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南陽疑案:索要億元工程款未果反被刑訴

(圖片來源:壹圖網)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吳小飛2019年5月7日,一樁不太為人關注而當事人異議頗大的案件——王建興作為非國家工作人員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在河南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首次開庭。

案件的起因是:2018年,南陽內鄉人王建興,在向合作多年的建築生意夥伴賈冰索要近億元工程欠款後,遭對方“報案”,涉嫌罪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挪用資金。

此案偵查階段,首次經辦的警察機關因被舉報“不作為”而將案件移交它局;經辦檢察院則因證據不足,曾將案子退回警察機關補充偵查。更有接近當事雙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該案最終以“刑事案”立案、公訴,均系“上面的壓力”……

而舉報方賈冰與南陽市警察局一位副局長小姨子的非凡關係,也引起王建興家人的諸多懷疑和猜測。

老搭檔的地產生意

王建興,河南內鄉縣人,出生於1963年2月。據王建興庭審自述,十餘年前,王建興在一位熊姓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賈冰。

賈冰,1976年8月出生,也是南陽人,在“有錢”之前,賣過酒、化妝品,還開過小超市。

王、賈兩人最早的合作,始於南陽市亞龍築路機械製造有限公司(下稱:亞龍築機)下的一個住宅樓項目。“那個時候,賈冰是山窮水盡……賈冰和熊X開發亞龍(住宅樓項目),找到我承包。”王建興說。

賈冰對早期兩人的合作,亦做了相似介紹。

據王建興自述,早在1999年,他就是南陽市住宅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南陽住宅公司)的項目經理。在其與住宅公司的合作中,王建興負責找項目,做工程的具體建設;而住宅公司憑借房地產承建資質,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管理,並收取一定的費用。熟悉賈冰和王建興的亞龍築機負責人王志興,也做了相似表達。

2012年9月,第七屆農運會在南陽舉辦。早在此前,當地政府為塑造新城風貌,對部分城中村進行改造,臥龍區臥龍崗街道十二裡河社區雙石碑村就是其中之一。

據《南陽日報》報導,2012年3月9日,項目建設正式啟動,責任主體是臥龍崗街道辦事處,亞龍築機和南陽宇鴻商貿有限公司承建(南陽博泰置業有限公司前身),規劃新社區佔地13.6萬平方米,一期工程佔地180畝。

王志興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2011年末前後,賈冰欲做項目承建,但其既無資金也無資質,於是就找他和王建興合作。王建興背靠南陽住宅公司資質,負責項目的具體施工及協助賈冰籌款;亞龍築機有國企背景,彼時主要負責建築業務,在該項目上,早期投入約4900萬元。

2012年7月5日,南陽博泰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下稱:博泰置業),法定代表人為賈冰,注冊資金1000萬元。該公司為承建雙石碑社區項目而設立,改建後的小區,名為田源新城。王志興介紹,公司成立兩年後,他從未收到任何表明公司運營情況的報表,內部管理混亂,遂決定不再追投。

2012年12月—2015年12月,博泰置業與南陽住宅公司共簽署了6份《建設施工合約》,發包人為博泰置業,承包方為南陽住宅公司,總合約款約6.73億元。

同時,南陽住宅公司又與王建興簽署了內部承包合約,約定王建興為田源新城具體施工的項目經理,南陽住宅公司僅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等,並收取一定的費用。

早在2012年4月,賈冰還與“南陽市住宅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王建興)”簽訂了一份施工協議:約定賈冰將田園新城項目出讓給王建興施工;若賈冰前期資金有缺口,王建興將在施工期間分期籌款(月息1.5分);扣除成本後,所的利潤賈冰與王建興各佔五成。

兩人在田源新城的合作便由此開始。

“兄弟”鬩牆

據田源新城項目工程師喻天波回憶,2017年9月底前後,王建興負責的項目接近收尾,請南陽信威工程造價谘詢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信威谘詢)來做審計。信威谘詢是經博泰置業和南陽住宅公司同意、受博泰置業委託的審計部門。

2018年5月,經信威谘詢審計核算,王建興負責交付工程的總造價約6.32億元,2012年12月—2018年5月,博泰置業劃撥給王建興以及其指定兩账戶的工程款約4.52億元,扣除轉移支付及相關費用,尚有約9632萬元未支付。

然而,一個月後的2018年6月21日,博泰置業辦公室行政主管齊道旭向南陽市警察局臥龍崗分局報案,稱2018年5月,博泰置業內部審計發現:自2012年以來累計支付工程款約3.95億元,而實際用於建設的為3.36億元,約5885萬元工程款不知去向。而王建興是博泰置業負責項目工程的副總經理,是主要負責人。報案指向,不言自明。

