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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網為何惹質疑:點擊一次賺0.1元 收徒引傳銷爭議

雪梨網App頁面截圖。資料圖雪梨網App頁面截圖。資料圖

  借助轉發、收徒推廣,雪梨網收獲了很多用戶,但是這種推廣模式以及平台上出現的虛假廣告,也讓雪梨網面臨不少法律風險

  法治周末見習記者 於偉力

  轉發新聞鏈接可以獲得報酬,推薦別人注冊不僅有一次性獎勵,還可以根據“徒弟”的業績不斷獲得提成……如今,像趣頭條、惠頭條等越來越多的賺錢類資訊閱讀應用出現在市場上。它們鎖定了那些擁有大量閑暇時間的網民,憑借各種各樣的獎勵制度吸引了大批用戶。

  有一款名為“雪梨網”的App就是個中“佼佼者”,這也為雪梨網帶來了質疑:其收徒模式到底是不是傳銷,其獎勵的資金來源如何保證?平台未來將如何發展?

  有效點擊一次賺0.1元 支持無限轉發

  根據手機賺錢兼職任務平台中華手賺網顯示,雪梨網是一款手機賺錢類App,於2017年6月3日正式上線。據客服介紹其用戶量已過萬。

  記者打開雪梨網App,首先看到的是“轉發累計收益”“邀請收入”“徒弟獎勵”“餘額”4大版塊。

  該App內附有多個影片教程,主要以“文章轉發”為主,並宣稱“只需一個微信,一部手機,就能賺大錢”。在“轉發賺錢”版塊內,該平台分享的文章類型,與一般的新聞資訊軟體大同小異,有社會、娛樂、財經等17個欄目。平台介紹,用戶可根據自身朋友圈的關注領域,自由選擇轉發的資訊類別,快速提高收益。

  按照雪梨網App主頁提供的賺錢模式規則,用戶每轉發一篇文章,只要是有效點擊(非同一IP地址的其他用戶在24小時內進行的第一次點擊),每點擊一次0.1元/篇,平台支持無限轉發。

  記者發現,只要打開雪梨網App,就有公告不斷彈出,提示平台每隔兩天推出活動,活動期間用戶分享文章被閱讀,會按照0.15元/篇計算,首次餘額累計滿5元即可提現,之後按10元起(通過微信、支付寶)提現當天到账。

  5月16日,記者注冊了雪梨網账號,通過“轉發賺錢”版塊隨機挑選了一篇文章分享到朋友圈。不一會兒,平台“轉發累計收益”中便有1.30元到账(被點擊了13次),點擊“查看詳情”,就可以查看到轉發的每篇文章對應的被點擊時間和收益金額。

  徒弟“打工” 司機輕鬆得錢

  記者發現,在雪梨網上,用戶除了轉發文章獲利外,還可以通過邀請好友注冊(簡稱“收徒”)獲得提成。平台內“邀請好友”版塊顯示,用戶通過直接“分享按鈕”發送至微信好友或朋友圈,或複製平台給出的推廣鏈接或二維碼,即可分享成功,每一個通過該鏈接進行注冊的人便成為鏈接發出者的“徒弟”。

  雪梨網QQ客服告訴記者,收徒模式總共分為兩級下線獎勵:一種是用戶直接分享獲得的徒弟(一級徒弟),可獲得20%的提成;另一種是通過徒弟再邀請的徒弟(二級徒弟),可獲得10%的提成。

  “無論用戶通過哪種形式推廣,只要邀請好友注冊成功後,系統就會自動跟蹤統計提成。邀請的徒弟越多,你也就賺得越多。”該客服說道。

  鄒叢芸(化名)5月初開始接觸雪梨網,主要靠發展徒弟賺錢。她告訴記者,很多人覺得這種模式不用投入本金且來錢快,所以接受她邀請的好友不斷增加。不過,她很快發現,大部分人注冊完了並不會瀏覽資訊,這樣她得不到任何收益(根據雪梨網的轉發規則,單純轉發文章並沒有收益,好友點擊後才會有收益)。

  後來,她便建立了多個微信群,每天都和徒弟們交流經驗,提高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到現在已經發展了20多個盡職盡責的徒弟,這樣她根本不需要自己費力,等著徒弟乾活,自己得錢就行。

  “到目前為止,4天時間就賺了800多元,按照這樣發展下去,挺樂觀的。我也聽說,做得好的人一天幾千元、月薪過萬元都不成問題。”鄒叢芸對自己在雪梨網上收徒的獲利前景頗為樂觀。

  記者注意到,雪梨網App主頁上也提示,平台專門建立了一個供用戶谘詢和交流的QQ群。記者加入該群發現,其群成員已高達800多人,很多用戶在群內分享自己的“生意經”和“業績”。多名管理員在鼓勵用戶發展下線的同時,還指導用戶如何維護好下線。

