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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澤平展望房地產調控:應根據人口流動分配用地指標

  本輪房地產調控的回顧、反思和展望 (2014-2018)

  首席房地產研究員:夏磊首席經濟學家:任澤平聯繫人:陳雨田

  2018年是房改二十年,系統回顧、反思和總結,得失均可為來者鑒。有因必有果,有什麽樣的房地產政策和制度,就一定有什麽樣的房地產市場運行結果。與大多數網絡文章生產情緒、描繪現象、抱怨現實不同,我們試圖採用廣泛的國際視野、豐富的歷史資料、扎實的數據邏輯,分析中國房地產市場深層次的制度基礎和運行邏輯,並提出建設性的意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本著對獨立客觀研究的信仰,之前我們推出了二十多期的《房地產周期》系列報告,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在2017年8月由人民出版社推出專著《房地產周期》,半年加印8次,銷量多次位居京東、當當同品類榜 首,再次讓我們確認市場需要客觀、理性、扎實、系統的房地產研究。

  1   14-18年的調控是中國二十年房地產調控史的微縮版。

  短短四年,經歷了全面刺激(14年330起)和緊急收緊(16年930起)兩種調控方向,幾乎動用了政策工具箱裡的所有工具,這四年是研究房地產政策的完美樣本。

  2  本輪調控周期經歷5個調控階段,4次刺激,1次收緊,2個調控目標。

  房地產調控的目標只有兩個:避免過熱和防止過冷。16年217以前在於防止過冷,16年930後在於避免過熱。

  (1)14年930:寬鬆重啟。在“穩增長+去庫存”訴求下, 14年6月起非一線城市限購陸續取消,市場卻反應平淡。9月30日,以放鬆限貸為特點的全國性寬鬆開啟:二套房認定標準由“認房又認貸”改為“認貸不認房”,同年11月央行重啟降息。

  (2)15年330:寬鬆加碼。市場無明顯復甦跡象,地產投資降至冰點。3月30日五部委將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0%、出售房屋營業稅免征年限由5年縮短至2年。降低首付比例直接提高了居民杠杆水準,營業稅減免優惠刺激了居民換房熱情,此後央行3次降息、2次降準,全面寬鬆就此開始。

  (3)15年930:全面寬鬆。由於庫存仍處高位,9月30日,四部委再出兩項新政,將非限購城市首套商貸首付比降至25%;同時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全面推行異地貸。此後商貸首套首付比又降至20%,二套首付比降至30%,央行再度降息降準各1次,利率優惠疊加低首付,信貸處於全面寬鬆狀態。同時,2015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供給側改革五大任務之“去庫存”,棚改貨幣化力度加大,一二線城市房地產市場啟動。

  (4)16年217:最後一擊。熱點城市復甦明顯,區域分化顯著。2月27日,下調房屋交易環節契稅,是本輪調控的最後一項重大全國性政策,四招“刺激組合拳”出盡,一二線城市房地產市場全面啟動並迅速向三四五線城市蔓延。

  (5)16年930:回歸本源。熱點城市房價上漲引起中央警惕,2016年9月30日之後北京等16個熱點城市推出樓市新政,調控全面轉向。

  緊縮力度空前。“限購、限貸、限售、限價、限土拍、限商改住”六限推進,房地產融資全面收緊。 

  棚改、大都市圈外溢、產業人口轉移和農民工返鄉購房等推動多年不漲的三四線“逆襲”,開發商庫存轉化成居民庫存。16、17年棚改貨幣化對全國住宅銷售的拉動為18.1%和21.4%。作為棚改主戰場的三四線城市銷售大幅反彈,17年底住宅成交面積佔全國成交面積的67%。

  市場局部出現失靈。

  限購迅速冰封市場,但未解決大都市圈一體化的問題。如環京區域全面限購,市場瞬間降溫,而從北京疏解到環京的人,卻暫時沒有購房資格,供需承接不上。

  限價政策帶來的“新房二手房價格倒掛、精裝改毛坯交房”問題。前期部分熱點城市階段性地采取限價政策,對於快速降溫有其必要性,但也帶來新房二手房價格倒掛、老百姓搶購新房、高價房無法網簽等問題,後期還要逐步完善。限價造成精裝房改成毛坯銷售,使建築品質出現倒退。

  3   2014-2018年調控的新思路、新工具、新方向

  (1)新思路:從全國一盤棋到因城施策。

  本輪調控的前半段幾乎是歷史的翻版,政策以全國性調控為主。16年217以後調控思路發生重大轉折,開始強調“因城施策”。此後房地產調控跟隨房價呈現“核心城市到非核心城市”、“發達城市群向欠發達城市群”的遷移特徵。到2018年,調控已經深入到三四線城市以及非熱點城市群,本輪調控力度空前。

  (2)新工具:行政手段和人口政策創新。

  本輪調控在政策工具上有兩個變化,一是行政手段創新:以“限購”為代表的行政措施於2010年引入,在本輪調控中演化成“限購、限售、限價、搖號、限土拍”等多措施為一體的需求控制政策。調控工具創新反應調控形勢的嚴峻性。二是不同的目標對衝政策效果。各城市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甚至拉開“搶人大戰”。17年3月以來50余城頒布人才引進政策,顯著推升落戶人口,刺激購房需求。測算人才引進政策對城市交易量的推動在7%-30%左右。“搶人”削弱房地產調控效果。

  (3)新方向:從短期調控到住房制度改革。17年2月總書記首次提出“研究房地產長效機制和基礎性制度安排”,是短期調控向長效機制和住房制度構建轉變的開始。17年10月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住房制度改革指明內涵。本輪調控是新一輪住房制度改革的起點。其中租售並舉在本輪調控中首獲突破,例如上海率先推出租賃用地供應,在土地供給、租賃房供給上先行先試,開全國之先。

  4  本輪調控的反思與展望

  從全國一盤棋到“因城施策”、探索建立長效機制,是本輪調控思路和理念的重大轉變。但仍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1)調控政策工具及效果分析。

  金融政策直接影響購買力,短期刺激效果最好。財稅政策直接影響市場供應。“限購”等行政措施短期效果直接,但不解決根本矛盾。土地政策對住房中期供求影響較大。人才引進政策對住房需求推升明顯。

  (2)重行政調控輕經濟手段。

  我們在《房地產周期》專著中提出業內廣為流傳的標準分析框架“房地產長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

