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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房集團風波續:天房投資原董事長林德君獲刑

天房集團風波不斷。

6月18日,新京報記者獨家獲悉,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天房投資原董事長林德君日前因部門受賄罪獲刑,天房投資因犯部門受賄罪被處罰金。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已另有兩名天房集團高管被查。

在經歷了去年年末天津市與保利集團的共管後,天房集團的混改已於今年3月末重啟,由天房集團控股股東、天津市國資背景的天津津誠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啟動。

天房集團子公司原董事長因部門受賄罪獲刑

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法院日前做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天房投資公司系天房集團全額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國有獨資公司;被告人林德君2011年8月任該公司黨支部副書記、總經理;2015年3月任執行董事、黨支部副書記、總經理;2016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支部副書記。

2013年天房公司在山東省泰安市投資開發天房美郡國際城房地產項目。2014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林德君指使原天房投資公司辦公室主任武某向時任XX工程公司董事長魏某、總經理劉某1索要現金人民幣30萬元;向時任泰安XX公司實際負責人孔某索要現金人民幣50萬元,用以向天房集團董事長邸某送禮及公司開銷。在開發天房美郡國際城房地產項目期間,被告人林德君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上述兩公司請托,使其順利承攬該工程。

2018年8月27日,監察機關在天房集團將被告人林德君傳喚到案。案發後,被告部門天津天房投資有限公司向監察機關退繳犯罪所得80萬元。

法院因而判決,被告部門天津天房投資有限公司犯部門受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罰金自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繳納);被告人林德君犯部門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在緩刑考驗期內,依法對被告人林德君實行社區矯正。

(來源:裁判文書網)

天房集團原董事長、原黨委常委均已被查

天房集團近期已有多名高管被查。

前述天房投資、林德君部門受賄案裁判文書中提及的天房集團董事長邸某,據最高檢官網5月初消息,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邸達(正廳級)涉嫌受賄、貪汙、國有公司人員失職一案,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來源:最高檢官網)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邸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汙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而早在今年1月,天津市紀委監委公布消息稱,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張炳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陷子公司貸款逾期,天房集團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遭凍結

天房集團全稱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據官網介紹系由天津市大型房地產國企——天房集團、房信集團於2014年7月整合重組而成,被譽為“城市建設的‘主力軍’、房產開發的‘國家隊’和民生改善的‘排頭兵’”。

截至2014年,天房集團年營業收入、利潤總額較十年前增長幾十倍,旗下包括2家上市公司在內的全資、控股二級企業幾十家,參股天津生態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等數家優質企業。

天房集團獨資股東為天津市國資委全資控股的天津津誠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下稱“津誠資本”),後者成立於2017年7月,注冊資本120億元。

據天津市國資委介紹,津誠資本系非製造類市屬集團國有股權承接主體和強力推進集團混改的操作主體,肩負集團混改操盤手、國有資本運營工作台、國資管理履職助推器的三重定位,將在助推全市國企深化改革、完善國資管理體制、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成立於2003年的天津天房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天房投資”)為天房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4.6億元。

因為子公司擔保,天房集團持有的旗下上市公司天房發展股份近日被凍結。

天房發展6月14日公告稱,因天房集團下屬子公司天津市天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政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出現貸款逾期問題,同時天房集團為上述兩公司的擔保人,債權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向天津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請12.73億元範圍內的財產保全。

天房發展公告顯示,據悉公司控股股東天房集團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共1.5億股全部被司法凍結,佔公司總股本比例13.53%;所凍結天房集團持有股份中,其中1090萬股為已質押無限售流通股,凍結起始日為2019年6月13日,凍結終止日為2022年6月12日;剩餘 4062.245萬股股份為未質押無限售流通股,涉及兩次輪候凍結,凍結期限為三年,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計算,當前已累計輪候凍結股份 8124.49萬股。

過去的一年,天房發展業績不佳。年報顯示,2018年天房發展實現營收34.01億元,同比下滑46.43%;實現歸母淨利潤1.35億元,同比下滑38.24%;年末總資產316.63 億元。

天房集團重啟混改

經歷了去年年末天津市與保利集團的共管後,天房集團的混改經津誠資本決定於日前重啟。

天房發展4月30日公告顯示,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天房集團《關於重新啟動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混合所有製改革工作並確定混改基準日的函》, 經津誠資本研究決定,擬重新啟動天房集團混合所有製改革工作,並以2019年3月31日為天房集團混改基準日,選聘中介機構,開展審計評估工作。

天房發展表示,天房集團混合所有製改革意向投資者尚存在不確定性;且由於天房集團公司股權結構可能發生重大變化,進而可能導致天房發展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天房集團的混改始於2017年。天津市國資委曾於2017年6月和2018年4月兩次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公布天房集團混改方案,均擬引入戰略投資者,持有天房集團40%-65%股權。

而在去年12月,天津市與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曾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將以攜手推動天房集團高質量發展為目標,由保利集團派出涵蓋管理、財務、工程、運營等領域專業團隊對天房集團實施共管,導入先進體制機制,以管理融合促進提質增效。

天房集團旗下天津市房地產信託集團有限公司其時公布的《天津市與保利集團對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共管的信息披露函》顯示,“協議的簽訂將為新起點上建設‘新天房’注入新動能,也是保利集團深耕天津市場、支持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

(來源:華泰證券研報)

華泰證券在今年6月推出的一份國企改革投資機會研報中,將天房發展列為“集團層面推進混改”值得關注的標的之一。華泰證券表示,若天房集團混改取得新的進展,天房發展作為集團旗下最重要的融資平台和地產平台,經營效率有望得到提升。

新京報記者 朱玥怡 趙毅波 編輯 劉曉陽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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