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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高血壓防治實施方案(2018版)》頒布 —— 每年免費為高血壓患者體檢一次

—— 每年免費為高血壓患者體檢一次

《甘肅省高血壓防治實施方案(2018版)》已於日前正式頒布。該方案旨在探索創新高血壓等重大慢性疾病防治模式,提升高血壓監測管理資訊化、疾病診療規範化、品質控制標準化和市縣級考核督導制度化,減緩我省高血壓患者快速增長趨勢,減少或延緩併發症的發生,降低病死率,提高生活品質,全力推進落實全省健康扶貧先鋒行動的總體部署,提高群眾健康意識。

方案指出,依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確診的所有高血壓患者每年開展至少4次的隨訪服務,以及1次較全面的健康檢查,對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測量1次血壓,並指導其生活方式。費用由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付,個人不承擔。

依據《甘肅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返貧戶「一人一策」健康幫扶指導方案》(甘衛發〔2018〕98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簽訂的初級服務包或中級服務包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資金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各承擔50%,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解決,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情況適當增加簽約服務費補助標準。簽約服務團隊上門服務的診療費已包含在服務包內,不得向簽約對象再次收取診療費。

早期發現:35歲以上人群首診測量血壓

血壓測量是發現高血壓患者的主要手段,目前應以診室血壓作為確診高血壓的主要依據。家庭血壓測量可作為患者自我管理的主要手段,也可用於輔助診斷。

高血壓發現管道主要有四種,一是首診測量血壓:各醫療衛生機構門診對首次就診的35歲及以上患者測量血壓,以便早期發現高血壓患者。二是健康檔案:通過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時血壓的測量及詢問,發現高血壓患者。三是健康體檢:部門組織的健康體檢或各類從業人員體檢時檢出,特別是無癥狀高血壓患者。四是社區血壓測量點:利用特定場所,在社區、藥店、老年活動中心等場所設定血壓測量點,提供環境支持,增加檢出機會。

生活方式乾預:注意隱性鹽攝入量

治療高血壓的主要目的是血壓達標,以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心腦血管併發症的發生和死亡風險。

對確診高血壓的患者,應立即啟動並長期堅持生活方式乾預。一些生活方式乾預方法,不但可明顯降低血壓,也可預防心血管病,如戒煙、減輕體重、適度運動等,應大力提倡。

要減少鈉鹽攝入,每人每日食鹽攝入量不超過6克,注意隱性鹽的攝入(雞精、醬油、鹹菜、泡菜等)。男性腰圍小於90厘米,女性腰圍小於85厘米。限制飲酒:每日飲酒量限制在白酒少於50毫升,葡萄酒小於100毫升,啤酒少於250毫升;女性則減半。還要保持心理平衡,減輕精神壓力,保持心情愉悅;保證睡眠時間。

對35歲以上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對面隨訪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35歲及以上原發性高血壓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對面的隨訪。測量血壓並評估是否存在危急情況,如出現收縮壓≥180mmHg(毫米汞柱)和(或)舒張壓≥110mmHg(毫米汞柱);意識改變、劇烈頭痛或頭暈、噁心嘔吐、視力模糊、眼痛、心悸、胸悶、喘憋不能平臥及處於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時血壓高於正常等危急情況之一,或存在不能處理的其他疾病時,須在處理後緊急轉診。對於緊急轉診者,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應在2周內主動隨訪轉診情況。若不需緊急轉診,詢問上次隨訪到此次隨訪期間的癥狀;測量體重、心率,計算體質指數(BMI);了解患者服藥情況;詢問患者疾病情況和生活方式。

分類乾預:高危人群建議每半年測量1次血壓

對血壓控制滿意、無藥物不良反應、無新發併發症或原有併發症無加重的患者,預約下一次隨訪時間;對第1次出現血壓控制不滿意,或出現藥物不良反應的患者,結合其服藥依從性,必要時增加現用藥物劑量、更換或增加不同類的降壓藥物,2周內隨訪;對連續2次出現血壓控制不滿意或藥物不良反應難以控制以及出現新的併發症或原有併發症加重的患者,建議其轉診到上級醫院,2周內主動隨訪轉診情況;對患者進行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與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進目標並在下一次隨訪時評估進展。告訴患者出現哪些異常時應立即就診;高危人群,建議每半年至少測量1次血壓,並接受醫務人員的生活方式指導。

針對就醫困難幫扶對象開展「送人就醫」

對於病情控制不好、藥物不良反應難以控制、病情反覆以及出現新的併發症或原有併發症加重的高血壓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及時轉診,填寫雙向轉診上轉單並及時錄入資訊系統。對需要到重大疾病定點醫療機構和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進一步住院治療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由簽約團隊的鄉、村兩級醫務人員幫助聯繫專家和床位,協助辦理轉診手續,並由簽約團隊的上級專家負責聯繫協調,做好醫療救治各項準備。對存在無行動能力、無親屬照護等就醫困難的「一人一策」幫扶對象,民政、殘聯等部門配合簽約團隊的鄉、村兩級醫務人員開展「送人就醫」服務。

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制定具體雙向轉診實施方案,指定專人負責雙向轉診工作,建立雙向轉診綠色通道,及時安排專人將患者送至病區或門診,對轉入病人提供預約門診檢查、組織會診及協調處理住院事宜等服務。對轉入的住院患者優先就診、檢查、交費、取葯,優先安排住院治療,由專科醫生根據患者病情制定治療方案,進行規範治療。

各定點醫療機構應將診斷明確,治療後病情穩定或需要繼續康復治療的高血壓患者及時轉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填寫雙向轉診下轉單並及時錄入資訊系統,提供後續治療、康復方案,明確用藥名稱、用藥劑量、用藥期限、服藥注意事項及併發症預防事項等。簽約團隊的鄉、村兩級醫務人員要根據上級醫院醫囑指導患者規範用藥並動態監測藥物控制效果;對於控制效果不佳的患者,應及時與上級指導醫生聯繫,做好治療方案的調整,保證後續治療康復效果。

病情穩定患者一次性可開2個月藥量

依據《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特殊疾病病種》(甘醫改辦發〔2017〕8號)和《關於印發甘肅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慢性病管理辦法的通知》(甘衛發〔2018〕208號),將所有高血壓病(Ⅱ級及以上)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保門診慢性特殊疾病補償範圍(III類)。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高血壓患者在辦理慢特病門診補償手續時,僅需出具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兩名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醫師做出的並由該定點醫療機構蓋章確認的門診慢特病診斷書,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備案後納入資訊系統。對病情較穩定、依從性較好的建檔立卡貧困高血壓患者,可由簽約醫生根據上級醫院醫囑開具延伸處方和長處方,視複診需要,一次性可開具2個月的配藥量。

建檔立卡使貧困患者年度個人自負累計不超3000元

依據《關於印發甘肅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2018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8〕72號),全省參保的高血壓患者住院及門診慢性特殊疾病費用按現行基本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後,城鄉參保高血壓(Ⅱ級及以上)患者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超過5000元(不含5000元)的部分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城鄉低保、特困供養人員高血壓(Ⅱ級及以上)患者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不含2000元)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按比例分段遞增報銷;通過大病保險補償,保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高血壓患者的實際補償比不低於85%。

依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甘政辦發〔2018〕73號),實施醫療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高血壓患者年度個人自負合規費用累計不超過3000元。

依據《關於做好「先診療後付費」、「一站式」即時結報及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通知》(甘衛體改函〔2018〕227號),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高血壓患者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入院時不收取押金;對全省城鄉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實行「一站式」即時結報服務。(記者劉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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