  人口決定需求、土地決定供給、金融決定需求的釋放。短期的調控政策,或刺激需求急劇釋放、或壓抑需求延後釋放,只是短期的權宜之計,無法解決長期供需不平衡的根本矛盾。本輪調控短期行政手段“創新”不斷,“限購、限價、限售、限土拍”使巨集觀銷售數據短期冷卻,微觀上,新盤開盤即售罄的“購房熱”不斷出現,說明熱點城市供需不平衡的長期矛盾依然存在。未來需要從行政手段向經濟手段過度,采取經濟手段,核心是實現供求平衡和需求平穩釋放,進而實現價格穩定和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3)重抑製需求輕增加供給、重短期調控輕長效機制。

  本輪調控和過去一樣,重使用需求端政策,如“調首付比例”、“調貸款利率”、“限購”、“限售”、“調交易契稅”等。需求抑製是暫時性政策,松動後需求會大幅反彈。而供給端的政策,如人地掛鉤、確立城市規劃的大都市圈戰略、調整土地供給、調整住宅工業商業用地結構、增加保障性住房、完善租賃市場等才是平衡供需的長期之策。

  (4)政策切換加劇市場波動。

  四年間調控從刺激到收緊的緊急切換,是中國二十年房地產調控的縮影。調控在“刺激-收緊-再刺激-再收緊”之間反覆變動,刺激帶來局部泡沫,過度收緊引發庫存風險,政策本身加劇了市場的波動。

  (5)中央和地方目標衝突下因城施策面臨考驗。

  房地產市場是極具地方特色的市場,本應由地方政府守土有責,充分擔負起“因城施策”的任務,可在實際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有些地方政府支出過度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和房地產相關稅費,實際上是當地房地產市場火爆的受益者,從某種程度上樂見其漲。調控權下放到地方後調控演變成“被動式調控”,缺乏自約束機制。

  (6)應宣告去庫存任務基本完成。

  15年以來“去庫存”作為調控基調已持續近三年,中央定調從15年的全面去庫存,到16年“因城施策去庫存”,再到17年底“部分三四線城市和縣城去庫存”。當前全國商品住宅庫存已降至2012末的水準,三四五六線城市甚至也出現了大面積大幅度的上漲,各方面指標顯示“去庫存”任務基本完成,應宣告“去庫存”相關政策基本退出。如仍處於“去庫存”的思路下,加劇部分城市住宅供求緊張和房價上漲的風險。

  (7)住房制度的價值有待明確。

  解決居民住房問題,必須“高收入靠市場,中等收入靠支持,低收入靠保障”。本輪地產調控中,棚戶區改造顯著提升了棚改戶住房條件,改善了城市面貌,但是少數地區過度棚改、過度貨幣化安置,棚改戶獲得超額福利,失去住房保障要義。對於中等收入家庭,由於信貸政策持續變動,無論是剛需還是改善性需求,都未獲得持續有效的支持。對中端群體的支持在本輪調控中依然被忽視。而 “限購、限價”等行政管制下建築品質倒退,“毛坯房”取代精裝修房,也是市場失靈的直接表現。

  5  未來調控將走向何方?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是治本之策。

  調控影響短期波動,住房制度才是決定一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的根本(請關注後續推出的“住房制度:國際經驗與中國變革”系列研究)。

  未來從供給著手,從短期調控政策過渡到長效機制建設、從行政手段過渡到經濟手段、從商品屬性為主過渡到構建強調居住屬性的住房制度非常重要。在“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旗幟指引下,建立“多主體供應、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將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新方向。

  按照“房地產長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的分析框架,建議根據人口流動情況分配建設用地指標,根據庫存去化周期調節土地供應,優化城市工業用地、住宅用地和商業用地結構;金融政策鼓勵支持剛需和改善性需求,抑製投機性需求。

  目錄

  1  2014年930:“穩增長+去庫存”壓力下寬鬆周期重啟 

  1.1 調控背景:“穩增長+去庫存”訴求凸顯 

  1.2 調控政策:放鬆限購限貸,貨幣寬鬆 1.3 調控效果:一線城市率先復甦,區域分化初現 

  2  2015年330:寬鬆加碼,金融刺激是主力 

  2.1 調控背景:地產投資拖累經濟 2.2 調控政策:放鬆限貸+寬貨幣,推行棚改貨幣化安置 2.3 調控效果:開啟全面復甦的起點 

  3  2015年930:全面寬鬆,金融刺激再發力 

  3.1 調控背景:中央定調“去庫存” 3.2 調控政策:限貸再放鬆,降息降準繼續推進 3.3 調控效果:一線城市泡沫初現 

  4  2016年217:最後一擊,轉向因城施策 

  4.1 調控背景:樓市冰火兩重天 4.2 調控政策:全國性調控終結,轉向因城施策 4.3 調控效果:一線城市房價漲幅得到控制,二三線城市接棒上漲 

  5  2016年930:因城施策,長短結合 

  5.1 調控背景:“房住不炒”提出 5.2 調控政策:行政手段加碼,長效機制破局 5.3 調控效果:三四線城市“逆襲”、市場失靈出現 

  6  本輪調控總結:新形勢、新思路、新方向 6.1 新形勢:巨集觀新常態、改革新周期 6.2 新思路:從全國一盤棋到因城施策 6.3 新方向:從短期調控到住房制度構建 

  7  本輪房地產調控反思和展望 7.1 調控政策工具及效果分析 7.2 本輪調控反思一:重行政調控,輕經濟手段 7.3 本輪調控反思二:重抑製需求,輕增加供給;重短期調控,輕長效機制 7.4 本輪調控反思三:政策切換加大市場波動 7.5 本輪調控反思四:中央和地方目標衝突下因城施策面臨考驗 7.6 本輪調控反思五:應宣告去庫存政策基本結束 7.7 本輪調控反思六:住房制度的價值有待明確 7.8 未來調控展望:構建新時代住房制度

  正文

  2013年四季度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拉開了新一屆政府的改革大幕,也開啟了新一輪房地產深化改革的序幕。2014-2018的故事注定精彩:短短四年經歷了從刺激到緊急收緊兩種調控方向,也經歷了從全國一盤棋到“因城施策”、探索建立長效機制、構建住房制度的轉變過程。

