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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回秦朝,不聽父母話可能隨時喪命?

文/壇主

古話常說,“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而且長久以來,中華民族也把“孝”當成是一種重要的美德。不過讀者朋友們可能不知道,在秦代,不聽父母話的後果,那是相當嚴重啊。

“非公室告”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在秦代,父母的權力是很大的。從法律層面來說,秦朝將訴訟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公室告”,也就是當事人雙方沒有親緣關係或者人身依附關係的告訴,一般這種案件送交官府,官府會秉公處理。而另一種是“非公室告”,也就是當事人有親緣關係或者人身依附關係的,這種訴訟,秦代官府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聽。”)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親子衝突,秦朝官府都不予受理,比如要是兒子和父母發生衝突,父母擅自對孩子處以私刑,這種是屬於“公室告”,秦朝官府是要受理的。不過,如果情況是孩子頑劣,不聽父母的話,比如偷拿了父母的財物,這樣的情況,就算被父母打的滿地亂滾,秦朝官府也都是不予受理的。

怎麽樣,讀者朋友們從法律的告訴劃分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就能看出,父母相對於子女在法律上的強勢地位。

“謁殺”

實際上,不僅是被父母打罵一般官府不予受理,如果“不孝”惹惱了父母,還會有更為嚴重的後果,因為秦代還有一種法律措施,叫“謁殺”。

所謂“謁殺”在中國古代法律中指家主請求官府對卑幼或奴婢等人處以死刑。而在秦代法律中,對於“謁殺”有著詳細的記載。《睡虎地秦簡》的《法律答問》中明確記載著,家中老人如果控告子女不孝,要求處以死刑,連“三環”(也就是秦代寬宥死刑的幾種考慮)都不需要,需要馬上把子女逮捕不要讓他逃跑。

在《睡虎地秦簡》的《封診式》中記載著一個鮮活的案例,就是與父母住在同裡的“丙”被父母控告不孝,被官府“謁殺”。看來謁殺在秦代其實不算是罕見事例。

怎麽樣,是不是嚇了一身冷汗,在秦代家庭關係中,父母是極為重要的,所以被父母認為是“不聽話”後果可是很嚴重的。

參考資料

《秦簡牘合集》

張不叁:《秦朝穿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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