對告發多年的生意夥伴王建興的緣由,賈冰自陳,2016年末前後,博泰置業引進投資人信靜芬,賈冰以其個人名義向信借款數千萬,至2017年末,仍未償還。信隨即起訴賈冰,法院查封賈實際控制的账戶。在信靜芬組織人員清算公司財務情況時,發現王建興往來資金上的問題。

不過,喻天波介紹,信靜芬開始組織財務人員在博泰置業內部查账的時間,是在信威谘詢審計結果發布後——約在2018年6月。

王建興的妻子李海燕則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信與賈為男女朋友。2018年春節前後,信欲與賈正式確立關係,曾請王代為說媒,但王因與賈實際上的妻子相識多年,因而拒絕。此外,王還曾規勸賈,將其名下的物業公司轉至“妻子”名下,遭到信靜芬的不滿。

賈冰向經濟觀察網記者否認了拖欠王建興近億元工程,稱其僅拖欠各個施工方約7000萬工程款,目前已償還超4000萬元。不過,他承認自己與信靜芬的關係,但認為王建興轉移物業公司的提議,是看中公司的獲利能力,別有居心。

王建興的長女王蒙認為,這近億元的工程款,超出了賈的支付預期,對方不僅久拖不付,還試圖以涉嫌受賄、挪用資產,“誣告”王建興,來逃廢債;而信靜芬或許更因為以上種種,積極“網羅罪證”。

賈冰對此有不一樣的看法。在他看來,王建興辜負其信任,私下賺取工程利差,收取回扣等,侵蝕了公司利益;分包的子項目負責人等,對王也多有不滿,稱其總是拖延支付工程款,現在雙方對簿公堂,亦非其所願。

而熟悉賈冰和王建興雙方的王志興則介紹,在信威開始審計田源新城項目前後,在王建興處分包業務的各施工方急於用錢,王建興遂向賈冰追討,但賈彼時亦無力償付,“王建興當時手上有3棟房的鑰匙,跟賈冰要錢,說‘你不給我錢我就不給你鑰匙’”,雙方因此產生嫌隙。

爭議案件的“特殊”處理

2018年7月3日,律師劉天平陪同王建興前去臥龍崗警察分局,配合警方調查。彼時,該分局法制科的一位負責人曾向劉天平表示,此案只是合約糾紛,並曾提及不會立案。7月4日,王建興又向該局提交了案件相關的書面材料。

20多天后的7月24日,臥龍崗警察分局卻正式立案。7月30日,王建興和劉天平再次前往臥龍崗分局。當晚,王建興上繳4萬元保證金辦理了取保候審。

不過,事情卻在這時發生了變化。2018年8月29號,王建興案件被移送至南陽市警察局龍升分局。2018年9月12日,王建興接到通知後前往龍升分局配合調查,隨後便被拘留。

多位知情人士均向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王建興在臥龍崗分局取保後,有匿名人士向相關部門寫舉報信,稱臥龍崗分局對王建興案件的處理有失公允,且該分局局長張林與王建興私交過密,有包庇嫌疑,並表示該局若不依法辦理,將向上信訪。

賈冰告訴記者,舉報人系田源新城項目各個施工方,信靜芬也曾多次實名舉報。“幾千萬的案子,就這麽取保候審了?!……王建興和張林是幾十年的老鄰居,他們之間關係很好。”

2019年7月22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就案件從臥龍崗分局轉移至龍升分局是否系該分局被舉報所致,向臥龍崗分局局長張林求證,張林回應“這是我們內部的事,不會跟你們說的”。

但王建興親屬認為,案件轉移也與他們提起民事訴訟有關。2018年8月7日,王建興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早期合約約定爭議解決部門)提起訴訟,稱博泰置業尚拖欠其工程款約9632萬元,並對等額資產申請了保全。

多位了解案情的獨立信源亦向經濟觀察網記者透露,此案在檢察院批捕環節亦存在較大爭議。彼時,臥龍區人民檢察院因內部意見不一,還曾召開過一次臨時表決會。表決會上,一名康姓副檢察長率先舉手錶態,應以涉嫌的兩刑事罪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挪用資金)批準逮捕王建興,大部分成員跟票同意。不過有一人除外——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該案件的檢察官李偉,從始至終一直堅持,王建興案件應定性為“民事案”而非“刑事案”。

2019年7月26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就前述信息分別以短信、電話的方式向李偉本人求證,其表示,“這是我們內部的事情,工作中存在分歧也很正常,你不用管”。至於表決過程以及堅持立場的依據等問題,其未做回復。

就檢察院爭議案件的處理原則等問題,2019年7月22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向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薛長義請求置評。7月29日,該院以“檢察機關會嚴格依法辦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任何團體和個人干涉”回應。