  這四年是房地產調控史上重要的四年。從全國性調控到“因城施策”、探索建立長效機制,是調控思路的重大轉變,也是調控水準的升華;這四年也是研究中國房地產調控的完美樣本:四年經歷了刺激和收緊兩種調控方向,涵蓋了“防止過冷”和“避免過熱”兩個調控目標,也幾乎涉及了調控政策工具箱裡的所有工具。

  本文對這重要的四年進行回顧研究,理清本輪調控的背景、措施和效果,並進行反思和展望。

  1  2014年930: “穩增長+去庫存”壓力下寬鬆周期重啟

  1.1 調控背景:“穩增長+去庫存”訴求凸顯

  2014年中國經濟再度面臨下行壓力,穩增長訴求凸顯。2014年GDP同比增速7.2%,相比13年大幅下滑0.5個百分點。經濟增速換擋,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

  房地產市場則步入“總量放緩、區域分化”的新發展階段。進入14年,全國建案銷售面積和金額同比增速罕見的連月為負,房價漲幅大幅放緩,14年5月首次出現70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下跌。銷售走弱帶來庫存的快速累積,地產業入冬,去庫存壓力顯現。面對國內經濟及房地產市場新形勢,10年以來的“最嚴地產調控周期”走向終點。

  1.2 調控政策:放鬆限購限貸,貨幣寬鬆

  14年的調控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限購全面放開,但市場反應平淡;第二階段以930新政為起點,中央祭出重拳開啟全面刺激。

  第一階段:限購密集放開,市場反應平淡。14年上半年仍有部分熱點城市繼續收緊調控 ,14年下半年地方才意識到高庫存的嚴重性,密集放開限購,同時輔以各類救市措施。14年6月呼和浩特是第一個正式發文全面放開限購的城市,此後限購取消呈“多米諾骨牌效應”,截至9月底僅有北上廣深和三亞五個城市未取消。除放開限購外,各地還頒布了房貸優惠、公積金異地使用、落戶放寬等其他優惠政策,非一線城市的緊急救市全面展開。

  調控第二階段:930新政重啟全國性寬鬆大幕。市場對限購取消反應平淡,房地產銷售和庫存累積有進一步惡化的風險,14年9月30日央行和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930新政),提出二套房認定標準由“認房又認貸”改為“認貸不認房” ;商貸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利率下限為基準利率0.7倍;支持房企在銀行間市場進行債務融資,開展REITs試點等。

  “930”新政是重要的調控轉折點,標誌著在穩增長和去庫存的壓力下,強有力的全國性刺激重回歷史舞台。

  14年930新政後,中央繼續更新金融調控,同時也在住房供應政策上進行調整。

  第一,金融政策:寬鬆貨幣,放寬房企融資。(1)14年“1121”央行重啟降息 ,並在15年2月5日重啟降準,貨幣寬鬆周期開啟;(2)14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發文將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放寬至連續繳存6個月;(3)15年1月公司債新規頒布,發債主體從上市公司擴大到非上市公司,同時推出私募債等備案發行品種,房企發債門檻大幅降低,為16年地產債融資狂歡和房企投資熱潮埋下伏筆。

  第二,住房供應政策:推進棚戶區改造,啟動發展租賃市場。

  (1)棚戶區改造:創設PSL和項目收益債保障資金來源。2014年以棚戶區改造為主力的住房保障工程加快推進,同時棚改資金來源獲得制度性拓寬,一方面,央行創設PSL 為棚改提供長期穩定資金,國開行 獲PSL後以棚改貸款形式發放,14年共發放棚改貸4086億元,同增285.5%。另一方面,發改委於14年5月推出棚改項目收益債,地方政府執行棚改的融資途徑再獲拓寬。

  (2)租房市場:發展健全的租賃市場正式提上日程。15年1月住建部發布《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指導意見》,提出用3年時間基本形成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賃市場;隨後住建部等又發文規定,連續繳存3個月公積金的職工可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租賃市場的培育正式啟程。

  1.3 調控效果:一線城市率先復甦,區域分化初現

  “930”新政和“1121”降息後,貨幣寬鬆的紅利首先湧向供需比低的一線城市,一線城市房市率先復甦。一線城市轉好也帶動全國建案銷售觸底回升。但二三線城市銷售仍未改善,庫存繼續累積,15年3月二三線城市建案銷售面積同比增速繼續下滑至-9.6%、-2.2%低位。14年“930”是房地產新階段“區域分化”特徵顯現的起點。

  2  2015年330:寬鬆加碼,金融刺激是主力

  2.1 調控背景:地產投資拖累經濟

  伴隨經濟的L型走勢,15年房地產市場再度走弱,此時房地產的“弱”主要體現在投資。房地產投資同比增速在15年3月至16年2月期間持續低於GDP增速,一直是經濟增長引擎的房地產開始拖累經濟。分城市來看,“弱”地產投資主要源於二三線城市:15年3月一線城市房地產投資同比增速高達20.2%,而二三線城市僅為10.1%和-0.2%。“總量放緩,區域分化”的新階段特徵更加明顯。

  2.2 調控政策:放鬆限貸+寬貨幣,推行棚改貨幣化安置

  超預期的“330”新政開啟救市風暴。15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和銀監會發布通知,降低商貸二套房首付比例至40%;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也宣布房屋對外銷售的營業稅免征年限由5年縮短至2年。“五部委”聯合救市,力度超市場預期。15年330後的主要救市措施還有:

  第一,金融政策:放鬆限貸,連續降息降準。1)繼“330”新政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至40%後,8月31日住建部、財政部與央行聯合發布通知,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2)15年330-15年930前夕,央行累計降息3次,全面降準2次,釋放大量流動性。房地產短期看金融,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直接決定購房意願和購買力,貨幣寬鬆疊加低首付比和低利率,購房需求迅速釋放。

  第二,住房供應政策:棚改貨幣化安置推進,開發項目資本金下調。1)15年8月住建部、國開行發文要求各地按照原則不低於50%的比例確定棚改貨幣化安置目標,並對貨幣化安置項目加大貸款支持。棚改貨幣化安置成為後續三四線城市庫存消化的重要推力。2)9月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對房地產行業開發項目資本金要求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維持20%不變,其他項目由30%降為25%。

  2.3 調控效果:開啟全面復甦的起點

  15年330後房地產市場開始出現全面復甦跡象:一二三線城市銷售面積、價格同比增速均開始上揚:到2015年9月,一、二、三線城市建案銷售面積同比增速分別為22.8%、7.7%和6.0%,房價同比漲幅分別為12.0%、-1.6%、-3.5%,相比於15年3月大幅改觀。但市場仍存在區域分化嚴重、二三線城市去庫存力度不及預期的問題。

