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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美元/人,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啟動實施

據國家留學網消息,為獎勵品學兼優的自費留學人員在學業上取得的優異成績,經教育部批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於2003年設立了“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

國家留學網頁面截圖

現將2019年度“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介紹如下:

一、獎勵規模為500人(其中“特別優秀獎”不超過10人),在自費留學人員較集中的美國等34個國家實施,具體國別為: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法國、德國、日本、俄羅斯、泰國、新加坡、韓國、以色列、南非、挪威、奧地利、芬蘭、荷蘭、比利時、瑞士、西班牙、愛爾蘭、瑞典、丹麥、白俄羅斯、意大利、葡萄牙、紐西蘭、烏克蘭、捷克、波蘭、匈牙利、塞爾維亞、保加利亞、冰島。

獎勵對象為一年級以上(不含一年級)、報名時年齡40周歲以下(含)品學兼優的自費在讀博士生,獎勵金額標準為6000美元/人,特別優秀獎為10000美元/人。曾獲得該獎學金、享受過或正在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以及2019年1月1日前已獲得博士學位三類人員的申請不予受理。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獎學金評選工作按照“個人申請,國外初審,國內終審”的程序進行。采取國外限額推薦,國內差額評審的辦法。

二、根據2019年度“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實施細則,駐外使(領)館負責受理獎學金的申請和初審工作。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於2019年7月15日至8月31日按要求提交申請。具體受理時間請谘詢有關駐外使(領)館,並以有關駐外使(領)館通知時間為準。

有關駐外使(領)館將推薦人選名單報回國內後,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專家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終審,獲獎結果經教育部批準後通知駐外使(領)館。

三、實行網上申請,請登錄“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管理系統”(http://yxzfs.csc.edu.cn)申請。為保證評審工作順利進行,請申請人同時向我駐外使(領)館提交兩份紙質申請材料。

2019年度“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獎勵品學兼優的自費留學人員在學業上取得的優異成績,經教育部批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設立“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

第二條 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

第三條 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 獎勵對象

第四條 2019年度獎勵對象為正在國外攻讀博士學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報名時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品學兼優的自費留學人員。

第五條 不受理曾獲得該獎學金;不受理享受過或正在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不受理2019年1月1日前已獲得博士學位人員的申請。

第三章 申請和評審程序

第六條 2019年度實行網上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於2019年7月15日至8月31日登錄國家留學網“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管理系統”

http://yxzfs.csc.edu.cn)

按要求提交電子材料。為保證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請申請人同時向我駐外使(領)館提交兩份紙質申請材料,具體受理時間以各使(領)館通知為準。

第七條 各駐外使(領)館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初審,並將推薦人選名單及初審情況總結於9月30日前報送國家留學基金委,不需寄送紙質申請材料。

第八條 國家留學基金委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評審,並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批準後,通知各有關駐外使(領)館。

第四章 獎學金數額

第九條 獎學金數額標準為每人6000美元,特別優秀獎為每人10000美元。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2019年度“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申請注意事項

一、 申請資格

以下情況不具備申請資格:

1.曾獲得該獎學金;

2.享受過或正在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3.2019年1月1日前已獲得博士學位。

二、 申請過程

1.館區選擇:申請人需認真選擇所屬館區。如選擇錯誤,所在館區將無法接受申請材料,則為無效申請。

2.申報時間:網上提交申請材料的起止時間為台灣時間2019年7月15日0時至2019年8月31日23時59分,申請人需考慮時差,務必在此時間段內成功準確上傳所有材料。如有館區單獨規定報名時間,請以該館區規定為準。

根據往年情況,在截止時間前幾天可能會出現高峰期,系統堵塞,建議盡可能提前做好網申工作;截止時間過後,將無法再進行任何網上申請、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三、 材料清單

請按照下列要求準備網申材料,並按清單順序準備紙質材料:

1.《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必交材料)

申請人需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如實填寫網上申請表、上傳材料並確認無誤後,可按系統提示完成網上提交、列印並本人簽字。申請表中的有關欄目應視實際情況和項目要求進行填寫,如無相關情況,請填寫“無”(如工作經歷)。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表應與網上報名信息內容一致。網上申請表正式提交後不能再修改。

2.護照首頁(必交材料)

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護照號、護照有效期等內容的護照信息頁。

3.導師推薦信(必交材料)

導師推薦信出具時間須為2019年,且須由導師本人在推薦信上簽字;推薦信須用帶有就讀學校抬頭的信紙列印;網上申請時,需要提交推薦信原件的掃描件;如導師推薦信為非英語的其他語種,請在上傳具有導師簽字的推薦信原件的同時,另附漢語翻譯件;如導師要求密封提交“導師推薦信”,請在“上傳材料列表”一欄點擊“通知導師”按鈕,給導師發送上傳“導師推薦信”地址,請其按信息平台要求上傳掃描件,並將密封後的推薦信附在紙質材料中。

4.博士研究生在讀院校注冊證明、學習有效證明(必交材料)

在讀院校注冊證明須明確學習起止時間,預計畢業或答辯時間。如在讀院校注冊證明為非英語的其他語種,請在上傳原件的同時,另附漢語翻譯件。

5.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必交材料)

6.研究課題(必交材料)

7.代表性成果材料

至多兩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錄、正文第1頁,以及1000字以內的中文摘要。

8.學術會議邀請函

9.本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

列印申請表後應按以上順序將所有材料在左上角裝訂成冊(一式兩冊),交駐外使(領)館教育有關處(組),供初審及存檔用。請務必按以上要求準備材料。

來源:國家留學網、神州學人、中國教育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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