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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樓市限購對象由自然人調整為家庭 購房門檻提高

成都樓市限購對象由自然人調整為家庭 購房門檻提高成都樓市限購對象由自然人調整為家庭 購房門檻提高

  每經記者 蔡雅芸 每經編輯 張海妮

  5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獲悉,成都市正式頒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將限購對象由自然人調整為家庭;戶籍遷入成都市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應在成都市穩定就業並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方能新購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等。

  成都市房管局方面表示,此次《通知》的發布系為堅決貫徹落實國家調控要求,切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職住平衡,堅決遏製投機炒房行為。

  限購對象調整為家庭

  《通知》明確,此次系為堅決貫徹落實國家調控要求,切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職住平衡,堅決遏製投機炒房行為,成都市借鑒其他城市成熟經驗,對原有調控政策進行了完善。

  對於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高新區南部園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購房人需具有擬購房所在區戶籍(其中戶籍遷入擬購房所在區未滿24個月的,應在擬購房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區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而對於購買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需要具有區域戶籍(其中戶籍遷入上述區域未滿24個月的,應在上述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上述區域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對於兩人及以上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的定義,成都房管局解釋稱,其家庭成員僅包括夫妻雙方、夫妻雙方及其未滿18周歲子女、離異(或喪偶)父(母)及其未滿18歲周歲子女,而成年單身家庭則包括三種情況:一是18周歲以上未婚單身居民,二是離異(或喪偶)且無子女的單身居民,三是離異(或喪偶)且子女已年滿18周歲的單身居民。

  中國城市經濟學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宋丁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全國目前對樓市調控的力度都沒有放鬆,一直在強調“房住不炒”的方針,成都加大調控力度也是對方針的積極落實。

  在宋丁看來,這次政策更新也是為了鞏固過去兩年的調控成果,限購從個人更新到家庭,管束力會更大,也能起到很好打擊炒房的效果。

  離異兩年內購房以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新城控股高級副總裁歐陽捷對記者表示,成都這次頒布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抑製更多投資性購房需求。

  自去年成都實施“人才新政12條”以來,截至今年4月底,人才辦統計數據顯示已吸引了17.7萬餘名青年人才落戶成都,今年一季度通過“人才新政”落戶的青年人才也已經超過5萬人。

  此次政策中明確,對於戶籍遷入成都前述區域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需要在上述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今年3月,為保障剛需購房,成都制定剛需家庭優先搖號的政策,此次《通知》則對新落戶成都購房政策及剛需購房政策進行進一步完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通知》明確規定,夫妻雙方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

  此外,《通知》還規定在成都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此外,此次新政還將成都部分郊縣區域納入調控範圍,包括青白江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蒲江縣,在上述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同樣需要具有成都市戶籍,或非成都市戶籍但在成都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5月15日,成都發布樓市調控新政策,規定:

  ①住房限購對象由個人調整為家庭;

  ②戶籍遷入成都市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應在我市穩定就業並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方能新購住房;

  ③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

  ④夫妻雙方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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