  3 2015年930:全面寬鬆,金融刺激再發力

  3.1 調控背景:中央定調“去庫存”

  15年330開啟了房地產市場全面復甦的起點,但二三線城市復甦力度仍較弱,全國建案庫存繼續走高。在此背景下,15年11月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長官小組會議上提出“要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持續發展”;此後“去庫存”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住房城鄉建設會議等反覆提及,成為調控主基調。

  3.2 調控政策:限貸再放鬆,降息降準繼續推進

  2015年930再度超預期放鬆。15年9月30日,央行、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新930),明確在不實施限購的城市,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此前為30%)。同時住建部、財政部、央行發布《關於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要求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等。四部委連發兩項新政,救市力度再更新。

  15年930後金融調控再度跟進。一是限貸再放鬆:16年2月央行、銀監會發文降非限購城市首套商貸首付比例至20%、二套商貸首付比例至30%(二套認定“認貸不認房”)。二是央行降息降準繼續推進,16年10月央行再度降息降準各一次,中長期貸款基準利率下降至4.9%的歷史低位。低首付疊加低利率,信貸處於空前寬鬆狀態。

  3.3 調控效果:一線城市泡沫初現

  2015年330到2016年217,是政策寬鬆力度最強的一段時期,其中調控又以金融政策為絕對主力。在強有力的救市政策下,一直低迷的非熱點二三線城市也開始回暖。

  遺憾的是,救市政策違背初衷地助長了熱點一二線城市的“泡沫”。16年以來,一線城市和熱點二線城市(如南京、合肥、蘇州等)房價暴漲、地王頻出,房地產市場局部出現“泡沫”傾向。

  4  2016年217:最後一擊,轉向因城施策

  4.1 調控背景:樓市冰火兩重天

  15年330以來的一系列調控未在各城市均衡顯現效果,貨幣寬鬆帶來的紅利大量湧向熱點一二線城市,全國樓市呈現冰火兩重天的景象。一線城市和核心二線城市房價暴漲、庫存告急:以南京為例,住宅出清周期在16年3月降至2.82個月的歷史極低位置。但與此同時,非核心城市庫存依然嚴峻,因城施策勢在必行。

  4.2 調控政策:全國性調控終結,轉向因城施策

  217契稅新政是本輪調控的最後一項重大全國性政策。16年2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建部聯合發布《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購買90平米以下住房契稅減至1%,90平米以上首套房、二套房分別減至1.5%和2%”。這是本輪調控的最後一項重大全國性政策,至此四招“刺激組合拳”出盡。2016年217後全國性調控退出,調控開始強調“因城施策”。表現為兩個方面:

  一是熱點城市收緊。3月16日蘇州首推“限價”政策,要求房企預售申報價“3個月不調高、6個月不調高超6%、12個月不調高12%”,成為第一個收緊調控的熱點城市。隨後上海、深圳、合肥、廣州、南京、北京都先後頒布政策收緊調控。

  二是非核心城市繼續去庫存。非核心城市/省份則在這期間繼續頒布去庫存的地方性調控,政策相比此前無明顯轉向。

  4.3 調控效果:一線城市房價漲幅得到控制,二三線城市接棒上漲

  16年217後,熱點城市在調控收緊下房價漲幅獲得遏製,非熱點城市則受益於政策寬鬆以及熱點城市需求溢出,開始快速復甦:二三線城市房價一路上揚,到16年9月分別同比上漲14.9%和6.8%。二三線城市銷售大幅回暖帶來庫存的快速去化:以一度庫存淤積嚴重的西安為例,16年3月-9月商品住宅出清周期由13.3個月下滑至7.7個月,庫存已降至合理健康水準。

  5  2016年930:因城施策,長短結合 

  5.1 調控背景:“房住不炒”提出

  2016年隨著經濟L型企穩以及一二線城市房價暴漲,刺激房地產穩增長的階段性任務完成,但三四線城市去庫存效果區域差異較大,同時金融風險凸顯。7月政治局強調“抑製資產泡沫”、10月強調“防風險”、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強調住房的居住屬性,房地產調控開始從刺激轉向收緊。

  5.2 調控政策:行政手段加碼,長效機制破局

  2016“930”限購重啟宣告收緊周期正式開始。2016年9月30日前後,北京、深圳、廣州、廈門、南京等16個一線城市和強二線城市先後發布調控政策,重啟限購/限貸。2016“930”是政策從刺激到收緊的轉折點。

  2016“930”後經歷了四波強調控期。調控呈現核心城市到非核心城市、熱點城市群到非熱點城市群的遷移特徵,調控力度空前。

  (1)第一波是16年930至16年12月,主要特徵是一線城市和強二線城市“限土拍”。期間有11城頒布土拍新政,包括限保證金(10月珠海等)、限溢價率(11月廈門、合肥等)、限土地用途(11月深圳、12月天津)、搖號拿地(11月合肥)等。調控區域主要集中在長江中遊城市群、長三角、珠三角的一線和強二線城市,是930限購限貸政策的補充。

  (2)第二波是17年3月至5月,主要特徵是限購拓圍到熱點三線城市。17年3月-5月共38城頒布限購或更新限購政策,主要集中在熱點城市群的非核心城市,包括京津冀城市群(環京、環雄安3月起密集啟動限購)、長三角城市群(句容、嘉興、太倉)和珠三角城市群(佛山、中山);

  (3)第三波是17年9月-11月,主要特徵是二三線城市啟動限售。17年9月-11月共有14城宣布限售,其中北部灣城市群(南寧、桂林、北海)是政策活躍區;

  (4)第四波是18年3月-6月,主要特徵是非熱點城市群加入限購或限售。期間共10城1省頒布“限購或限售”政策,主要集中在此前市場較冷淡的哈長城市群(哈爾濱、長春)和西南城市群(昆明、貴陽)等。

  總結16年930至今的調控有如下特點:

  第一,行政措施方面,限購、限售、限價、限土拍、限商改住更新。

  (1)限購更新。截至2018年6月,限購城市有:一線4城、二線23城、三四線25城。其中,一線城市本市戶籍家庭限購2套,單身或離異家庭限購1套;非本市戶籍限購1套,且需連續繳5年個稅或社保。二線城市本市戶籍限購2套(南昌、成都限購1套),非本市戶籍限購1套,須繳納1-2年個稅或社保。三線城市本市戶籍限購2-3套,非本市戶籍限購1套,多數城市需繳滿1年個稅或社保,部分城市需繳2年個稅或社保。從城市群來看,目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限購最嚴。

