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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藥品集采:“超級買方”採購價,為何比小診所更貴

集采的目標,從來不是最低價。

文 | 《財經》研究員 海若鏡 記者 楊中旭

編輯 | 楊中旭

6月23日,業界矚目的第五批藥品集采在上海開標。這一批集采,包含62個品種,採購規模達550億人民幣,為歷次集采之最。

此前四批集采,共涉及218個品種,累計節約醫保基金671億元。本輪集采,一改此前口服藥為主的格局,62個品種中,注射劑品種達32個,其金額更是佔比高達七成。

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與招標採購司司長丁一磊表示,中國化藥市場中,注射劑佔據了半壁江山;本輪集采,是在向藥價虛高最主要的板塊發力;下一步,要將更多品種納入集采,使患者受益。

面對制度化、常態化的集采,國內外藥企幾家歡喜幾家愁。第五批集采中,儘管仍有價格幾分錢、降幅超90%的藥品,但企業報價趨於理性,成為行業觀察者的共識。一方面,“礦泉水比注射劑貴”、藥品質量是否有保證的質疑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卻又有從業者提出頭孢類產品比以往“還貴了”。通過查詢第三終端供應價,財健道發現,部分藥品中選價格確實高於診所等機構採購價。

藥品終端銷售市場中,醫院為第一終端,連鎖藥房為第二終端,零散診所為第三終端。一般來說,第一終端採購量最大、價格最低。國家醫保局這一“超級買方”入場後,價格本該更低,卻為何在部分品種上,比量小力量弱的第三終端還高?

零散診所採購價更便宜?

歷經五批集采,“降價”“過評”是貫穿始終的關鍵詞。其中,低於最高限價90%和80%的藥品比比皆是。即便這些藥品已通過一致性評價,不少人對降價後藥品的生產工藝和質量仍心存懷疑。

事實上,在過往的省級藥品招標採購中,特別是兩票製前,藥價“低開高走”時期,許多藥品的真實出廠價只有中標價(入院價)的10%—20%,也就是俗稱的“10扣”“20扣”。這其中的價差,多用於不同環節的帶金銷售,而非消費者認為的提高藥品質量與工藝。

在一家新近融資數億美元的B2B藥品批發電商上,財健道查詢了8款集采產品的批發價。該B2B平台主要通過藥品批發商,為診所、零售藥店等廣闊市場供貨。由於診所等第三終端多是自負盈虧的採購主體,所賺即所得,沒有所謂的“零差率”管制,也沒有醫生個人拿回扣佔公家便宜的問題,因此價格競爭透明。

以頭孢他啶為例,在上述平台中,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企業海南海靈、齊魯製藥批發價分別為7.1元(0.5克)、2.23元(1克)。此次集采揭榜後可見,海南海靈中選價6.66元,低於第三終端供貨價。而齊魯製藥中選價為6元,比2.23元的批發價高出3.77元,可見即便以低於最高限價83%的價格中選,生產企業仍有一定的利潤空間。

頭孢曲松也出現了相似情況,齊魯製藥以2.23元(1克)中選,但在批發電商上、供應小終端的價格約為1.55元。此次集采結果官方宣傳後,不少讀者在行業媒體賽柏藍文後留言表示:頭孢類注射劑較之省級帶量中標價普遍上漲。不過,除了頭孢類注射劑,口服藥品也存在上述價差。

科倫藥業以0.3967元/片(0.1克)中選的阿昔洛韋片,其在批發平台上售價為0.095元;

麗珠製藥以1.36元/片(0.5克)中選的替硝唑片,在批發平台上售價為0.6元;

信立泰以2.39元/片(10毫克)中選的樂卡地平,在批發平台上售價為1.57元……

當然,也有多款集采產品中選價遠低於批發平台供貨價。例如此次競價最為激烈的抗凝藥利伐沙班,最終降幅度達99%,10毫克規格的最高中選價為0.65元/片。

針對帶采品種中選價高於市場價這一現象,風雲藥談創始人、醫藥行業專家張廷傑表示,在第五批集采中,出現此現象的產品不到10%,“這是概率問題,幾個產品並不影響大格局。”

