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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追尾後逃逸 哪知前車尾部留下車牌印痕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康建民 記者 萬凌雲)4月20日晚9時20分許,滬蓉高速丹陽段發生一起車輛被追尾事故,事故現場留下一轎車被撞不能移動,一人輕微傷。另一車逃離事故現場不知所終。事故發生後,鎮江高速一大隊民警根據現場碰撞痕跡,運用科技手段,僅用了半小時就鎖定逃逸車輛。

  追尾事故後車逃逸,現場無監控探頭

  當日晚9時20時許,鎮江高速一大隊指揮室接到報警,稱滬蓉高速往上海方向200公里處,發生一起車輛被追尾的交通事故,另一車已逃離現場,車型及車號不詳。接警後,當班二中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一輛紅色北京現代轎車車尾被撞癟進去了,備份箱蓋彈起。車輛無法繼續行駛,車上兩人為夫妻。經現場觀察,事發地點附近無監控探頭。

  “我們正常行駛在第二車道,突然被撞了一下,我盡力穩住方向盤後將車輛勉強移動至應急車道報警,才發現車已經開不了了,腿部有點擦傷。”駕駛員李女士說,“當時我們什麽也沒看清,都不知道對方是什麽車,車牌號也不知道。我車上又沒有行車記錄儀,你們可一定要幫我找到他!”

  前車尾部車牌印痕推斷出號牌

  此後,民警在拍攝現場照片過程中發現一個細節,被追尾車輛尾部保險杠位置隱約有個車牌印痕,這極有可能就是逃逸車輛撞擊時留下來的!細心的民警趕緊用手電照射,並從不同角度觀察印痕,幾分鐘時間,推斷出3副號牌的可能性。民警立即向大隊指揮室匯報,要求對這3個機動車號牌進行核查。果然,經過科技查詢比對,一副蘇A車牌可能性極大。

  在掌握了一定證據後,指揮室電話聯繫了27歲的男性車主耿某。接通電話後,耿某當即承認,是他的車撞的,且已開至常州朋友家裡。警方當晚傳喚耿某將車輛開至大隊處理。同時,調取耿某車輛通行收費站的監控影片,掌握充分證據。

  一個小時後,耿某在兩位常州朋友陪同下來到大隊。首先,經測試排除了耿某毒駕和酒駕。在大量監控證據面前,耿某對發生事故後駕車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車主將面臨罰款、扣分和拘留

  那麽,耿某為什麽要逃離現場呢?原來,耿某當晚駕車從南京沿滬蓉高速返回常州,途經丹陽段時發生追尾,為逃避責任,就心存僥幸開至常州薛家收費站下高速,然後去常州朋友家。直到當晚10時許高速一大隊指揮室聯繫上之前,耿某都不曾報警。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警方表示,耿某接下來有可能面臨罰款1000至2000元,扣12分,可以並處拘留的處罰。

  鎮江高速交警就此提示,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後,如果車輛能夠移動,駕駛員應該在拍照取證後將車輛停靠至應急車道,放好警示標誌後及時報警求助。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責任不報警,而僥幸逃離現場,屬於逃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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