  收徒模式引傳銷爭議

  這種靠發展多級徒弟賺取提成的商業模式,使雪梨網在用戶中很快推廣開來,不過也引發了外界的傳銷質疑。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網絡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武長海認為,平台通過轉發文章附帶發布廣告獲利的做法,本質還是獲取廣告主投放的廣告收入,不是獲得下線或者會員的本金及會員費。因此,平台這種行為不構成傳銷,其實質是分銷系統。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認為,通過獎勵來鼓勵轉發資訊(資訊後多附有廣告),獲取更多用戶關注的行為,從目前來看仍有市場,用戶通過轉發廣告獲益本身不存在問題;平台這種收徒模式,跟傳銷的模式比較接近,不過,由於用戶參與轉發不需要繳納費用,沒有門檻,因此根據當前的禁止傳銷條例,很難作出明確的判斷,是否構成傳銷,還需要工商部門來認定。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介紹,傳銷是組織者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他認為,平台轉發盈利跟收徒模式都不是正常的交易方式,涉嫌傳銷。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隻不過在雪梨網模式中,後來者的錢是以其轉發文章的勞動換取的,表現形式為廣告主發放的酬金。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人麻策也認為,該平台的收徒模式很難擺脫傳銷的嫌疑:畢竟該模式下通過平台設定了不同層級,上級以下級分銷成果來獲取收益,基本符合團隊計酬模式。

  不過,在雪梨網客服人員看來,這是一個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模式:廣告主在平台投放廣告,贏得利益;用戶分享文章獲得點擊量,點擊量高,平台廣告收益就高;平台拿部分廣告收入和用戶共享,因此,用戶分享文章的時候便產生收益。

  對於外界的傳銷質疑,雪梨網相關負責人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判斷是否構成傳銷的主要根據是,其主體有沒有向用戶收取費用。“平台沒有向用戶收取一分錢,用戶只需要有手機和微信就能加入這個項目,完全是零投入,因此不構成傳銷。”

  轉發文章內植入虛假廣告

  記者在調查雪梨網商業模式過程中發現,該平台分享的大部分文章中,都植入了廣告。其中一篇名為“1-18歲男女孩最新身高標準表,你家孩子達標了嗎”的文章頁面,被多則廣告充斥。

  5月7日,記者隨機點擊了其中一則廣告,名為“北京同仁堂300年降糖方公布,關愛全國1.14億糖尿病患者”,文中詳細描述糖尿病對患者身體的傷害,並介紹了一款“同仁堂牌葛根山藥膠囊”的產品。

  隨後,記者通過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到,早在2017年12月28日,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同仁堂牌葛根山藥膠囊”發出過暫停銷售公告。

  該公告明確指出:“同仁堂牌葛根山藥膠囊”違法廣告誇大保健食品功能、虛假宣傳,情節較為嚴重,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將在江蘇省範圍內采取暫停銷售措施。

  武長海介紹,依據2016年原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3條,凡是通過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式等互聯網媒介,以文字、圖片、音頻、影片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都屬於互聯網廣告。因此,雪梨網通過獎勵用戶轉發附有廣告的文章來進行推廣,其性質也是一種互聯網廣告。

  “雪梨網平台是互聯網廣告的經營者,那些轉發用戶是該互聯網廣告的發布者,其一二級下線用戶也是廣告發布者,但這些發布者不可能審核該互聯網廣告的真實性。因此,這種傳播模式是違反《辦法》規定的。”武長海告訴法治周末記者。

  而趙佔領對此持不同觀點,他認為雪梨網既是廣告的經營者,也是發布者,而轉發的用戶不屬於廣告的發布者。根據廣告法,廣告發布者,應當對廣告的內容和真實性進行審核,否則對虛假廣告造成的損失要承擔連帶責任。

  邱寶昌持相同觀點,他介紹,如果平台發布虛假廣告,則違反了廣告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主管機構可以施以行政處罰;而用戶作為轉發者,沒有義務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核,除非其明知內容為虛假廣告,否則偶爾轉發不需承擔責任,如果幫助平台大量轉發文章,實際上也是幫助虛假廣告的傳播,也應當承擔相應的連帶法律責任。

  5月14日,記者就虛假廣告的問題,聯繫到雪梨網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平台和廣告商都簽訂了合約,並且廣告商也都提供了產品的所有資質。”

  當記者告知對方,該產品在2017年就已被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虛假宣傳為由暫停銷售時,該負責人稱:“對於每個產品我們都做了嚴格的資質備案和審查,產品本身資質沒問題。如果用戶發現廣告存在誇大產品功效的現象,可以把鏈接發給我們,我們核實後會立馬下線,並保留追究廣告主責任的權利。

  5月21日,記者再次打開鏈接時,發現其頁面的這則廣告已經下架。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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