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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被抓正面照貼門口 業主點讚路人說“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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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多月前,成都同和路一小區發生了多起盜竊案。不久後,警方抓住一名小偷。指認現場時,生氣的業主將小偷正面照片拍下,這張照片後來被列印出來,貼在小區門口。照片已在小區門口張貼了一個多月,配文“等待你的是法律的懲罰”。對此,小區業主紛紛“點讚”,稱能警示和威懾盜賊,但有路人發現後認為“要不得”,涉嫌違法。

7月4日下午,封面新聞來到該小區採訪後不久,告示貼被人撕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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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點讚但路人覺不妥:要講法律

4日,封面新聞記者來到該小區,在採訪了多位住戶後,大致還原了事情的經過。

一個多月前,小區連發盜竊案,業主對小偷深惡痛絕。6月初,警方將一位小偷住到,並帶其指認現場。見到小偷被抓,大家都很高興,紛紛拍手叫好,不少人拿出手機拍照。

之後,不知道是誰將拍好的照片列印出來,配上“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懲罰”。記者看到,這個貼了1個多月的告示貼,小偷面部清晰可辨,身著一件黃色衣服,在小區指認現場。

對此,小區業主都表示讚同。一位姓周的住戶表示,因為小偷太猖獗,這樣能起到警示和威懾的作用,“我覺得貼出來,大家都曉得他是小偷了,就會注意到。”其他受訪住戶也表示,“支持貼出來,小偷整的大家人心惶惶,這樣讓大家更安心。”

但路過此地發現告示貼的市民劉先生認為此舉“要不得”。這一個多月內,他多次路過小區門口,張貼也貼了那麽久,他覺得有些礙眼。“押送犯人都要戴頭套,小偷也有肖像權嘛,這樣欠妥,我覺得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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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已被撕下

物管稱是居民貼的 隨後告示貼被撕

封面新聞記者向物管了解情況,一位物管工作人員隻透露:該告示貼不是物管貼出,是居民所為,其他情況拒絕採訪,“你們去找派出所了解,我們不知道。”在記者採訪後,小區門口的告示貼已經被人撕下。

四川潤方律師事務所律師方樹斌表示,居民張貼小偷的照片顯然不妥,涉及侵犯人格權,有損當事人尊嚴。“公民在沒有依法判決,判定有罪前,都不能認定是犯罪。”他認為,小區被盜居民憤怒的心情大家都理解,如果要張貼小偷照片做提醒,也應當采取遮擋的措施,“比如給當事人面部打馬賽克,不要發正面清晰的照片都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封面新聞記者 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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