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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講“男女授受不親”,下半句才是經典,卻十人九不知!

我們時常會在一些電視劇裡或者小說上看到這樣的一句話:男女授受不親。但其實這句話還存在著後半句話,只不過,後半句話在當下,知道的人其實不多。

其實“男女授受不親”這句話的產生,和我國古代的社會背景有關。我國古代是一個以農耕為主的國家,因此,農耕社會衍生了農耕文化。在傳統的農耕社會裡,男子是勞動的主力,因此男權意識開始膨脹。而古代的彩禮,有這樣的一種說法:那就是男子對女子的一種人身買斷。所謂的買斷,可以在“三從四德”的“三從”裡面找到印證:嫁過從夫。即女子應當對丈夫的主張百依百順。這種思想起源於何時已經很難考據,不過,在東漢時期,算是得到了體系化。現代所說的“女德”,有很多內容都是在東漢以後產生的,之後在歷代封建王朝中得到了強化。甚至夫權也成為封建社會的重要基石之一。

所謂“男女授受不親”,指的是男女之間,不論是給予東西還是接受東西,男女之間的身體禁止直接接觸,並且,親手傳遞東西也是不可以的。甚至古代社會還不主張婦女拋頭露面。甚至有拋頭露面是不守婦道的一種體現。這種說法,至少在西周初年就應該有了。因為在《孟子》裡面,孟子和人爭論過這個問題,對方問他:男女授受不親,是否符合禮法。而對方說的禮法,其實指的是周禮。而周禮其實是西周初年,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所設計出來的一套禮儀制度,這套禮儀制度一直延續到民國時期。並且中國歷史上有周公製禮的說法。不過,根據周公的說法,他的這套禮儀制度是根據前朝經驗來的。當代學者考據認為:這其實是一種假托行為。因為當代考古資料證明,西周之前的商朝,和西周的禮儀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有者認為:周公製禮,本質上是對殷商文化的一種淡化的行為,是一種改革,並且比起殷商殺人殉葬,周公的改革其實是一種進步。

而“男女授受不親”的下一句是“嫂溺援之以手”。質問孟子的人問孟子:既然男女授受不親,那麽,如果嫂溺援之以手是否應該?就是嫂子掉到了河裡,是否該把伸手把嫂子拉上來?而孟子認為:如果嫂子掉到河裡,自己看到了不救援,那是豺狼心態。孟子認為:男女授受不親是一種禮儀,但是如果遇到嫂子調入河裡,就應該事急從權:即暫時不顧及禮儀,將其救援出來。即:孟子不主張死板地遵守禮儀制度,而是主張靈活運用。

其實從孟子的主張我們可以看出來:至少在孟子眼裡,腐儒的思想和主張,也是孟子所不主張的。其實在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當事人靈活應變,而並非按照一些死規矩進行生搬硬套。但是,遺憾的是,很多人時常在靈活運用方面遭遇吃虧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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