溯源

2009年,國家發改委曾對安徽省藥品招采“雙信封製”進行分析。財健道了解到,其分析結果是:部分中標價格是實際供貨價格的1.16倍。

換言之,第五批藥品集采中出現的這一現象,並非孤例。多位業界人士對財健道證實,前四批藥品集采中,亦有同一情況發生,只是,因為範圍較小,未引起各方關注。

集采規則是:在集采最高限價基礎上降幅超50%後,即可豁免被“熔斷”出局。如果大家都降價50%以上,只能按價格由低到高,中選規定的數量。

“4+7”和“4+7”擴圍之時,集采最高限價參考的是帶量採購省市藥品招標採購最低價,應標企業在此基礎上“競價”。從第二批集采開始,為引導企業合理報價,聯采辦對多個渠道的採購價格和採購量數據進行量價加權,確定了最高有效申報價。彼時,最高限價因此忽高忽低,一度讓企業摸不著頭腦。

無論是最初的“4+7”,還是剛剛降下帷幕的第五批集采,輿論關注的焦點都是:

降價。

但是,北京大學藥學院教授江濱告訴財健道,國家醫保局集采的目的是為了“淨化行業秩序、擠出帶金銷售等灰色空間、發現真實價格,並不是為了擠壓企業的合理利潤”“最低價從來都不是國家醫保局的初衷”,無論是部分品種中選價高於市場價,還是第二批集采以來量價加權的規則,都證明了這一點。

國家醫保局專家證實了江濱的這一說法,這位人士說:

作為“超級買方”,如果把所有品種的價格都打到最低,企業沒了利潤,市場就會消失。全國性的集采不應追求最低價,實際上從當前的集采規則來看,也沒有追求最低價。戰略購買就是要考慮產業的長遠發展,而不是殺雞取卵,這才是老百姓真正的利益所系。

他表示,“集采是多家競標,多家中選,其結果往往是:高價藥被壓低,低價藥則可能因價格反彈而“復活”。1.8倍的“熔斷”規則,就是希望同一產品,內部差價兩倍左右,藥企在這個空間裡展開競爭。”

除了集采規則留出了空間,不同的場景,產品的成本構成不同,亦會令不同終端的價格有所不同。

江濱解釋:集采品種均為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過評品種。前述B2B藥品電商平台所掛出的品種,以及省級帶量採購的品種,基本上都是非過評品種和過評品種相比,其處方、工藝、原料、輔料、包裝材料的質量標準、生產線、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等成本項目和過評品種不同;加上過評需要多花大幾百萬的成本,這些對價格都會有影響。

其次,企業中選後履約成本高,需要保證藥品質量和供應,否則會納入價采信用失信名單。為了保證質量,藥監部門對中選品種開展全品種、全過程的高壓監管;為了保證供應,企業必然在生產端留出冗余,這在有些時候並不劃算。

“4+7”之時,曾有企業中標福辛普利鈉,但在某省跟標及試點擴圍時出於成本考慮,不得不斷供,最後由華海藥業救急補缺。

反觀前述B2B藥品電商平台,則不存在保供的約束和成本。相反,平台還可以折價促銷,拿一些熱門品種或者保存期限在最後一年左右的品種,保本或低價促銷,作為導流手段帶動其他品種的銷售。

再次,成交量更重要,規模成交的價格才有參考價值。如果只是一點量,價格波動大很正常。只賣一盒,白送都行。賣你一車、且能持續供貨的價格才具有可比性和參考性。

鍾東波此前的一個表態,可以為部分品種中選價高於市場價做出注解,去年8月第三批集采前夕,這位國家醫保局時任價采司司長在接受財健道專訪時曾表示,

“超級買方”會為企業留出合理的利潤。

(實習生劉書煊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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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 阮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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