  (2)引入限售。“限售”是本輪調控中行政手段的“創新”之一。2017年3月廈門率先頒布“限售”政策,明確新購房屋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此後多地效仿,限售城市從熱點一二線城市向三四線城市蔓延,截至2018年6月已有50余城實施限售。限售城市多數要求限售時間起算點為取得不動產權證(則預售屋實際限售時間須再加1-2年),少數城市要求為網簽合約簽訂日(哈爾濱、貴陽等)。 

  (3)廣泛限價。2016年3月蘇州推出“限價”政策後,多個城市效仿對預售證價格進行管制,目前公開頒布限價政策的城市有31個。近期頒布限價政策的有:三亞18年2月要求備案價格不高於17年2月均價;東莞18年5月要求備案價格不高於前6月均價的10%;長沙18年5月頒布成本法核算銷售價格辦法。

  新建建案限價制度在多個城市形成一二手房價格倒掛,推升了一手房需求,多個城市被迫頒布“搖號”制度分配房源。目前頒布搖號制度的城市有成都、杭州、南京、深圳、佛山、上海、長沙、西安等。

  (4)“限土拍”新政頒布。為抑製土地市場熱度和地價倒逼房價上漲的現象,熱點城市陸續頒布土地調控措施,從拿地規則、資金來源、保證金及付款期限、預售管理等方面進行限制,拿地門檻提高。

  拿地規則層面:以南京為例,先後推出限價、搖號、限制土地用途、提高自持比例等。限價和搖號在一定程度上抑製了土地價格的非理性上漲,限制土地用途和提高自持比例則加長回款周期。

  資金來源層面:上海、廣州等地相繼頒布政策,嚴格約束土地出讓金來源。以廣州為例,“要求商品住宅用地競買資金(含保證金)需為自有資金,不得使用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託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

  保證金及付款期限層面:濟南、福州等提高保證金比例並縮短付款期限。福州在2016年9月頒布新規,“將居住用地競買保證金比例從20%提高至30%,並規定全額土地出讓金3月內付清,30日內付50%,90日內付清”。

  (5)限商改住。商業、辦公類項目陸續受到嚴監管。17年3月北京住建委等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規定“商辦項目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用途,商辦項目最小分割面積500平米;已銷售商辦項目再次上市交易時,可出售給個人,但需滿足限購條件”。隨後,上海、廣州、深圳、南京、成都、東莞、溫州、重慶等也發文限制商改住。

  第二,金融政策方面,需求端表現為熱點城市房貸收緊,供給端表現為地產企業融資收緊。

  (1)熱點城市房貸收緊。房貸收緊主要開始於一線城市。北京16年9月30日提高首套房首付比例至35%,二套房首付比例至50%(17年317起二套房(貸款已結清)提高至60%,未結清提高至80%),此後深圳、廣州、廈門、杭州、南京等城市跟進。目前主要一二線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30%-35%,二套房首付比例40%-80%,利率折扣基本全部取消,首套房基準利率上浮1.1倍左右,二套房基準利率上浮1.2倍左右。

  (2)地產企業融資收緊。地產企業融資收緊始於16年10月公司債發行收緊,此後企業債、私募資管計劃、委託貸款、信託、銀行貸款等管道先後收緊,地產企業融資在16年3季度後難度加大、成本上升。以公司債融資為例,在發行高峰(15年3季度到16年3季度)單季地產公司債發行量在1500億以上,平均成本5.5%,16年10月發行收緊後,季度發行量縮減到500億以下,平均成本升至7%。17年全年地產公司債發行量僅605億,同比大幅下滑91%。

  融資收緊使行業風險上升。15-16年的調控刺激期地產企業融資大幅擴張,這部分債務正面臨到期壓力,融資收緊下可能產生行業信用風險。以債券融資為例,18年3季度到19年3季度將累計到期各品種債券4115億,佔當前地產債存量22.8%,20年2季度到21年3季度將累計到期8009億,佔當前存量的44.4%。地產債到期日分布集中,遇政策收緊期,中小房企融資、回款壓力大,違約風險一觸即發。

  第四,土地政策方面,集體土地拓寬供給來源

  (1)分類管理,推行人地掛鉤、庫存與地掛鉤。

  人地掛鉤獲突破。2016年9月國土部、發改委等四部門發布《關於建設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的實施意見》,提出對人均城鎮建設用地不超過100平的城鎮,要按新落戶人口人均100平米的標準安排新增用地;人均100-150平的城鎮按新落戶人口人均80平標準安排新增用地、超150平的城鎮按新落戶人口人均50平標準安排新增用地。人地掛鉤獲實質性推動。

  推進庫存與地掛鉤。住建部、國土部17年4月發布《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對消化周期在36個月以上的城市,應停止供地;36-18個月的要減少供地;12-6個月的要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要顯著增加供地。此後各地頒布政策響應,如北京17年6月發文要求“拿地未開工和開工未入市項目盡早開工入市“,此後上海、南京、福州等多城市均頒布相關檔案。

  (2)集體土地供給破局。2017年8月28日國土部、住建部發布《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指出要通過試點完善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規則,並確定了北京、上海、南京等13個城市作為試點城市。17年11月,鄭州和北京發布試點方案,集體土地建租賃房落地進入實施階段。租賃房建設的土地來源獲得拓寬。

  第五,住房供應方面,棚改貨幣化安置再推進,租賃市場獲發展

  (1)2016-2017是棚改貨幣化安置大年

  棚改貨幣化安置是高庫存縣市去庫存的有力推動。16、17年是棚改貨幣化安置大年。17年3月兩會提出“要因地製宜、多種方式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17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在庫存量大、房源充足的縣市進一步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具體而言,16年計劃新開工600萬套,實際開工606套,貨幣化安置比例48.5%,相比15年大幅提高18.6個百分點;2017年計劃新開工600萬套,實際開工609萬套,貨幣化安置比例60%(估計)。

  分省市來看,山東、貴州、湖南、湖北是棚改大省,17年計劃新開工在40萬套以上,遼寧、吉林、內蒙古貨幣化安置比例較高,均在70%以上。綜合來看,各省貨幣化安置比例均在50%以上。

