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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養與產業需求“兩張皮”原因何在

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進20多年,但效果一直不顯著,正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若乾意見》中所說,“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在結構、質量、水準上還不能完全適應,‘兩張皮’問題仍然存在”。對職業學校和企業合而不融的問題應該理性剖析原因。

第一,工業文化的缺失。人類社會大體經歷了蠻荒時代、農業社會、工業社會、信息化社會的發展歷程。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歸納了工業社會的法則,即標準化、專業化、同步化、集約化、規模化和集權化。與工業社會相適應的工業文化是科學精神、產權意識、法治觀念及企業家精神。我國工業在底子薄、基礎差、不配套、不充分、不平衡的情況下,被時代的大潮裹挾著踉踉蹌蹌進入農業社會、工業社會和信息社會的疊加期。和根深蒂固的農業文化相比,工業文化顯得滯後、殘缺、羸弱。在漫長的農業社會,讀書被譽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而技術技能曾一度被蔑視為“奇技淫巧”,技術工人低人一等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培養一線勞動者的職業學校自然只能位列其次。辦教育需要農業思維,但是辦職業教育卻需要工業文化的引領。“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是時代風尚也是工業文明的基本要求。

第二,政策法規的柔性。關於“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頂層設計和政策依據,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有明確的表述,“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國務院《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有“推動校企全面加強深度合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政策解決的是應該或者提倡怎麽做的問題,但是對於不按規定做或者做不到位怎麽辦卻沒有說法。校企合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企業,企業不僅僅要做職業教育的參與者更要成為舉辦者。支撐“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法律應該明確企業參加、舉辦職業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而職業教育法對於企業舉辦職業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並沒有約束權。這部主要由教育主管部門實施的法律,帶有先天的局限性和柔性,修訂職業教育法或者制定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法勢在必行、迫在眉睫。

第三,管理體制的阻隔。職業教育是一種類型教育,更是一種跨界教育,跨越了經濟與教育、職業與教育、企業與學校的疆域。跨界的教育需要跨界的管理,傳統的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的治理體系難以適應現代職業教育的跨界需求。標準在職業教育質量提升中具有基礎性作用,但是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卻未能因地製宜、與時俱進,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職業標準,教育行政部門開發教學標準,且不說標準之間的上下位邏輯關係,僅考慮行業企業生產標準的動態性,就需要標準制定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國務院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家職業教育指導谘詢委員會好像都管不到這麽微觀、具體的事情,而恰恰是這些具體的事情才造成職業教育發展的梗阻。對產教融合型企業給予“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的組合式激勵,政策的落地涉及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審計署等很多部門,事關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勞動就業等國計民生大局。方案的實施迫切需要打破系統之間的阻隔、部門之間的壁壘。從這個角度來說,有專家建議組建國家職業教育局不無道理。

第四,利益博弈的短視。《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引導行業企業深度參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促進職業院校加強專業建設、深化課程改革、增加實訓內容、提高師資水準,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然而企業最直接、最現實的目的是實現利益最大化。要引導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必須回答三個層面的問題——誰來引導?用什麽引導?怎麽引導?引導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顯然是政府。政府引導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是直接刺激還是間接刺激?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還是發揮政策杠杆的調節作用?企業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精力培養的人才卻選擇了別的企業怎麽辦?競業禁止如何落地?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長遠意義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怎樣解決企業的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個體與群體的關係,需要發揮行會和綜合管理部門的作用。職業學校的使命是為社會、行業、企業培養適用的技術技能人才,理應根據用人部門的需求確定教學內容。但是由於職業學校脫胎於普通教育並且始終走不出普通教育的藩籬,因此標準、規則、工藝、方法、協作、創新等職業教育特徵不明顯。職業學校如何轉變觀念、調整姿態、改變方法來適應企業的需求,是職業學校提升質量的不二法門。

第五,融合方法的匱乏。產教融合要回答三個層面的問題,即為什麽要融合?誰來融合?怎樣融合?產教融合的必要性理論和政策都給出了答案。產教融合是職業教育的基本辦學模式,也是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校企合作是解決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矛盾的根本之策,也是辦好職業教育的關鍵所在。誰來融合?政府、企業、行業、學校都責無旁貸,但是實踐中好像各方都可以置身事外,這種合作主體責任不明確的現象使校企合作陷入一個若即若離、進退維谷的尷尬境地。怎樣融合?融合既缺少制度、機制、平台等宏觀層面的保證,同時也缺少方法、規範、考評等操作層面的舉措。構建國家資歷框架既是職業教育內部貫通的需要,也是保證職業教育與勞動力市場無縫對接的需要,但是作為一項體制機制改革,缺少的不是思路而是方法。怎樣實現學習者從低級資格向高級資格躍升?怎樣實現學習者在普通教育、職業教育與培訓機構橫向間的對接?比如等值互換的平台和路徑,就業準入的門檻和限制,招聘錄用的資歷和條件,待遇對等的機制和保證,職務晉級的依據和標準等。學分積累、互認、轉換,學歷、學位、文憑與資格證書的兌換涉及多部門、多主體、多層面、多方位、多類型縱橫交錯的利益糾葛,需要合適的進階之梯和跨界之橋。

產教融合、普職融通、職社融匯,融,既是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路徑,也是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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