於工作繁忙,不方便去現場監工,特意找到一家口碑不錯的大型裝修公司,拿出上百萬元裝修預算。但驗收時卻發成屋屋裝修有嚴重質量問題,“牆體開裂,衛生間出現空鼓,地暖冷熱接反。”

類似的遭遇也發生在山東省濟南市的王女士身上。據報導,王女士花106萬元高價裝修別墅,收房時發成屋間味道刺鼻,經測試甲醛超標3倍。其中,別墅衣帽間的衣櫥門板為密度板,主機板為鋸末板,專業人士介紹稱,這兩種板材都是用大量膠黏劑合成的,甲醛含量較高。

“不僅是木質家具,裝修公司可以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地方非常多。”驗房師王清華說,比如貼壁紙的粘膠,在市場上價格差距明顯,環保性也不同,不排除有些施工人員會把100多元錢一瓶的環保粘膠偷換成5元錢的劣質粘膠使用。

王清華還提醒消費者,要注意對隱蔽工程的驗收,比如電線管的彎度、水管的直徑和壁厚是否符合標準。

延期違約時賠付標準不清

除了裝修質量,在裝修工程的延期和違約金賠付方面也很容易引發糾紛。

孟女士的房子自2018年10月開始裝修,合約寫明竣工日期是2019年1月,由於裝修公司的櫥櫃製作出現問題,一直拖延到4月份才完工。但是,在計算延期賠償金的時候,卻出現了問題。

“簽訂主合約之後,裝修公司過幾天又要求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主合約提到,由於裝修公司的原因延誤工期的,應該賠付工程造價總額的千分之二,而在補充協議裡,金額變成了延期一天賠付100元。”她說,“因為補充協議內容太多,所以當時沒有注意到這一項,裝修公司也沒有告知這一變化。”

裝修公司與孟女士簽訂了兩份合約,主合約中賠償金為千分之二(上圖),補充協議中變成了一天100元(下圖)。來源:受訪者供圖

這種情況下應該以哪份合約為準、裝修公司的行為又是否合法呢?北京雲通律師事務所主任閆兵表示,就同一個具體事項有兩種互斥約定的,除合約中明確了效力等級的,應以後約定為準。也就是說,應當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閆兵說,裝修公司的行為顯然是違約的,但是不宜定性為違法。法律保護的是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一般不會就一個合約關係中的具體行為作出規範。不過,依據合約法規定,如果當事人遭受的實際損失明顯高於約定的違約責任的,也可以主張要求對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合約中存在霸王條款

裝修合約多數由裝修公司制定並提供,其中不乏霸王條款。

比如,在工程竣工驗收方面,某裝修公司的合約提到,“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工程的視同為驗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什麽是“提前使用工程”呢?合約顯示,“提前使用是指,驗收合格前,甲方收回外屋門鑰匙、自行更換外門鎖、安排家具進場、出租、轉讓、居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房屋的情況。”這意味著,如果業主在裝修的過程中自行更換了外門鎖,或者運送家具進門,就被視為房屋驗收合格了。

“上述驗收相關條款是非常苛刻和不合理的,如果雙方在裝修過程中發生糾紛,業主會處於非常被動的局面。”王清華表示,驗收的時候,需要業主、裝修公司、第三方監理人員或裝修公司的監理工長和施工人員三方在場,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記錄。

還有部分裝修公司為了規避責任,沒有採用規範的合約範本,或者在一些關鍵條款中採用模糊語言、約定不明,施工過程中或者結束後曲解合約條款,致使業主的合法權益受損。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提供的案例,2017年1月,遼寧省沈陽市的孫先生與某裝修公司簽訂了全包裝修合約,但後來,孫先生發現合約中房屋面積、間數、具體位置、預算等應由裝修公司填寫的地方均是空白,且到約定時間公司沒有向孫先生提供設計方案及預算報價。

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在裝修時,要選擇正規家裝公司,與家裝公司簽訂合約時,內容要明確、詳細、可操作,應標明家裝涉及材料的品牌、型號,不能籠統地用“國內名牌”、“國際名牌”之類的字眼代替。

另外,裝修房屋中的有些瑕疵不會在短期內顯現,為保障今後出現裝修質量問題時能夠順利得以解決,消費者要與裝修公司簽訂工程保修協議書,明確保修項目、保修期限等相關事宜。(完)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