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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命了嗎?4車追尾,11個人,淡定圍觀15分鐘!哪借的膽子?

來源|都市現場綜合FM93交通之聲、溫州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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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車追尾!十一個人,十五分鐘!怎麼就這麼大膽,站在高速快車道上溜達,蜀黍要爆炸了!

2019年1月29日10點43分許,甬台溫監控中心發現瀋海高速台州方向溫州南出口發生一起四車追尾事故,後方來車紛紛避讓,影響主線交通。更危險的是,四輛車上的駕駛員與乘客共十一人,竟全部下車,長時間在快車道逗留近十五分鐘

從監控畫面上可以看到,一輛賓士轎車由於錯過出口,突然急剎停在快車道上。後方跟隨的灰色轎車向右緊急避讓,緊隨其後的一輛白色轎車緊急製動,堪堪停下。但緊接著,後方的三輛轎車躲避不及,依次追尾白色轎車。賓士轎車則從快車道變道,駛出高速。

事故發生後,驚悚的一幕發生了!四輛車的駕駛員連同乘客共十一人,下車後在快車道逗留、走動、撥打電話,卻無一人在事故後方擺放三角牌。10時49分許,事故發生後的第六分鐘,第一、第二輛車報警後根據接警員指示,終於撤離高速。

然而第三、第四輛車這時仍在快車道停留,車上乘客甚至拿其他物品代替三角警告標誌擺放在後方。直到10時56分許,事故發生後的第十五分鐘,溫州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及高速施救人員到達現場,兩車才根據交警引導,撤離高速。

交警對四位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設定警告標誌的違法行為各處以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另外,對於賓士車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及違法變道的行為,也將根據《路線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罰。

交警提醒,發生事故時給大家劃一下重點:

1、車靠邊:高速公路主線上禁止停車!車輛故障或事故後,可以移動的車輛應及時撤離,立即尋找就近出口下高速,不要在路上拍照取證、與他人理論、逗留,保險公司是不會上高速勘查現場的。

2、人撤離:無論車輛是否可以移動,車上乘客都必須立刻離開事故現場到右側護欄外。車主打開雙閃提示燈,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在來車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同時要時刻關注來車方向,遇緊急情況可採取規避措施。

3、即報警:撤離後,請撥打12122報警!接線員會告訴你接下來該怎麼做,會幫助你確定事故地點,會安排施救力量,你只需要保證自己的安全!遠離事故現場!

注意:發生事故後,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警將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將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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