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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加持提升質效,浙江監獄巡回檢察工作全面推開

近日,以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賈宇為組長的巡回檢察組走進浙江省喬司監獄,對服刑人員教育改造情況、前一階段檢察機關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以及派駐檢察室工作情況進行檢察監督。由此,浙江省檢察機關對監獄巡回檢察工作全面推開。

“我們探索巡回檢察的腳步一直沒有停止,去年12月專門在全省部署開展了監獄巡回檢察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積累了一些經驗。”浙江省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祺國告訴記者。

“巡回檢察,就是要發現問題、推進整改落實”

“這是近半年來,檢察機關對我們監獄的第二次巡回檢察。上次是臨平地區檢察院組織的,這次是省檢察院直接組織,由檢察長帶隊,我們一定配合好工作,接受檢察監督。”喬司監獄監獄長任金昌說。

記者了解到,這次巡回檢察組不僅集中了浙江省檢察院第五檢察部的主要力量,還抽調了全省巡回檢察的精乾力量,共22人,分成現場巡察組、資料查閱組和現場談話組開展工作。檢察人員調閱查看了監獄有關案卷、會議記錄、罪犯計分考核等資料,調看了監控錄像和互聯網監管信息,並隨機選取部分服刑人員進行談話。賈宇以主辦檢察官的身份到該監獄第一分監區實地查看了服刑人員勞動、生活和學習場所,並與一線監管民警及服刑人員進行談話。

“檢察組還專門到臨平地區檢察院派駐喬司監獄檢察室,查閱了他們的工作台账和案卷材料。對派駐檢察室進行檢察,是我們巡回檢察工作的一大特點。”王祺國對記者說。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對於在這次巡回檢察中發現的問題,浙江省檢察院將形成書面的巡回檢察反饋意見,向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反饋。同時,對派駐檢察室工作的問題,該院也將書面提出整改要求,並限期整改落實。

“巡回檢察,就是要發現問題、推進整改落實。”王祺國介紹,2018年12月,浙江省檢察院在全省部署開展對監獄巡回檢察試點工作。目前,該省檢察機關共有6個市級院和2個派出院對轄區內18所監獄開展了巡回檢察,其中常規巡回檢察11次,對6個監獄進行專門巡回檢察1次,機動巡回檢察1次。試點半年多以來,巡回檢察工作成效初步顯現,各地檢察機關共發現監獄刑罰執行、教育改造、獄政管理等各方面的問題115個,包括一批平時難以發現的深層次問題。

“檢察院及時將巡回檢察發現的問題通報給我們,並將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作為下一輪檢察的重點,我們對此都很重視。今年5月,監獄管理局對巡回檢察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並在全省監獄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專項教育活動,切實推進了相關問題的深度整改。目前,115個問題中已有108個得到整改糾正,有效提升了監獄監管監督和執法工作水準。”浙江省司法廳廳長馬柏偉說。

“‘派駐+巡回’,讓監督更精準有力”

近日,湖州市中級法院對湖州監獄原民警錢某虐待被監管人罪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法院作出對錢某犯虐待被監管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的判決。與此同時,由衢州市檢察院立案偵查的另一起民警涉嫌虐待被監管人罪案,法院也已開庭審理,將擇日宣判。

“這兩起分別是刑事訴訟法修改後浙江省檢察機關立案查辦的首例和第二例司法工作人員涉嫌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職務犯罪案件,這其中‘派駐+巡回’檢察工作發揮了作用。”浙江省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王美鵬說。

據介紹,早在去年8月,浙江省檢察院提出了派駐與巡回相結合的工作模式。一方面發揮“駐”的便利,保留並整合原有派駐機構,及時有效掌握監管動態,從常規檢察中發現解決問題。另一方面發揮“巡”的優勢,采取不固定人員、不固定監獄、不固定時間的方式,靈活機動開展巡回檢察,從巡回檢察中發現解決問題。

“巡回檢察,也是辦案。‘派駐+巡回’,有利於實現巡回檢察與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有效銜接、巡回檢察與辦理‘減假暫’案件的銜接,也讓監督更精準有力。”王美鵬說。

衢州市三衢地區檢察院檢察長杜承熙告訴記者,從今年2月下旬開始,該院以“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為主題,在派駐檢察室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先後對轄區內的四個監獄進行了首輪常規巡回檢察,取得了成效。

