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浙江立法:網遊廣告不得含有裝備兌換現金等內容

為了規範廣告活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7月31日審議通過《浙江省廣告管理條例》,將近年來社會較為關注的遊戲廣告納入法定監管範圍,明確提出違規違法廣告的廣告主和發布者面臨同責同罰。

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這部地方性法規指出,遊戲廣告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注適合的年齡段,並對控制遊戲時長、頻次給出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不得含有誘導、慫恿、暗示用戶過度遊戲的內容。網絡遊戲廣告不得含有可將遊戲裝備、道具、積分等虛擬財產兌換或者變相兌換成現金、實物的內容,不得含有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充值獲取網絡遊戲產品和服務的內容。

廣告主違反上述規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有違法行為仍然幫助設計、製作、代理、發布的,面臨罰則與廣告主相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還可以對其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來源:新華社

編輯:楊萌

流程編輯:郭丹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