  資金來源來看,央行2014年創設PSL並通過國開行、農發行發放棚改貸款,為棚改提供了豐富的資金來源。2017年PSL累計新增6350億,年底餘額2.69兆,同增30.8%。2018年以來棚改貨幣化安置步伐繼續,1-5月累積新增PSL 4371億,同增76.9%,餘額3.1兆,同增33.1%。

  棚改貨幣化安置直接拉升商品住房銷售。根據住建部官方口徑,2015年和2016年棚改去庫存分別約1.5億平和2.5億平;按照2015年和2016年商品住宅銷售面積11.2億平和13.8億平,兩年棚改貨幣化安置消化建案分別佔全年銷量的13.4%和18.1%。

  2017年棚戶區改造609萬套,預計貨幣化安置比例60%,按照2015-2016年貨幣化安置套均去庫存85.1平計算,可再去庫存3.1億平,佔全年商品住宅銷售總面積的21.4%。

  按照2017年5月24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確定的2018-2020年三年棚改計劃,棚改1500萬套,貨幣化安置比例按60%保守估計,按套均去庫存85.1平計算,三年將去庫存7.7億平,預計佔商品住宅需求面積總量的17.3%。

  三四線城市是棚改的主戰場,棚改貨幣化安置架起了三四線城市去庫存和基礎貨幣投放的橋梁。17年來三四線城市銷售不斷提振,17年12月三四線城市銷售面積佔全國的比重上升至67.1%。

  (2)租賃市場獲發展

  “租售並舉”是住房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2017年7月住建部等9部門發布《關於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提出加快推進住房租賃建設,將廣州、深圳、杭州等12個城市列為首批租賃試點。此後各省市紛紛頒布政策響應。

  以上海為例,2017年7月上海“十三五”計劃提出未來五年供應商品住房45萬套,租賃房70萬套,各類保障性住房約45萬套。租賃房供給佔比高達44%,成為供應主流,將充分滿足居住需求。7月上海首推純租賃用地,要求所建物業嚴格按照“隻租不售”模式管理,地塊地理位置優越,成交樓面價顯著低於市場價。隨後上海又將靜安區市北高新板塊的兩塊商業用地調整為租賃住宅用地,擬供應近千套租賃住房。純租賃土地供應是供地制度的創新,一方面增加了租賃房供給,另一方面各區相繼成交低地價地塊有利於穩定土地市場,形成示範效應。

  (3)共有產權房突破

  2017年9月1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於支持北京、上海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的意見》,支持北京和上海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工作。北京9月20日公布《北京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作為響應,明確未來五年供應25萬套共有產權房的目標。目前共有產權房主要在供需緊張的一二線城市推行,未來或將進一步拓圍。

  第六,人口政策方面,多地頒布人才引進新政。2017年3月以來多個城市頒布人才引進政策,從放低落戶門檻、給予補貼或購房優惠等角度吸引人才落戶。目前公開披露人才引進方案的省份有海南、山東、四川、江西、吉林、雲南等,披露引進方案的城市有50余個 ,其中一線4城,二線25城,三線22城。

  5.3 調控效果:三四線城市“逆襲”、市場失靈出現

  (1)棚改貨幣化推動多年不漲的三四線“逆襲”。

  一二線城市在嚴調控下市場如期回冷,三四線城市受益於棚改貨幣化安置,去庫存成效顯著。2018年1月一線城市70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價格指數首次出現下跌(-0.3%),二線城市漲幅也顯著收窄(4.1%),三線城市領漲(6.5%)且漲幅保持韌性。一二線長期領漲三四線的格局出現反轉。 

  (2)在行政手段的密集使用下,市場出現局部失靈現象。

  嚴格的限購冰封市場,但未解決大都市圈一體化的問題。如環京區域全面限購,造成環京市場瞬間降溫,而從北京疏散的人口轉移到環京,卻暫時沒有購房資格,供需承接不上。

  限價政策帶來的“新房二手房價格倒掛、精裝改毛坯交房”問題。前期部分熱點城市階段性地采取限價政策,對於快速降溫有其必要性,但也帶來新房二手房價格倒掛、老百姓搶購新房、高價房無法網簽等問題,後期還要逐步完善。限價還造成精裝房改成毛坯銷售,使建築品質出現倒退。

  6 本輪調控總結:新形勢、新思路、新方向

  6.1 新形勢:巨集觀新常態、改革新周期

  2014-2018年的地產調控注定和以往不一樣:(1)從巨集觀環境來看,2014年起經濟呈現“L”型走勢,14-18是經濟一路下滑並逐漸摸底的四年。弱巨集觀周期是本輪調控強調“穩增長”的基礎;(2)從改革背景來看,13年四季度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了新一屆政府的改革大幕,也開啟了新一輪房地產深化改革的序幕;(3)從政策基調來看,四年經歷了放鬆到收緊的巨大變動,短期政策弊端顯現無疑,在“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旗幟指引下,政府開始著眼住房制度建立,強調健全長效機制,對於中國房地產調控具有裡程碑意義。

  6.2 新思路:從全國一盤棋到因城施策

  中國房地產市場巨集觀調控始於2002年,直到2016年217以前中央都是調控主體,調控政策全國一盤棋。這種全國性調控忽略地區差異,調控效率低:14年930以來寬鬆的貨幣大量流向熱點一二線城市,引發房價非理性上漲,而最需要去庫存的三四線城市難以分享貨幣寬鬆的紅利。因此16年217以後中央調控思路發生轉折,開始強調“因城施策”——將調控職責下放到地方,中央政府則著眼長效機制的建立。

  “因城施策”的新思路下房地產調控跟隨房價呈現“核心城市到非核心城市”、“發達城市群向欠發達城市群”的遷移特徵。2016年930調控收緊之初,發布調控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一線和強二線城市,從城市群來看則主要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長江中遊城市群,如蘇州、天津、南京、合肥等。但到2018年,調控已經深入到三四線城市以及非熱點城市群,比如哈長城市群的哈爾濱和長春、西南城市群的昆明和貴陽等城市均在2018年頒布限售或限購政策。

  但是,因城施策的推行使地方在調控上有太空和中央進行博弈。一方面,地方通過限購、限價、限售、限土拍等行政手段抑製銷售、防範“地王”,另一方面又通過放寬公積金(如南京18年4月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至100萬元/戶)、人才引進等政策削弱調控收緊的影響,使得本輪調控見效變慢、歷時變長。