“共發現監獄民警違法使用警械具、違規考核獎懲、夥食不安全衛生等侵犯服刑人員合法權益的問題33個,向監獄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6份,提出書面建議27條。另外通過檢察還發現罪犯合法財物被警察機關扣押未及時返還問題線索9條,均已移送各相關部門處理。目前已督促警察機關等部門返還罪犯被扣押合法財物3.6萬餘元;發現刑事訴訟過程中職務犯罪線索1條,已移送本院偵查專班;發現因司法機關原因導致罪犯兩次被審判嚴重影響罪犯減刑假釋個案3件;發現審判機關減刑裁定不規範案件2件,已督促法院糾正……”杜承熙說。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浙江省檢察機關在前期探索試點巡回檢察工作中,善於創新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健全巡回檢察配套機制,不斷推進巡回檢察工作常態化和規範化,切實增強巡回檢察監督實效。

“巡回檢察,需要更多‘智慧’賦能”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浙江省服刑罪犯數量位居全國前列,監管改造和檢察監督的任務都很重。該省檢察機關以正在開展的“法律監督行動年、檢察業務建設年、智慧檢務提升年”活動為抓手,推進巡回檢察與智慧檢務相融合,積極提升巡回檢察工作信息化水準。

余杭臨平地區檢察院一直是全國刑事執行檢察信息化建設的“排頭兵”。該院副檢察長鬱勇介紹,去年以來,該院又有多項“黑科技”誕生,並逐步推廣到全省巡回檢察中。該院根據巡回檢察的需求,與海康威視公司、哈工大共同研究開發監內異常行為分析系統項目,已於2018年底通過驗收。該系統將計算機視覺人工智能技術與檢察機關視頻監督業務相結合,將視頻行為分析技術應用於駐所駐監視頻分析過程中,探索監督場景中的人體異常行為模式,推動刑事執行檢察方式由費時低效的“人工盯”向實時高效的“自動查”轉型。該院還在最高檢制定的《人民檢察院監獄檢察工作目錄》的基礎上,結合工作實踐,進一步細化監獄檢察的內容、重點和方法,依托智慧輔助平台的大數據分析,梳理巡回檢察工作清單,打造巡回檢察清單管理系統。

記者在鬱勇的辦公室看到,該院自主研發的巡回檢察移動辦公平台,可實時查看檔案、記錄工作、製作筆錄、掃描回傳、檢索數據、更新檔案,快速便捷開展工作,實現辦公辦案質效雙提升。

“我們研發的減刑假釋智能輔助審查系統更在實踐中發揮作用。這個系統涵蓋減刑、假釋案件的檔案智能管理、案件智能審查、案卡智能填錄等功能,上線後僅耗時一周,就將2萬餘名在押罪犯的40餘萬項案卡信息通過該系統全部填入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將乾警從大量的低效人工填錄工作中解放出來,更多地聚焦於減刑、假釋案件的實體審查和實地調查中。”鬱勇說。

今年初,麗水市檢察院在對轄區唯一的一所監獄、設立才一年余的浙江省之江監獄進行巡回檢察時,聘請消防、醫療衛生系統3名專家一起參與,有效提升巡回檢察組的專業性,通過巡回檢察發現監區部分消防設備、醫療衛生設施不達標等4個問題。“正是借用‘外腦’的智慧,才使我們監督更到位。”該院副檢察長葛朝華對記者說。

在浙江,借用“外腦”充實到巡回檢察組,借食品藥品監管、疾病預防控制、安監、消防等專業人員的“智慧”一起巡回檢察,通過術業專攻、專案專辦模式實現辦案效能的最大化,已成檢察人員的共識。

而在賈宇看來,巡回檢察工作需要更多的“智慧”。“從監督理念到監督方式、方法,到監督質效的提升,都需要‘智慧’加持,才能實現巡回檢察工作的雙贏多贏共贏。”

“要進一步加強協作,真正把巡回檢察‘提升改造質量和效果’的目標落到實處,向社會輸出‘合格產品’,這是我們共同的目標。”7月11日,在對喬司監獄巡回檢察前,浙江省檢察院召開的全省檢察機關全面推進巡回檢察工作部署會上,賈宇與馬柏偉不約而同地說。(檢察日報 范躍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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