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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解讀緊急通知:“鬼畜影片”還讓不讓剪?

3月22日,國家廣電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

《通知》要求,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拚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並嚴格管理包括網民上傳的類似重編節目,不給存在導向問題、版權問題、內容問題的剪拚改編視聽節目提供傳播管道。其次,還要加強網上片花、預告片等視聽節目管理,未取得許可證的影視劇、未備案的網絡原創視聽節目,以及被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通報或處理過的廣播影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對應的片花、預告片也不得播出。

這份“特急”通知引起各方關注,有人認為,“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拚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可能主要針對“鬼畜影片”,這將使“B站、快手、抖音、西瓜影片等影片網站受到影響”。

3月23日,國家廣電總局廣播電視發展研究中心微信公號題為《網絡視聽節目新規,怎樣理解更靠譜?》的文章,作出官方版解讀。

文章認為,“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拚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這是大家關注的焦點。這句話針對什麽?《通知》說得明白,是針對非法的行為。一段時間以來,網絡視聽節目出現了一些違規亂象,比如,有的節目歪曲、惡搞、醜化經典文藝作品;有的節目擅自截取拚接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和網絡原創視聽節目的片段,形成了實質上的侵權,有的甚至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斷章取義、惡搞的方式吸引眼球,存在嚴重的價值導向偏差,給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罩上精神“霧霾”,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網民非常憤慨,意見很大。大力治理這些非法行為,是促進網絡視聽節目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

《網絡視聽節目新規,怎樣理解更靠譜?》認為,研讀《通知》,可以發現至少三個清晰的政策信號。

一是版權要合法合規。《通知》強調的就是在視聽節目內容的傳播過程中,必須遵循《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抓取及二次創作等行為必須獲得法定授權。只要有合規合法的授權,正規的剪輯改編是允許的。

二是內容要健康向上。一方面要合法合規,不能挑戰法規尊嚴;另一方面,內容要健康向上、注重品質、格調積極。有些二次創作的影片,內容庸俗、低俗、媚俗,甚至惡搞經典影視作品;再比如引起強烈公憤的兒童邪典影片。治理這些亂象,是公共管理部門的責任擔當和使命。

新華社3月22日的報導明確,廣電總局的通知要求,所有節目網站不得製作、傳播歪曲、惡搞、醜化經典文藝作品的節目,不得擅自對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網絡原創視聽節目作重新剪輯、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乾節目片段拚接成新節目播出,不得傳播編輯後篡改原意產生歧義的作品節目片段。

三是一如既往支持鼓勵走正道的創新創意。

《網絡視聽節目新規,怎樣理解更靠譜?》認為,一如既往鼓勵支持激勵人們健康向上的網絡視聽創作。

附:【解讀】網絡視聽節目新規,怎樣理解更靠譜?

文/鄭廣理(總局發展研究中心)

3月22日,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隨後相關的“標題黨”文章在網上引發熱議。看了這些“標題”,著實把小編駭得心驚肉跳,趕快認真研讀這個《通知》,才發現“標題黨”們確實唬人,硬是把一份正能量滿滿的檔案顛倒成了驚怪之事。“禁止非法抓取、剪拚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指的到底是什麽?能不能不“標題黨”?我們一起來搞搞清楚唄。

“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拚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這是大家關注的焦點。這句話針對什麽?《通知》說得明白,是針對非法的行為。一段時間以來,網絡視聽節目出現了一些違規亂象,比如,有的節目歪曲、惡搞、醜化經典文藝作品;有的節目擅自截取拚接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和網絡原創視聽節目的片段,形成了實質上的侵權,有的甚至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斷章取義、惡搞的方式吸引眼球,存在嚴重的價值導向偏差,給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罩上精神“霧霾”,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網民非常憤慨,意見很大。大力治理這些非法行為,是促進網絡視聽節目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

研讀《通知》,可以發現至少三個清晰的政策信號。

一是版權要合法合規。近年來,隨著剪輯軟體使用難度降低,網絡上出現大量未經版權方或權利人授權,由個人或機構擅自抓取、剪拚、改編他人版權作品的影片。這類行為,目前已經在著作權領域引起很多糾紛,擾亂了網絡視聽行業秩序,影響惡劣。《通知》中“非法抓取、剪拚改編”中“非法”二字,“擅自截取拚接”中的“擅自”二字,強調的就是在視聽節目內容的傳播過程中,必須遵循《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抓取及二次創作等行為必須獲得法定授權。也就是說,一切都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只要有合規合法的授權,正規的剪輯改編是允許的。

二是內容要健康向上。縱觀近些年網絡視聽行業的發展,一個明顯的感受:政策對創新創意的鼓勵是明確的、實打實的,但創新創意應該是格調健康的,也是有底線的。一方面要合法合規,不能挑戰法規尊嚴;另一方面,內容要健康向上、注重品質、格調積極。我們看到,在鼓勵創新創意的大背景下,一些不法行為也借機滋長。比如有些二次創作的影片,內容庸俗、低俗、媚俗,甚至惡搞經典影視作品;再比如引起強烈公憤的兒童邪典影片,通過二次剪輯“創作”經典動畫作品,傳播血腥、暴力、色情,毒害青少年。這類所謂“創意”已經陷入唯點擊唯利益的誤區,為滿足一己之私,完全棄社會公德於不顧。治理這些亂象,是公共管理部門的責任擔當和使命。

三是一如既往支持鼓勵走正道的創新創意。這個《通知》的實質是緊跟行業發展態勢,一方面及時規範非法抓取、剪拚改編視聽節目的市場亂象,另一方面是一如既往鼓勵和支持合法合規的網絡視聽節目業態創新,一如既往鼓勵支持激勵人們健康向上的網絡視聽創作。

仔細來看,《通知》並非如網上某些文章所言——“禁止改編視聽節目”,而是有明確清晰的界定,即“不給存在導向問題、版權問題、內容問題的剪拚改編視聽節目提供傳播管道”。也就是說,剪拚改編視聽節目中,導向有偏差、版權有問題、內容有“三俗”的網絡視聽節目也是必須予以清理的。

總的來說,總局這份《通知》是遏製盜版、遏製侵權、遏製“三俗”、遏製有害的,並為廣大網民呼吸到更加清朗的網絡空氣開道。《通知》得到了絕大多數行業人士的歡迎,大家認為這個通知至少在三個方面響應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訴求。

首先,少年兒童需要積極健康的網絡環境,廣大網民需要清朗的網絡太空。對“劣幣”要堅決說不,不能讓網絡成為違法有害內容滋生的土壤。

其次,網絡視聽產業的發展需要完善的版權市場、健康有序的競爭環境。保護版權權利,震懾打擊侵權者,是對知識產權及智力勞動的尊重,為產業做大做強提振信心。

第三,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網絡內容建設,共同維護尊崇捍衛反映我們革命、建設、改革歷史的嚴肅文藝經典。這是管理者、網絡視聽製播機構和所有參與者義不容辭的共同責任。提供影響公眾的產品,就必須承擔公共責任,不能只見利不見義。影響越大,責任越大。網絡視聽新媒體平台有義務為網民提供更加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網絡“精神食糧”。

歸結看來,《通知》對網絡視聽節目消費者是利好,對營造清朗網絡太空是利好,對規範版權秩序是利好,對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是利好。

請準確理解《通知》吧,千萬不要被誤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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