  6.3 新方向:從短期調控到住房制度構建

  2017年2月習近平在中央財經長官小組第十五次會議上首次提出“深入研究短期和長期結合的長效機制和基礎性制度安排”,是短期調控向長效機制和住房制度構建轉變的起點。17年10月十九大為住房制度賦予詳細的內涵,提出要“建立多管道保障、多主體供應、租售並舉的住房制度”,長效機制和住房制度構建將是全新的改革方向。

  7  本輪房地產調控反思和展望

  7.1 調控政策工具及效果分析

  2014-2018是研究中國二十年房地產調控的完美樣本。這四年經歷了刺激和收緊兩種調控方向,涵蓋了“防止過冷”和“避免過熱”兩個調控目標,也幾乎涉及了調控政策工具箱裡的所有工具。可以從這四年對中國房地產調控的工具和政策效果進行反思:

  (1)金融政策直接影響購買力,短期刺激效果最好。

  房地產短期看金融。“貨幣超發+低首付比例+低利率+寬開發融資”往往帶來需求和供給的快速釋放,催生房地產市場繁榮。金融政策包括需求和供給兩個方面,需求方麵包括首付比例、貸款利率(基準利率和銀行折扣比例)、貸款額度、放款效率、場外融資監管等維度;供給方麵包括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債券、非標、股權融資等政策的調整。

  當房價出現實質性下跌時(如14年),調控政策會鬆綁,金融刺激可以在短時間內刺激需求,如“14年930”+“15年330”+“15年930”連續放鬆限貸,疊加“14年1121”-16年3月期間6次降息5次降準,是本輪房地產周期超預期反彈 、熱門城市房價翻番的直接推力。15年330以來,居民加杠杆推動個人住房貸款激增,個人住房貸款餘額同比增速維持在20%以上,同時新增居民中長期貸款佔總貸款比例維持在30%以上, 16年7月一度高達103%。金融政策對刺激房地產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也有滋生泡沫的風險。

  (2)財稅政策直接影響市場供應

  稅收政策直接影響房地產交易量,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的優惠和減免對增加房地產供應有直接影響;土地增值稅的徵收和計算直接影響開發商的推盤節奏。

  目前房地產調控中的財稅政策以針對交易環節的稅費為主,05年最早引入該工具是為了抑製投機性需求,在08年以及15-16年的刺激中,演變為鼓勵住房消費的政策。從政策效果看,稅收政策對交易量影響較大,對提振銷售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3)“限購”等行政措施短期效果直接,但不解決根本矛盾

  以“限購”為代表的行政措施於2010年引入中國,發展至今,已經從單一限購演化到“限購、限售、限貸、限價、限土拍、限商改住”等多種措施為一體的需求控制政策。

  從效果來看,短期行政手段對房地產成交量和價格影響顯著,例如16年930各地收緊限購、實行限價限售以來,建案成交量和價格漲幅都獲得有效控制,但是行政限價帶來的一二手房價倒掛也導致很多城市出現新盤開盤即售罄的火熱市場狀態,誤導消費者預期。需求壓製是暫時的,剛性需求、投機需求的存在將使消費者在政策鬆綁時再投入購房大軍中。

  因此,行政措施只是將需求強製性延後,不恰當的行政措施還會干擾預期、引發市場亂象,不能真正解決房價上漲的內在矛盾。這些政策對投機客有一定的限制,但也給剛需購房者帶來了經濟負擔。

  (4)土地政策對住房中期供求影響較大

  房地產中期看土地。土地供應量的多少是住房市場供求平衡和平穩運行的重要基礎,中國一二線城市和三四線城市土地供給和人口流入倒掛,在三四線城市大量供地的同時一二線城市面臨無地可賣的境地,短期可開發土地不足是造成一線城市房價高企的主要原因。同時地方政府嚴重依賴土地財政,有意壓低土地供給以賣出高價,土地成本高企使得開發商不得不以更高的價格出售建案。此外,開發商倒賣土地、捂盤惜售等行為也使土地供給未及時轉化為有效的房屋供給,加劇供需不平衡。

  (5)人才引進政策對住房需求推升明顯

  房地產長期看人口。放寬落戶、購房補貼等人才引進政策一定程度上相當於變相鬆綁房地產調控,17年以來二三線城市人才引進政策推動戶籍人口快速增加,為房地產市場帶來增量需求。以17年頒布人才政策的南京、武漢為例,南京2017年新增戶籍人口17.9萬人,而過去十年年均新增戶籍人口僅5萬,17年戶籍人口同比增長率高達2.7%,遠超常住人口增長率0.79%;武漢17年新增戶籍人口19.8萬人,過去十年均值僅1.5萬,戶籍人口同比增長率2.37%,首度超過常住人口(1.18%)。

  新增戶籍人口帶來的增量需求不容忽視。以成都、南京、武漢、杭州四個在2017年發布人才新政的城市為例,測算新增戶籍人口貢獻的購房需求:假定新增戶籍人口購房需求在落戶0-4年內實現,每人購房面積50平方米,人才新政對城市交易量的貢獻比達7%-30%。“搶人”帶來的需求增量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房地產調控效果。

  7.2 本輪調控反思一:重行政調控,輕經濟手段

  房地產長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

  短期的調控政策,或刺激需求急劇釋放、或壓抑需求延後釋放,只是短期的權宜之計,無法解決長期供需不平衡的根本矛盾。本輪調控短期行政手段“創新”不斷,“限購、限價、限售、限土拍、限商改住”使巨集觀銷售數據短期冷卻,微觀上,新盤開盤即售罄的“購房熱”在多個城市出現,說明熱點城市供需不平衡的長期矛盾依然存在。采取經濟手段,核心是實現供求平衡和需求平穩釋放,進而實現價格穩定和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7.3 本輪調控反思二:重抑製需求,輕增加供給;重短期調控,輕長效機制

  本輪調控和過去一樣,重使用需求端政策,如“調首付比例”、“調貸款利率”、“限購”、“限售”、“降交易契稅”等。需求抑製政策只是暫時性政策,松動後需求會大幅反彈。而供給端政策,如人地掛鉤、確立城市規劃的大都市圈戰略、調整土地供給、調整住宅工業商業用地結構、增加保障性住房、完善租賃市場等才是平衡供需的長期之策。

