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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計程車上線首日被三部門約談 不得低於成本價運營

  上線首日,美團計程車被三部門聯合約談

  市交通委:數據資訊應立即接入本市網約車監管平台,廣告中禁“一元錢出發”等誤導行為

  來源:新聞晨報

  記者 鍾 暉

  晨報訊 昨天,美團計程車網約車平台在滬正式上線運營。當天,市交通委、市警察局、市價檢局聯合約談美團計程車所屬的上海路團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要求該公司嚴格遵照本市巡遊計程車、網約車等相關管理規定,規範開展營運活動。宣傳廣告中不得出現類似“一元錢出發”、“低價出發”等誤導消費者行為、涉及低價惡性競爭的有關內容,已經發布的類似宣傳廣告應當予以撤銷。

  市交通委表示,此次約談是鑒於美團計程車已經發布的宣傳用語以及車輛注冊的有關情況而進行的。市交通委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相關規定及行業管理規範,再次重申了相關工作要求。明確要求:路團科技公司在本市正式開展網約車經營活動時,所有注冊車輛和人員必須獲得本市網約車相關經營許可證件且正式營運前必須將注冊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數據接入本市行業監管平台。

  與此同時,美團計程車平台被要求不得向未獲得許可證件的車輛及駕駛員提供注冊、發布召車資訊並從事營運活動。按照本市網約車管理的相關法規規定,鑒於目前美團計程車平台的相關數據資訊尚未按規定接入本市網約車行業監管平台,應當立即予以整改,接入相關數據。

  管理部門提出,路團科技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有價格違法行為。公布的宣傳廣告中不得出現類似“一元錢出發”、“低價出發”等誤導消費者行為、涉及低價惡性競爭的有關內容,已經發布的類似宣傳廣告應當予以撤銷。

  此外,約談還要求路團科技公司現已設定的巡遊出租汽車計程車軟體,按照有關規定不得具備類似“感謝費”等加價功能和司機端目的地顯示功能,在相關巡遊出租汽車車輛和司機注冊資訊尚未接入本市出租汽車資訊服務平台,無法實現“接單頂燈狀態轉換”、“注冊資訊合法性比對”、“載客狀態停止發送召車資訊”等三大功能之前,不得開啟巡遊出租汽車計程車軟體營運業務,現已上線營運的應當立即予以整改。

  市交通委表示,路團科技公司應當嚴格遵守規定,切實落實有關工作要求,一旦發現有違規行為,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相關法規對車輛、人員以及平台公司依法予以查處,對相關違規行為也將依法采取注銷、吊銷行政許可等處罰措施,涉及有關企業失信行為的,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上海市社會信用條例》的有關規定列入失信名錄。

  在約談會上,路團科技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了美團計程車在滬上線運營的相關工作安排,表示將遵守政府管理部門的上述要求,積極整改、規範經營,切實落實企業管理的主體責任。

  管理部門約談美團計程車提出要求

  ●要求所有注冊車輛和人員必須獲得本市網約車相關經營許可證件且正式營運前必須將注冊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數據接入上海市行業監管平台。美團計程車平台不得向未獲得許可證件的車輛及駕駛員提供注冊、發布召車資訊並從事營運活動。

  ●要求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宣傳廣告中不得出現類似“一元錢出發”、“低價出發”等誤導消費者行為,已經發布的類似宣傳廣告應予以撤銷。

  ●要求已設定的巡遊出租汽車計程車軟體,按照有關規定不得具備類似“感謝費”等加價功能,在相關巡遊出租汽車車輛和司機注冊資訊尚未接入上海市出租汽車資訊服務平台前,不得開啟巡遊出租汽車計程車軟體營運業務,現已上線營運的應立即予以整改。

責任編輯:郭一晨 SF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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