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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的學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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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兼並六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在秦朝建立之初,百廢待興。而教育作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得以發展延續的基礎,無疑是發展的重中之重。秦朝作為我國第一個封建王朝,其學校教育有著極為豐富的內容,在中國古代教育史中有著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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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整個秦朝的教育發展歷程,以“焚書”為分界線,分為前後兩部分。在這之前秦朝教育為官學與私學混合的方式,而在這之後,逐漸演變為了官學為主,私學逐漸沒落的狀態。

01

“焚書”之前——官學與私學兩種模式

官學

秦朝官學一個非常顯著的特點,就是“以吏為師”,即讓官吏作為老師從事教育活動。這一制度最初起源於商鞍變法,當時,商鞅提出“置主法之吏,以為天下師”,為秦孝公所采納以後,便作為一種國家制度延續下來。

秦統一六國後對領土實行郡縣製,在郡縣中普遍設有官學——“學室”。“學室”中的學生稱為“弟子”。根據上世紀八十年代出土的雲夢秦簡,為了便於管理,“學室弟子”都立有花名冊,政府官吏不僅可以隨時使喚他們,還可以笞打他們。當然,對於弟子,政府也有一些優待,可免除兵役和徭役,對於在當時徭役較為嚴苛的秦朝,能夠成為“弟子”,事實上是很幸福的事情。

但“弟子”的來源也有一定限制,規定至少必須是“吏”的兒子。所謂“吏”,即是政府各級機關的文書、書記、檔案員等低級文官。雲夢秦簡中就有記載:“非吏子也,毋敢學學室。”

“學室”的教育內容有兩個方面:一是要學習文化,書寫姓名,認識名物,讀誦《蒼頡篇》、《爰歷篇》、《博學篇》;二是要明習法令。因為學習的目的是為了將來入仕當官,秦朝崇尚法治,所以明習法令是十分重要的,要求也非常嚴格。

“學室弟子”學成之後,弟子名字就可以從花名冊中除去,表明已經畢業可以為吏了。不過,在被任用之前,弟子還必須進行一定時期的考察和實習,合格以後,才能被任命為官吏,最初即任命為“吏”這一類較低級的官職。

私學

我們知道,孔子被稱作我國的萬世師表,也正是孔子創立了開設私學的風潮。秦朝時期的私學,正是這一風潮的延續。除了官學的教育,私學教學的內容就非常廣泛,也較為自由。

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延續到秦朝,當時不同的理論流派也都開設私學,宣傳自己的理念。由於秦朝秦始皇統一文字,所以也有很多私學同官學一樣傳授《倉頡篇》的知識。

私學在當時總體的體量不大,分布卻極為廣泛,在鹹陽城附近原秦國的領土內,基本是以官學為主。而在當時六國故地,由於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信息傳遞效率也較為緩慢,再加之東方六國本就與秦有著較大的文化差異,儘管也有著官學的存在,但在當地仍是以私學為主。

這也就是為什麽李斯建議焚書時,就曾指責說:“今陛下並有天下,別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學乃相與非法教之製,聞令下,即各以其私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可見當時私學數量之多。

02

“焚書”之後——官學的進步,私學的沒落

秦始皇三十四年,在丞相李斯的建議下,采取了“焚書”行動,李斯認為:“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qian前〕首。”意思是說,現在私學學生不學今而隻學古,用古來反對當今的政策,惑亂百姓。

又說:“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意思是說,諸生根據他們在私學所學的思想來誹謗朝政,這些人聽到朝廷法令公布,就各自利用其所學來議論,進入政府機關則口是心非,走出政府機關就參與街談巷議。

還認為如果私學不加以禁止,就會使皇上的威勢降低,下面的黨羽形成。於是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禁私學”的建議,頒“禁私學”令。而“焚書”就是其中的一項舉措。

但需要明確的是,“禁私學”是出於文化統一和當時國家培養人才的需要,而“禁私學”也並不是把所有的私學一刀切的全部禁止,“焚書”也並不是所有法家之外的書籍都被焚燒。

首先,醫療占卜之類的書籍並沒有被燒毀,著名的中醫著作《內經》在西漢之前出現,就可以證明秦朝時期國家醫療的快速發展。而那些之前提到的,教授識字的私學也沒有被禁止,秦王朝實行“書同文”,教授識字的私學也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官學的不足,沒必要禁止。

其次農業用書等也沒有被焚毀,而被嚴令禁止的《詩》、《書》的著述等也沒有完全銷聲匿跡,王充《論衡·書解篇》曰:“秦雖無道,不燒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可觀”。也足以證明在當時,除了儒家之外的諸子並沒有遭到焚毀。

但不可避免地,在秦朝後期,私學逐漸銷聲匿跡。而官學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發展,其影響力也遍及秦國領土的每一個角落。

03

歷史意義

秦朝的學校教育,作為封建王朝教育體制的開端,為後世留下了寶貴的經驗。而文化的統一是古代每一個封建王朝必不可缺的事情。秦始皇“焚書”的政策也符合當時的社會文化環境。並不能因此就將秦始皇視為“暴君”

相反,秦代的教育制度,為後世也留下了許多借鑒之處。秦代“學室”制度就為漢代郡國學校的起源。是漢代官學制度形成的基礎。而“以吏為師”的理念也為漢代的官學所繼承,無論是太學中的博士、郡國學校中的“經師”、“《孝經》師”,無例外地都是大小官吏。

秦代學校教育不僅有著極為豐富的內容,為以後封建王朝教育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更是順著歷史的脈絡一路流傳,直至對今天中國的教育制度都留下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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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牛棟

責編 | 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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