  7.4 本輪調控反思三:政策切換加大市場波動

  四年間調控從刺激到收緊的緊急切換,是中國二十年房地產調控的縮影。過去二十年的調控在“刺激-收緊-再刺激-再收緊”之間反覆變動,例如08年刺激政策頒布後房價在09年空前暴漲,10年起“國十條”、“國四條”等嚴厲調控頒布遏製房價,14年起行業面臨高庫存的風險,隨即刺激政策再度開始,又引發16年以來新一輪房價暴漲。刺激帶來泡沫,過度收緊引發庫存風險,調控政策本身加劇了市場的波動。

  7.5 本輪調控反思四:中央和地方目標衝突下因城施策面臨考驗

  房地產市場是極具地方特色的市場,本應由地方政府守土有責,充分擔負起“因城施策”的任務,可在實際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有些地方政府支出過度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和房地產相關稅費,實際上是當地房地產市場火爆的受益者。因此調控權下放到地方後調控演變成“被動式調控”,地方政府往往在房價大幅上漲後才出手乾預,缺乏自約束機制。因此地方政府一方面通過限購、限價、限售、限土拍控制房價,另一方面在一些“小政策”上動手腳,削弱調控收緊的影響,例如17年3月以來各地密集頒布人才引進政策、南京18年4月上調公積金貸款額度、內蒙古18年6月推進非住宅建案去庫存。中央和地方目標衝突是因城施策調控效率不高的根源。

  7.6 本輪調控反思五:應宣告去庫存政策基本結束

  15年來“去庫存”作為調控基調已持續近三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第一階段是全面去庫存。14年12月全國發展與改革工作會議提出“有序化解建案庫存”,15年11月總書記提出“要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發展”。全國去庫存是14-15年調控的主要任務;(2)第二階段是因城施策去庫存。隨著熱點城市16年起復甦,全面去庫存轉向因城施策去庫存。16年3月兩會政府工作報告、16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均堅持這一定調,提出“要重點解決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庫存過多的問題”;(3)第三階段是欠發達區域去庫存,17年以來三四線城市快速復甦,去庫存成效顯著,但欠發達區域庫存仍然較高。17年12月住房城鄉建設會議提出“部分三四線城市和縣城要繼續做好去庫存工作”,仍維持房地產“去庫存”的論調。

  18年以來,房地產市場熱度不減,庫存持續下降。18年4月商品住宅庫存2.85億平,同降24.5%,已降至2012末的水準。同時非一線城市房價漲幅堅挺,18年4月二三線城市房價同比漲幅4%和6.5%,如仍處於“去庫存”的思路下,將加劇部分城市住宅供求緊張和房價上漲的風險。 

  7.7 本輪調控反思六:住房制度的價值有待明確

  解決居民住房問題,必須“高收入靠市場,中等收入靠支持,低收入靠保障”。本輪地產調控中,棚戶區改造顯著提升了棚改戶住房條件,改善了城市面貌,但是少數地區過度棚改、過度貨幣化安置,棚改戶獲得超額福利,失去住房保障要義。對於中等收入家庭,由於信貸政策持續變動,無論是剛需還是改善性需求,都未獲得持續有效的支持。對中端群體的支持在本輪調控中依然被忽視。而“限購、限價”等行政管制下建築品質倒退,“毛坯房”取代精裝修房,也是市場失靈的直接表現。

  7.8 未來調控展望:構建新時代住房制度

  調控影響短期波動,住房制度才是決定一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的根本。

  未來從供給著手,從短期行政政策過渡到長效機制建設、從行政手段過渡到經濟手段、從商品屬性為主過渡到構建強調居住屬性的住房制度主非常重要。在“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旗幟指引下,建立“多主體供應、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將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新方向。

  按照“房地產長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的分析框架,建議根據人口流動情況分配建設用地指標,根據庫存去化周期調節土地供應,優化城市工業用地、住宅用地和商業用地結構;金融政策鼓勵支持剛需和改善性需求,抑製投機性需求。

  《房地產周期》一書是過去十年我們對房地產周期系列研究的總結,出版半年內人民出版社加印八次,多次位居京東、當當銷量同品類第一。一本專業書籍成為暢銷書,再次讓我們確認,研究是一種信仰,研究是有價值的。

  “房地產周期”系列研究:

  26、粵港澳大灣區:引領新一輪開放創新,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2018年6月6日;

  25、《房地產周期》導論,2017年9月19日;

  24、從春秋到戰國:房地產進入強者恆強的王者時代,2017年7月19日;

  23、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2017年06月20日;

  22、新首都 新北京,2017年05月16日;

  21、從國內外新城建設經驗教訓展望雄安新區未來(國內篇),2017年4月23日;

  20、從國內外新城建設經驗教訓展望雄安新區未來(國際篇),2017年4月23日;

  19、雄安新區:大手筆打造新增長極和世界級城市群,2017年4月7日;

  18、三四線城市地產銷量火爆:去庫存和擠出效應,2017年03月13日;

  17、房地產調控二十年:回顧、反思與抉擇,2017年03月8日;

  16、為什麽我們對2017年房地產投資不悲觀:兼論房地產投資增速的三種預測方法,2017年1月12日;

  15、人地分離,供需錯配:一線高房價、三四線高庫存的根源,2017年01月05日;

  14、英美城鎮化經驗與中國城鎮化趨勢,2016年12月6日;

  13、德國房價為什麽長期穩定:反思中國房價暴漲和房地產調控,2016年10月25日;

  12、人口遷移的國際規律與中國展望:從齊增到分化 ,2016年10月24日;

  11、房地產盛宴的受益者:房價構成分析 ——房地產周期研究之十四,2016年10月18日;

  10、控不住的人口:從國際經驗看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人口發展趨勢,2016年10月11日;

  9、保房價還是保匯率:俄羅斯、日本和東南亞的啟示,2016年10月11日;

  8、房產稅會推出嗎? —從歷史和國際視角推斷,2016年09月26日;

  7、中國房地產泡沫風險有多大?,2016年09月19日;

  5、全球歷次房地產大泡沫:催生、瘋狂、崩潰及啟示 ,2016年09月05日;

  4、地王之迷:來自地方土地財政視角的解釋 ,2016年08月23日;

  3、這次不一樣?——當前房市泡沫與1991年日本、2015年中國股市比較,2016年03月16日;

  2、避免悲劇重演:日本房地產大泡沫的催生、瘋狂、破滅與教訓,2016年03月04日;

  1、中國房地產周期研究,2016年02月25日。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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