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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電三輪將被取締?深圳頒布管理方案:兩年緩衝期

(央視財經《經濟信息聯播》欄目)為遏製電動三輪車的交通事故,《深圳市關於特殊行業電動三輪車過渡期管理方案》今天起開始實施。方案明確:兩年後深圳將取締所有快遞配送、環衛作業電動三輪車。不過在“兩年緩衝期”內具備資質的電動三輪車還是可以上路行駛的。

根據方案,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為過渡期,快遞、環衛行業需要使用電動三輪車上路的,必須接受備案管理。而過渡期結束後,深圳將實現2+4模式,也就是兩輪電動自行車加四輪新能源微型汽車來實施末端配送和環衛作業。

申通快遞相關工作人員:明確了說兩年後會全部取締我們快遞三輪車,這對於我們快遞企業末端派送來講,影響是很大的。

中通快遞董事長賴梅松:三輪車派送是最好,但是政府說不(能)用也沒辦法,兩年以後再說。

記者了解到,2018年5月1日起,《快遞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不得禁止快遞服務車輛依法通行。

深圳市交警局禁摩限電辦主任陳贇:國家頒布了快遞條例,明確快遞可以使用快遞專用的電動三輪車,我們要考慮安全問題,快遞員出路問題和配送問題的同時,也要考慮交通安全問題。最後政府就定了給予所有快遞三輪車兩年的過渡期。

但深圳交警表示,近三年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輪車發生一般交通事故共852起,佔全市交通事故的20.32%,電動三輪車無論是在人行道或機動車道行駛,都會影響其它交通參與者和整體交通秩序。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長馮新毅:快遞業的痛,並不是不能使用電動三輪車。什麽意思呢?企業為了多快好省、多拉快跑總覺得(想)拿最經濟最便利的運輸工具,解決所謂的企業成本。所謂這個成本,本來就不應該在這裡考慮。

申通快遞相關工作人員:兩年的緩衝期,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推出新的替代工具,但是這個一定要能夠考慮到我們的快遞成本時效等等。我們也願意配合相關部門對我們末端派送工具提供一些意見和建議,來共同地做好末端派送工具的規範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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