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誰是殺害嶽飛的元凶:高宗,還是秦檜?

1月27日是南宋抗金英雄嶽飛被殺害的紀念日。800多前的南宋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142年1月27日),嶽飛被以“坐擁重兵,於兩軍未解之間,十五次被受禦筆,並遣中使督兵,逗留不進;及於此時輒對張憲、董先指斥乘輿,情理切害;又說與張憲,董先,要蹉踏張俊、韓世忠人馬;及移書張憲,令‘措置別作擘畫’,致張憲意待謀反”的罪名,被朝廷賜死。

究竟是誰主使處死嶽飛?史學界並沒有定論。著有《嶽飛傳》的老一輩宋史研究大家鄧廣銘先生認為,秦檜是殺害嶽飛的元凶;而著有《嶽飛新傳》的另一位宋史研究大家王曾瑜先生則認為,宋高宗趙構才是主使殺害嶽飛的禍首。

今日,我們隨便在網上一搜,馬上可以搜出一大堆替秦檜翻案的文章。而最早將殺嶽元凶指向宋高宗的人,並不是史家,而是明朝的文人。明中期江南才子文征明在杭州嶽飛廟題寫了一首《滿江紅》詞:“拂拭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依飛何重,後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豈不惜,中原整;豈不念,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複。彼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這首詞的意思,就是暗示殺嶽飛的主謀不是秦檜,而是宋高宗。

但文人對歷史的論斷,從來都是靠想象與猜測,而不是靠史料與論證。從史料的角度來看,高宗主謀論的證據來自《宋史·何鑄傳》:“先是,秦檜力主和議,大將嶽飛有戰功,金人所深忌,檜惡其異己,欲除之,脅飛故將王貴上變,逮飛系大理獄,先命鑄鞫之。鑄引飛至庭,詰其反狀。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而閱實俱無驗,鑄察其冤,白之檜。檜不悅曰:此上意也。”按秦檜自己的說法,想置嶽飛於死地的人是宋高宗,他只是奉命行事。

但是,“此上意也”出自秦檜之口,口說無憑,不排除是秦檜“挾天子以令百官”的狐假虎威而已。

高宗主謀論的另一項證據來自《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的記載:大理寺上奏朝廷:“今奉聖旨根勘,合取旨裁斷。有旨:嶽飛特賜死,張憲、嶽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據此記載,嶽飛是宋高宗親自下旨處死的。

然而,大理寺這一份奏請“取旨裁斷”的報告,落款時間為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與嶽飛被害同一日。“依(宋代)正常的審判程式,刑部、大理寺的奏狀先進政事堂由宰相審議,再交高宗定奪,然後降旨於三省、樞密院,命楊沂中率兵監斬。其間手續繁多,頗費時日,從進奏狀到殺害嶽飛,這諸多手續,一天之內有辦妥的可能嗎?”(參見戴建國《關於嶽飛獄案問題的幾點看法》)

宋史研究學者戴建國先生最早發現了這一疑點。他的結論是:“我以為高宗的聖旨是在十二月二十九日嶽飛遇害以後下達的。”也就是說,秦檜當時是在殺害嶽飛之後才上奏高宗的,是先斬後奏。然後高宗才下旨追認了處死嶽飛的判決。

如此說來,殺害嶽飛的主謀正是秦檜。

那麽,秦檜是不是有先斬後奏的權力呢?這個問題鄧廣銘老先生論證過,他引用了《宋宰輔編年錄》與《宋史·刑法志》的兩段記述——

《宋宰輔編年錄》:“法寺禁系公事,並不遵用法律,唯視檜一時之私意,死則死之,生則生之。笞、杖、徒、流,一切希望〔秦檜〕風旨。故檜權益重,勢益盛,天下之人益畏而忌之。”

《宋史·刑法志》:“〔紹興〕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嶽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萬俟卨鍛煉成之。飛賜死,誅其子雲及憲於市。……廣西帥胡舜陟與轉運使呂源有隙,源奏舜陟髒汙僭擬,又以書抵檜,言舜陟訕笑朝政。檜素惡舜陟,遣大理官往治之。十三年六月,舜陟不服,死於獄。飛與舜陟死,檜權愈熾,屢興大獄以中異己者。名曰詔獄,實非詔旨也。其後所謂詔獄,紛紛類此。”

也就是說,秦檜當權之時,“名曰詔獄,實非詔旨”實是常態,嶽飛案也是名為詔獄,但實際上,“初無有旨也”——這話是嶽飛孫子嶽珂自己說的。

看來秦檜矯詔殺害嶽飛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鄧廣老的結論是,“嶽飛父子和張憲的冤獄,完全是由秦檜矯詔所造成的”,“名為詔獄,非實詔旨”最能反映出秦檜製造嶽飛父子及張憲這次冤案的真實情況。所以,只要我們能夠平心靜氣、實事求是地研討這一歷史事件,我們便無法否認,秦檜是殘害嶽飛父子和張憲的元惡大憨。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