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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勇:農村經濟發展還任重道遠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周天勇

  讀了2021年中央1號文件,很受鼓舞。最近在整理計算各方面的國民經濟數據,感覺振興農村任重而道遠。特別將自己整理的有關三農的下列數據,在公眾號發出分享,以促進政府各有關部門加快改革步伐,特別是促進農村農業部及其鄉村振興局為農民們真心實意地做點實實在在的事。

  2020年,城鎮常住居民可支配總收入為37.79兆元,農村常住居民可支配總收入為9.24兆元,農村居民總收入只是城鄉居民總收入的19.65%。

  隨著扶貧攻堅和發展農村,從表中也可以看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地在縮小。筆者在整理數據時,發現有個小瑕疵,“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ד城鎮常住人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ד農村常住人口”的全國居民總收入數要大於“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ד全國總人口”,見第四欄,差額從2013年的3704.84萬元持續擴大到了2020年的19181.84萬元。希望國家統計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和農村農業部等協調調整一下數據。

  上述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根據農村常住和城鎮常住人口計算的。若按照戶籍市民、農民工人口和農村常住人口三級計算各自的收入,則城鎮戶籍居民人均年收入6.7萬元與農村常住人口人均年1.7萬元的收入差距為3.94倍。

  從國家統計局城鎮居民家庭和農村居民家庭收入結構中看到,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差距雖然有所下降,但是2020年城鎮居民財產性收入仍然是農村居民的11.65倍。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農村需要從小康富裕起來。需要農村農業部思考的是:種幾畝糧食只能是貧困;即使農民有充分就業的務工也就是小康。農民沒有財產性收入,能富裕起來嗎?農民僅有勞動收入,沒有財產性收入,差距是會繼續縮小,還是可能會拉大呢?

  改革開放以來,各地從農村集體轉移了2億畝左右的土地用於城市、工礦、交通和水利等建設用地,其中出讓部分8000萬畝左右,地方政府累積獲得土地出讓金58.76兆元。僅2020年全國各市縣就將84142億出讓金收到地方政府財政手中。農業部能不能與自然資源部和財政部等協調,按照憲法精神大幅度收縮,甚至取消公益用地低補償征地,盡快實施集體建設用地同地同價同權直接入市?地方政府那怕給農村農業農民留一半也可以呀。

  在市場經濟中,住宅是城鄉居民的重要的財產和財富。目前農民的住宅雖然比市民的住宅面積稍微大一些,但其是如當年城裡部門給職工分配的筒子樓一樣,是集體分配的生活資料,並不是他們的資產和財富。而且,考慮建造價,老舊破,地理區位差等因素,全國平均,成本每平米隻多600元。而城市居民住宅價格全國平均近10000元一平米。按此計算,不計算其他資產,僅城鎮居民的住宅資產和財富就是農村居民的19.22倍。農村農業部,你們有什麽辦法,讓農民宅院也成為農村居民的資產和財富呢?否則,城鄉居民財富擁有的差距也太大了!

  雖然城鎮部門職工工資、農民工工資、農村種地勞動力收入三大差距在持續拉大,但從這幾年農民工監測報告的數據看,這樣大的收入壓力差並沒有如劉易斯勞動力轉移模型描述的,農村勞動力仍然向城市強勁流動去獲得較高的收入。而是停止了轉移,向農村逆流動。農村農業部有什麽樣的好招,能夠扭轉這種逆趨勢?

  2020年全國居民消費佔GDP比例下降為29.41%。城鎮常住居民總消費支出為23.29兆元,農村常住居民總消費支出為7.4兆元,農村居民總消費是城鄉居民總消費支出的24.11%。 農村農業部有什麽辦法,讓農民的收入多一些,支付能力能夠增強一些呢?

  還有,與上述的表1的小瑕疵一樣,表5第四欄發現“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ד城鎮常住人口”+“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ד農村常住人口”的全國居民消費總支出數要大於“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ד全國總人口”。見紅字部分,差額從2014年的3110萬元持續擴大到了2020年的9543萬元。希望國家統計局、商務部和農村農業部等也協調調整一下數據。

  (本文作者介紹:東北財經大學國民經濟工程實驗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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