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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要賣房子 我無家可歸怎麽辦”

現代快報訊(記者 顧元森 王瑞 鄧雯婷)和丈夫離婚兩年,她仍住在原來的房子裡,現在前夫要賣房子,她無房可住;當初被朋友騙了拿房子抵押給銀行,現在朋友失聯,他背上巨額債務;父親去世,可繼母住在房裡不肯搬出。7月14日,現代快報“有請律師”線下谘詢活動如期舉行,不少谘詢話題與房產糾紛有關,律師為大家答疑解惑。

前夫要賣房,我無家可歸

“我和丈夫離婚兩年了,我一直住在原來房子裡,最近前夫要賣房子,我無處可去。我能不能向前夫提出分房產?”50多歲的張女士神情焦急地問。

張女士說,協議離婚時明確,夫妻倆所住的公房承租人仍是張女士的丈夫,張女士可住到找到房子為止。這套房子是張女士前夫的外公留下的部門公房,承租人是張女士的前夫。近日,張女士的前夫告訴她,房子的產權證可以辦了,他想賣掉房子,並讓張女士另外找地方住。

張女士有疑問:“這套房子是不是沒有我的份?他賣了房子,我該怎麽辦?”張女士說,她和前夫生了一個女兒,女兒剛大學畢業,目前與朋友合租。

南京高朋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瑩表示,對於張女士前夫承租的這套房子,張女士無法主張權利,張女士在離婚時對此已經認可了。目前,張女士可以先租房住。她可以到當地政府部門谘詢,看是否符合申請廉租房等的資格。

押房借錢給朋友,朋友跑了

劉老漢前來谘詢,“朋友借我的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現在對方跑了,銀行找我追債,我怎辦?”

前些年,朋友王某找到劉老漢,想借他的房產證到銀行借點錢。劉老漢沒多想,把房產證給了對方,拿到銀行辦理了抵押登記,借了30多萬元。劉老漢以為對方只是借一陣子,沒想到後來王某因經營不善,竟然攜款跑了。

直到銀行到法院起訴,劉老漢才知道被王某忽悠了。“錢明明是他借的,現在銀行卻向我追債。”當初借款協議等文件,均是劉老漢及老伴簽的字。

黃瑩表示,因為錢是劉老漢和老伴用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的,這筆債務應當由劉老漢償還。如果是被王某所騙,劉老漢可通過法院起訴等方式,要求王某償還。不過,王某失聯,即使贏了官司,劉老漢要拿回錢也不太容易。

繼母有房住,但佔著我的房拒不搬走

馬先生說,父親去世後,繼母住在他的房子裡。“她和我爸有一套房子,可不肯搬到那套房子裡住。我該怎麽辦?”

馬先生說,母親早年去世。2011年,父親和張老太太再婚。父親考慮到自己的房子比較小,老兩口就住在兒子馬先生名下的一套房子裡。2017年,父親去世,撫恤金都給了張老太太。考慮到張老太太與前夫所生的幾個子女都不照顧她,馬先生提出,張老太太可以住到父親名下那套小房子裡。不過,張老太太堅持住在馬先生名下的房子裡,不肯搬到小房子去住。

黃瑩建議,馬先生最好先和張老太太協商解決此事。如果無法協商,馬先生可以通過法院,請求張老太太遷出。(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編輯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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