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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吃抗病毒藥,不僅燒錢還有副作用風險,B肝何時才能停葯?

特邀專家:蔡尚原,河南大學附屬醫院感染內科主任醫師

HBsAg的清除,在慢性乙型肝炎的自然史中是十分罕見的,西方國家和亞洲報導的HBsAg自發清除率分別僅為每年0.12%~2.38%和0.54%~1.98%,與年齡、是否存在肝硬化、HBeAg狀態、ALT水準、HBVDNA水準和HBV基因型等因素有關。

共價閉合環狀DNA(cccDNA)是HBV的轉錄模板,為肝內HBV的貯存庫,而HBsAg為HBVcccDNA的複製產物,其水準可反映cccDNA的轉錄活性,因此,抗HBV治療的主要挑戰是清除肝內cccDNA,治療目標為實現HBsAg清除。

核苷(酸)類似物(NA)——是現在用於治療乙型肝炎的一線藥物,雖然可以強效抑製HBV複製,但HBsAg清除率極低。

AASLD指南建議,HBeAg陽性患者應用NA治療取得HBeAg血清學轉換且HBVDNA檢測不出後,需繼續鞏固治療6個月,才可以考慮停葯;而EASL和亞太肝臟研究學會(APASL)指南建議繼續鞏固治療12個月。

應用LAM、ADV或LdT治療1年,罕見HBsAg清除,應用ETV治療1年和2年的HBsAg清除率分別為2%和5%,應用TDF治療1年、2年和5年的HBsAg清除率分別為3%、8%和10%。

研究表明,HBeAg陽性患者應用NA治療,大多數只是暫時發生HBeAg血清學轉換,停葯後的病毒學複發率較高,部分發生HBeAg血清學逆轉和肝炎發作,尤其是30歲之前應用NA治療達到HBeAg血清學轉換者,停用NA後的複發率顯著高於自發HBeAg血清學轉換者。

對於應用NA治療的HBeAg陰性患者,APASL指南建議至少用藥2年以上,且HBVDNA檢測不出達到3次,每次間隔6個月;而EASL和AASLD則不建議停葯,除非發生HBsAg清除。

想要達到HBsAg清除,對於HBeAg陰性患者來說是極其困難的,即便使用強效的TDF治療5年,也沒有觀察到發生HBsAg清除者。

不過,雅典的一項研究結果非常樂觀:33例HBeAg陰性患者應用ADV治療4~5年,停葯後長期隨訪,18例患者達到持續應答,其中13例清除了HBsAg,另外15例患者複發後應用NA再治療,有1例發生HBsAg清除,治療結束時HBsAg水準較低與HBsAg清除顯著相關。

另外一項研究對停用NA的32例HBeAg陰性患者隨訪24個月,其中9例未發生複發者治療結束時的HBsAg水準均<1000IU/mL;在隨訪期間,HBsAg水準持續降低,其中6例患者發生HBsAg清除。

所以,HBsAg水準<1000IU/mL可作為HBeAg陰性患者維持HBVDNA檢測不出時的NA停葯標準。中國台灣一項研究表明,ETV停葯後1年的累積複發率顯著低於LAM或LdT停葯者,且較晚發生複發,另外,基線血清HBVDNA≤2×105IU/mL患者的累積複發率顯著低於HBVDNA>2×105IU/mL的患者(P=0.036)。

建議所有達到HBsAg清除的患者可以停用NA;HBeAg陽性患者達到HBeAg血清學轉換且HBVDNA檢測不出後,至少需要鞏固治療9~12個月。

HBeAg陰性患者至少治療2年以上,達到HBVDNA檢測不出且HBsAg滴度非常低時,是否可以停葯需要進一步研究證實;對於肝硬化患者,除非發生HBsAg清除,否則不宜停葯,以免發生肝炎發作、肝臟失代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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