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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策和周瑜去世後,大喬小喬命運如何?

孫策、周瑜娶了一對姐妹花大小喬一直被後人傳為佳話。孫策少年英雄,立業江東;周瑜智勇雙全,英姿颯爽;二喬姐妹國色天姿,傾國傾城。《三國演義》又為這兩段愛情故事加了戲份,加上後世文人們滿滿的臆想,怎不讓人羨慕。

然而事情的真相往往是殘酷的,二喬與孫策,周瑜並沒一見鍾情的浪漫和天長地久的愛情,她們不過是“戰利品”。

據《三國志·周瑜傳》記載:“從攻皖,拔之。時得橋公兩女,皆國色也。策自納大橋,瑜納小橋。”在《江表傳》中,孫策從容戲周瑜曰:“橋公二女雖流離,得吾二人做婿,亦足為歡。”

這兩句話加起來,就是孫、周兩人納大小喬的經過。孫策、周瑜攻破皖城,喬公和其他難民們一樣出逃,被孫、周二人看到,納了他的兩個女兒做妾。

再次提下這個“納”字,封建時代講究尊卑有序,妻和妾的地位差別極大,男子娶妻講究門當戶對,下聘書聘禮,經過拜天地、拜父母等一套繁瑣禮節才能正式娶上妻。妻是娶,妾是納。因為“納妾”隨便多了,只要男子願意或者花點錢就可以跟著走,被納的女子有的根本不能自己選擇,在《曲禮》中更有“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的說法。

關於妾的地位也是極其低微,根本沒有我們現在所以“妻不如妾”被寵之感。

1,得不到夫家的父母承認,比如大喬是孫策的人,但不是孫家的人。

2,妾所生的孩子與她只有血緣上的母子關係,而沒有宗法上的母子關係。就是妾生的孩子不會或不一定能叫她娘。

3,妾可以不用撫養夫家的子嗣。

4,妾屬於丈夫的私有財產,丈夫可以隨意處置,甚至變賣、處死都不受法律製裁。

唯一的好處是,如果夫家犯罪,妾家不會受到牽連。

順帶說一句男子只有對犯有“七出”的妻子才能休妻,還要符合“三不出”,否則男子是要判刑的。正妻去世後,妾再受寵也不能上位成妻。寵妾滅妻也只是小說橋段你當妻子娘家人是擺設嗎?

而孫策的那句戲言更殘忍——“橋公二女雖流離,得吾二人做婿,亦足為歡”。流離就是沒有家,流離失所的意思。那麽從這句話能看出在孫策眼裡,他們納了喬家姐妹有可憐喬公,看得起他的意思,就算孫、周二人花點錢得了美人或者說直接霸佔,喬公應該知足了。(橋通喬)

不過話說回來大喬有能給了孫策這還真是她的福分,畢竟多少女子想嫁給孫策這般少年英雄都不得如願,身份低微就算了,最可悲的是孫策這個丈夫對於大喬而言完全是形同虛設。孫策納了大喬之後,沒多久大喬就和被俘虜的袁術、劉勳家眷一起送往吳郡。《江表傳》:表用汝南李術為廬江太守,給兵三千人以守皖,皆徙所得人東詣吳。孫策繼續征戰,僅四個月過後,便意外去世了,所以大喬和孫策其實並沒有多少交集,這場婚姻對於大喬而言就是一場夢罷了!

每次看這張圖都覺得很逗

而小喬的婚姻只不過比大喬多了近十年罷了,然後也跟姐姐一樣守寡,小喬有沒有得寵或者有沒有孩子很難說,請看上文“妾的待遇第二條”,我覺得應該屬於就算有了孩子也沒有被周家承認。畢竟周瑜兩個兒子一個娶了孫權長女孫魯班,一個娶了孫氏的宗室女兒,唯一的女兒則嫁給了孫權的長子孫登。

孫策和周瑜的正妻是誰都沒有被記載,同樣他倆除了妾室大小喬之外是否有無其他妾室也沒記載。由於大小喬的記載都少得可憐,才會令後人留下想象的空間。至於她們在丈夫死後會怎樣,最幸福的狀態就照顧夫家留下的兒女,在孫權的庇護下過著平安的生活。早死有可能,改嫁可能性不大,畢竟再嫁也依然是妾,有哪個男子有比孫策和周瑜好呢?就算有,生活又能被改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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