獨立的第三方、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貴告訴記者:警察內部有指定管轄程序;檢察院內部對逮捕有爭議的,由偵查監督部門報檢察長審批即可,重大、疑難、複雜的,需經檢察委員會討論。上述案件偵辦環節的移交它局,及經辦檢察院的爭議表決,均系合規行為。

即便如此,每一個環節的“曲折”過程,還是引起了王建興家屬的諸多猜疑。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月17日,臥龍區人民檢察院還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王建興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挪用資金案退回龍升警察分局,責其補充偵查。

2018年10月19日,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檢察院正式下達批準逮捕決定書。2019年5月7日,王建興作為非國家工作人員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在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首次開庭。

2019年6月27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就案情進展相關問題致電本案審判長劉麗,劉回復“判決書還沒出來,不接受採訪”。

是“偏聽偏信”還是“有人施壓”?

經濟觀察網獲得的部分司法文件顯示,龍升分局出具的偵查結果為:王建興利用博泰置業副總經理身份,挪用項目工程款約1億元用於理財、出借等,所得收益未上繳公司,涉嫌挪用資金;利用職務之便收取若乾承建方、供應商的回扣約200萬元,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所有涉嫌罪名的前提,均是基於王建興是博泰置業副總經理的職務身份。

但雙方簽署的書面憑證表明,至少在2012年至2015年期間,在雙石碑社區項目改造過程中,王建興是以合作承包人的身份,掛靠南陽住宅公司的資質,負責田源新城的項目施工。

但賈冰認為,雖然前述書面憑證完備,但系王建興蒙蔽才簽署,實際的情況為,其本人才是田源新城的總承包人,自2012年起,王建興就是為其所倚重的博泰置業的副總經理,全權負責項目施工相關工作。

不過,賈冰方面能證明王建興為“博泰置業副總經理”職務的書證為;2015年至2018年公司的工資流水,以及其公司2015年內部會議紀要中關於王建興職務身份的說明,與其口述事實存在出入。

據了解,齊道旭在早期報案中也承認,王建興還是南陽市住宅公司負責田源新城的項目總經理。

王建興的一審辯護律師劉天平對記者說,該案在前期偵查階段,執法部門一味偏聽偏信,一味采納證人賈冰方面的證人證言,無視王建興的證據,未能尊重全部事實真相。

那麽,地方警察局、檢察院,為何要“偏聽偏信”呢?或許,這些都與當地執法人員所說的“上面的壓力”有關?

據多位知情人士介紹,賈冰有一個相識三十餘年的老同學,名為劉紫惠,其姐夫為南陽市警察局副局長Z某,丈夫亦為南陽市警察局的公職人員。而劉紫惠在賈冰承建的田源新城C區1#擁有一處兩層門面房,約2000余平(賈冰稱合約約為2200平米)。

據涉足地產生意的王志興介紹,田源新城所在的住宅,約每平米4500元。據此粗算,前述房產價值近千萬元。而劉僅為工商銀行地方分行的一般職員,其家庭收入也無力購買前述房產。

賈冰、Z某均向經濟觀察網記者確認了上述人物身份及關係。賈冰亦坦陳,其與Z某已相識二十餘年。

有關劉紫惠的房產,賈冰解釋道,2012年田源新城立項階段,劉紫惠與五、六位同學一起為其籌資約五百萬元,到2016年,這筆借款本息合計約1200萬元,因其無現金支付而以房產抵償。

2019年7月22日,經濟觀察網記者以電話、短信的方式,就前述問題向劉紫惠求證,劉以“無法核實記者身份”為由,拒絕回應。隨後,在記者爭取向其提供身份證明的情況下,仍未回應。

另外,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南陽市臥龍區警察局內部人士,地方檢察院的消息人士均表示“上面有壓力”。上面的壓力到底來自哪裡?

2019年6月28日,經濟觀察網記者赴南陽市警察局宣傳部了解案件偵辦情況,該處對案情並不了解,僅稱“經濟案件都比較敏感,不適合對外公開”,並在後續月余時間均未回應。

不過,7月22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對臥龍崗警察分局局長張林的電話採訪中,張明確提及,該案“是由‘市局’統一牽頭辦理”。記者獲得的部分司法材料亦載明,“2018年8月29日,經南陽市警察局審批,將案件指定南陽市警察局龍升分局辦理”。

2019年8月1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再次針對以上問題致電前述南陽警察局副局長Z某,Z稱其並未參與王建興案件的偵查過程,此案另有他人負責。“這個事情,省裡、市裡的紀委都來查過了,不管是劉紫惠跟賈冰的事,還是王建興的案子,都跟我沒關係。”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