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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電池將迎“退役潮”,回收產業能否挺住?

作為動力電池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一環,電池回收產業毫無疑問是新的藍海。之前預計的2020年全球動力鋰電池回收市場規模達到123億元的目標,2019年已很接近;而根據國際市場研究機構預測,2025年回收產業將達到約852億元,2030年更是將增至約1263億元。不僅如此,電池回收相關企業數量更是快速增長,國內已達1784家(天眼查搜索)。而根據動力電池使用年限5到8年,以我國新能源車市場集中爆發的2015年計,2020年將迎來國內動力電池“退役潮”。

1-目前國內外現狀:

1.1 國外在動力電池回收產業上快速布局。歐盟《電池2030+》在電池回收方面已提出明確技術路線,設計方案規劃等。近期,德國化工巨頭巴斯夫,聯手芬蘭Fortum、俄羅斯Norilsk Nickel,聯合在芬蘭建設動力電池回收基地,打造產業鏈閉環,而且技術先進,能將鋰電池中有價值的材料回收率,從目前50%提高到80%以上。除此之外,2019年9月份,巴斯夫還與法國埃赫曼和蘇伊士合作開展電動汽車鋰離子電池回收項目,同樣也是開發創新的閉環工藝,回收鋰電池,並利用回收材料生產新的鋰電池。而優美科作為巴斯夫的競爭對手,也已和寶馬、奧迪、瑞典Northvolt等企業合作回收利用廢舊電池。日本豐田更是早早就已建立了全球最為完善的動力電池回收模式,雖然其多為混合動力汽車,電池較小(1KWh),但豐田HEV在全球的銷量和保有量巨大,其鎳氫電池回收和處理策略值得借鑒。

1.2 同樣國內動力電池回收產業發展也日趨成熟。首先國家層面非常重視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的問題,2018年2月,七部委聯合印發《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車企承擔動力電池回收責任,要求電池生產企業採用標準統一、協議開放的易回收設計,還要向車企提供電池拆解、存儲技術信息,方便進行再生、梯級利用等。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也頒布了相關細則、方案,鼓勵企業回收處理廢舊電池。

而行業內部,更是有多家企業簽訂《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戰略合作夥伴協議》,有效推動產業鏈上下遊一體化合作,協同創新,共謀發展。以寧德時代、比亞迪、華友鈷業為首的鋰電池生產企業和材料企業,均在動力電池回收領域展開布局,建立自己的電池回收體系。

2-儘管多方發力進行動力電池回收產業體系的建立,但目前仍存在幾個關鍵的問題及難點未解決。

2.1 電池回收程序複雜,需要較強專業技術。回收而來的動力電池,來自不同廠家、不同車型的不同規格型號,其成組和串並聯的方式並不相同,就算同樣的電池,其內阻、容量、電極表面狀態等也會有很大差異,導致電池梯級利用及回收管理難度增大。而處理廢舊鋰電池需要放電、拆解、粉碎、分選、外殼回收、酸鹼萃取等步驟,其技術及專業性並不是電池生產企業和整車企業單方面就能達到的。所以,電池回收處理最好是由專門回收機構進行回收及處理,而目前此行業還是個全新的行業,面臨諸多挑戰。

2.2 誰來承擔回收費用?利益相關方有電池生產商、電池材料生產商、整車企業、回收企業、消費者等,還牽涉到環保機構及政府等方面,這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平衡。而且目前因為電池回收工藝繁瑣、回收點少、再利用工藝複雜落後,導致回收成本超過商品市場價值,更是增加了回收費用居高不下。

2.3 回收模式不確定,尚屬摸索階段。應該采取何種模式回收動力電池,目前還未有定論,各方還處於摸索階段。雖說回收後不一定要報廢,可梯次處理,但目前梯級利用沒有形成產業化,導致成本較高,企業缺乏熱情。有電池生產企業與專業回收企業合作的經營模式,也有電池生產企業回收後供給內部使用的模式,如沃特瑪就曾將回收的電池進行安全檢測後建成蓄電站,白天放電、晚上充電,在保障白天工廠所需電力的同時,也減少了用電成本。回收模式可以多樣化,但仍需時間進行摸索。

2.4 回收工藝技術亟待升級。動力電池無固定標準,目前回收工藝繁瑣、複雜,導致回收成本較高,回收企業盈利能力較弱。這需要專業能力較高、資本實力較強的企業,才有可能推動回收工藝技術升級。

2.5 需要警惕黑回收產業鏈。他們通過粗暴的方式拆解電池,拿走易於取出的、有價值的部分,余下的並不處理,而是隨意丟棄,對環境造成極大的危害。

3-兩點建議供相關人士及機構參考,希望能夠拋磚引玉,完善動力電池回收體系。

3.1 建議1:將電池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剝離,即消費者擁有電池的使用權,汽車廠商或電池生產商擁有電池所有權。購車時,消費者隻購買電池的使用權,不購買所有權。消費者對電池提出具體要求,如容量、壽命、續航能力等;商家可根據客戶要求提供產品,消費者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產品。這樣可以為不同客戶提供差異化產品,滿足客戶對電池、成本的要求,同時也可將電池梯級利用,實現電池價值最大化。

3.2建議2:嚴格管理及多方監督“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實施。從海外模式看,許多國家普遍要求生產企業作為回收責任人,尤其歐美日等國此前在鉛酸電池、鋰電池回收起步較早,形成了由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承擔電池回收主要責任的生產者責任衍生機制,配套政策體系相對完善。雖然國內也有《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車企承擔動力電池回收責任。但目前看來,執行力度並不夠,需要嚴格管控及多方監督,保證廢舊電池流入正規回收渠道,才能真正實現資源的回收和再利用的循環。

綜上所述,面對洶洶而來的電池”退役潮“,我們一定不能大意,要認真對待,建立完善的回收渠道及體系,並嚴格規範、溯源管理,才能與之一搏。但如果規範不到位,管理不嚴格,馬虎大意則可能會導致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發展的受限及整個國家環境受到嚴重危害,到時悔之晚矣。畢竟,動力電池回收產業的發展不僅僅是動力電池產業健康發展的關鍵一環,更是環境保護、資源節約等方面對國家有著長遠意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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