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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2018年1-11月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和銷售情況

一、房地產開發投資完成情況

2018年1-11月份,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110083億元,同比增長9.7%,增速與1-10月份持平。其中,住宅投資78027億元,增長13.6%,增速回落0.1個百分點。住宅投資佔房地產開發投資的比重為70.9%。

  

1-11月份,東部地區房地產開發投資58857億元,同比增長11.3%,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5個百分點;中部地區投資22886億元,增長5.9%,增速回落1.2個百分點;西部地區投資23806億元,增長8.2%,增速回落0.2個百分點;東北地區投資4534億元,增長16.2%,增速提高0.6個百分點。

1-11月份,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施工面積804886萬平方米,同比增長4.7%,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4個百分點。其中,住宅施工面積557173萬平方米,增長5.7%。房屋新開工面積188895萬平方米,增長16.8%,增速提高0.5個百分點。其中,住宅新開工面積138536萬平方米,增長19.3%。房屋竣工面積66856萬平方米,下降12.3%,降幅收窄0.2個百分點。其中,住宅竣工面積47178萬平方米,下降12.7%。

1-11月份,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購置面積25326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4.3%,增速比1-10月份回落1個百分點;土地成交價款13746億元,增長20.2%,增速回落0.4個百分點。

二、建案銷售和待售情況

1-11月份,建案銷售面積148604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4%,增速比1-10月份回落0.8個百分點。其中,住宅銷售面積增長2.1%,辦公樓銷售面積下降11.1%,商業營業用房銷售面積下降5.1%。建案銷售額129508億元,增長12.1%,增速回落0.4個百分點。其中,住宅銷售額增長14.8%,辦公樓銷售額下降6.4%,商業營業用房銷售額下降0.2%。

  

1-11月份,東部地區建案銷售面積59142萬平方米,同比下降5.1%,降幅比1-10月份擴大0.4個百分點;銷售額68503億元,增長5.6%,增速提高0.2個百分點。中部地區建案銷售面積42577萬平方米,增長7.9%,增速回落0.8個百分點;銷售額28695億元,增長20.6%,增速回落0.5個百分點。西部地區建案銷售面積39732萬平方米,增長6.6%,增速回落2個百分點;銷售額27082億元,增長23.5%,增速回落2.5個百分點。東北地區建案銷售面積7152萬平方米,下降4.4%,降幅收窄0.3個百分點;銷售額5228億元,增長7.3%,增速提高0.1個百分點。

11月末,建案待售面積52627萬平方米,比10月末減少162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積減少204萬平方米,辦公樓待售面積增加26萬平方米,商業營業用房待售面積減少15萬平方米。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到位資金情況

1-11月份,房地產開發企業到位資金150077億元,同比增長7.6%,增速比1-10月份回落0.1個百分點。其中,國內貸款21807億元,下降3.7%;利用外資102億元,下降30.4%;自籌資金50619億元,增長10.0%;定金及預收款49551億元,增長15.7%;個人抵押貸款21420億元,下降0.9%。

四、房地產開發景氣指數

11月份,房地產開發景氣指數(簡稱“國房景氣指數”)為101.92,比10月份回落0.03點。

表1 2018年1-11月份全國房地產開發和銷售情況

表2 2018年1-11月份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房地產開發投資情況

表3 2018年1-11月份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房地產銷售情況

附注

1.指標解釋

房地產開發企業本年完成投資:指報告期內完成的全部用於房屋建設工程、土地開發工程的投資額以及公益性建築和土地購置費等的投資。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建案銷售面積:指報告期內出售新建建案屋的合約總面積(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約中所確認的建築面積)。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建案銷售額:指報告期內出售新建建案屋的合約總價款(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約中所確認的合約總價)。該指標與建案銷售面積同口徑,也是累計數據。

建案待售面積: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銷售或出租的建案屋建築面積中,尚未銷售或出租的建案屋建築面積,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但不包括報告期已竣工的拆遷還建、統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築、房地產公司自用及周轉房等不可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積。

房地產開發企業本年到位資金: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報告期內實際可用於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貨幣資金及來源管道。具體細分為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定金及預收款、個人抵押貸款和其他資金。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房屋施工面積: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報告期內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築面積。包括本期新開工的面積、上期跨入本期繼續施工的房屋面積、上期停緩建在本期恢復施工的房屋面積、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以及本期施工後又停緩建的房屋面積。多層建築物的施工面積指各層建築面積之和。

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報告期內新開工建設的房屋面積,以部門工程為核算對象。不包括在上期開工跨入報告期繼續施工的房屋建築面積和上期停緩建而在本期復工的建築面積。房屋的開工以房屋正式開始破土刨槽(地基處理或打永久樁)的日期為準。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整棟房屋的全部建築面積,不能分割計算。

房屋竣工面積:指報告期內房屋建築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達到住人和使用條件,經驗收鑒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棟房屋建築面積的總和。

土地購置面積: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本年內通過各種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面積。

土地成交價款: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土地使用權交易活動的最終金額。在土地一級市場,是指土地最後的劃撥款、“招拍掛”價格和出讓價;在土地二級市場是指土地轉讓、出租、抵押等最後確定的合約價格。土地成交價款與土地購置面積同口徑,可以計算土地的平均購置價格。

2.統計範圍

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法人部門。

3.調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進行全面調查。

4.全國房地產開發景氣指數簡要說明

全國房地產開發景氣指數(簡稱“國房景氣指數”)遵循經濟周期波動的理論,以景氣循環理論與景氣循環分析方法為依據,運用時間序列、多元統計、計量經濟分析方法,以房地產開發投資為基準指標,選取了房地產投資、資金、面積、銷售有關指標,剔除季節因素的影響,包含了隨機因素,採用增長率循環方法編制而成,每月根據新加入的數據對歷史數據進行修訂。國房景氣指數選擇2012年為基年,將其增長水準定為100。通常情況下,國房景氣指數100點是最合適的景氣水準,95至105點之間為適度景氣水準,95以下為較低景氣水準,105以上為偏高景氣水準。

5.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劃分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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